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篇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项目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处理进行详细部署,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尽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另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强调作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检讨。随后召开了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大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项目部深刻反省,()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将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项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现场门卫管理制度、项目动火申请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单位用电及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除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严格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将大力实施职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各劳务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
第四、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标准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篇
一年之内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了汶川大地震,而如此之多的瞒报事故也是死亡人数最集中的部分,为何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还是接二连三时有发生?168起瞒报事故背后的原因并不是难以探查。
瞒报事件何以屡禁不止
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发生造成1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并销毁入井记录,知情人逃匿,经举报后被查实;
辽宁省阜新市蒙族自治县东梁镇东方一矿发生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经举报后被查实;
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一公司承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一号高炉工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没有上报,后经举报被查实;
山西省晋城市西上庄苗匠村联办煤矿发生致21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故意破坏现场、蓄意瞒报,后经群众举报被查实;
河北蔚县“7•14”矿难,官方认定35名矿工死亡。事发后,矿主李成奎打通了诸多环节,封锁消息85天;
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44人丧生,举报记者几经周折在博客上公开举报内容,后经_亲自批示才得以处理……
一位多年从事煤矿经营的知情人透露,事故隐瞒不报,矿长和当地领导是最大的获利者。按照现行的赔付标准,以煤矿为例,事故导致一名矿工死亡,矿主将要被罚款100万,另再赔付给死亡家属20万元左右,还不算长时间的停产整顿等等。隐瞒不报,煤矿可以免去停产整顿之忧,从而节省一大笔技改费用。煤矿只要不停产,每天就都有大笔利润进账。如果停产一天,按照一个年产3万吨的煤矿来算,每天要损失3万元以上,一年就是1000余万元。
矿工在事故中则是无辜的牺牲品。业主与死者家属签订“死亡协议”,给一笔赔偿金,但不许把事情说出去,而对在事故中受重伤工人的补偿,则一拖再拖。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很多地方一条人命补偿也就一两万元。
这位知情人还说,有些地方的主管领导,只要找到比如私人建房、搬家、儿女嫁娶等理由都会向煤矿索要大笔礼金,而当煤矿出现安全事故时,就主动帮老板把事情摆平,同时也减少了当地的煤矿“死亡指标”。
斩断利益链条 实行综合治理
透过事故瞒报的表层现象,可以看到:瞒报安全事故的背后必然是非法经营、违规经营,与腐败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业主疏通个别官员获得默许,逍遥在政府的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之外,一旦发生事故,出于利益的本能,必然首先选择“瞒报”。事实证明,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是经济良性发展及生产安全之最大隐患,它不仅仅掠夺国家的税收,更残酷的是它时常掠夺无辜劳动者鲜活的生命。
虽然在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等同于明火执仗的刑事犯罪和杀人,但在客观上都是以剥夺人们的生命权、极大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结果。然而,利益链条上不单单有企业、业主而且还有地方相关责任者们,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官位仕途与企业矿主沆瀣一气,为了“共同利益”真可谓一损俱损。
事故发生前,地方政府官员需要彰显“政绩”,造势“繁荣经济”。且无论当地政府还是官员个人,都有“经费不足”的忧虑,随着业主的进贡,“利益共同体”的悄然建立,规范与安全也就都融进了笑谈之间;事故发生后,企业主或负责人企图逃避打击,业主把遇难人员遗体和家属分散隐藏、分开赔偿;金钱封口,暴力威胁,不准知情者向外透露情况,在很多事故瞒报事件中并不鲜见。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图推卸、逃脱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攻守同盟之下,企图遮掩事实的黑障涌起。谁又能说得清主犯、从犯呢?如果瞒报事故之风不刹,可以断言:在某些业主的思想和行为上及生产组织上,潜在的“杀人”可能仍在继续。
国家和有关部门对瞒报安全事故这样的恶劣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事故责任追究处理34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5人。其中追究县处级以上干部87人。但是,一年内居然查出168起瞒报事故,这份尴尬却是摆在眼前的现实。
遏制事故瞒报行为,撤去遮挡血色的谎言窗纱,首先应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严肃查处事故、打击瞒报歪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让那些事故和事故瞒报者没有藏身之处;其次,加大打击瞒报事故的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罚;第三,要依法严惩各类瞒报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制度,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消除瞒报的土壤;第四,健立建全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落实事故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真正减少事故和瞒报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
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
《_刑法修正案(六)》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七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第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_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十六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3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6月16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议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_“两个重要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稳定。1-6月,全省原煤产量xx万吨,发生事故169起,死亡xx人,同比下降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抓年度执法计划的制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局和省政府要求,制定了2006年xx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监察执法计划,明确各分局和执法监察员全年、每季、每月“三项监察”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和职责、处理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监察执法工作倒记时进度、工作纪律和要求。各分局也都根据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xx监察分局结合辖区煤矿灾害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时间,确定工作重点,执法计划受到国家局的肯定并进行了转发。
(二)抓重要时段,增强工作主动性
春节前夕,针对多数煤矿停产过节的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停产期间必须风机不停,抽水不断,并加强设备检修,节后复产必须加强培训,制定预案,并加强监督监察,确保安全。一季度,针对天气变暖倒风季节来临的实际,把监察重点放在“一通三防”方面,督促煤矿制定、落实瓦斯治理方案。二季度,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加大了对水患威胁矿井监察力度,督促煤矿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为确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重点产煤市(州)关闭矿井落实情况、煤矿节后复产安排、瓦斯治理等15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煤矿安全问题较突出的市(州)及时下达了监察建议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抓两个攻坚战,提高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整顿关闭方面,严把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规定申办许可证的九道程序或条件:一是安全现状评价必须达到b级以上;二是申报资料齐全有效并达到颁证标准;三是矿井“四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四是专家组对评价报告审查;五是县(市、区)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及政府分管领导审查签署同意颁证意见;六是颁证前委派监察分局到煤矿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七是局3人专家组审核图纸资料;八是处室审查意见通过;九是局领导逐矿审查通过。按照办证程序要求,1月4日开始,我局组织x个监察分局x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分成5个异地交叉检查组,对已申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进行第二阶段的异地现场交叉检查。现场核查出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165处,经省政府组织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等8个厅局集中审查,确定将xx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矿井列入全省第三批关闭矿井名单,并于1月22日在《xx日报》上公告颁证矿井和在建矿井名单。3月份,结合xx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们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了督查,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每一处已关闭矿井的拍摄图片、摄像资料,与关闭矿井情况报告一起逐级交到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资料备案。截止4月2日,全省xx处关闭矿井的情况报告及关闭后的图片和摄像资料均交到我局,完成国家下达的2005年关闭任务。今年以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新增关闭矿井23处。目前我省实际已关闭矿井xx处。另外,对今年在煤矿监察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40处矿井,已进入提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程序。截止目前,全省保留矿井1827处,其中,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1663处,在建矿井164处。
(四)抓监察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在搞好日常监察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监察员异地集中执法、安全监管_门共同执法等形式,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在元月份组织异地交叉集中核查办证矿井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监察。4月20日至30日,组织分局42名监察员采取交叉监察的方式,对全省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xx处建设矿井进行专项监察,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80条,责令停止施工矿井69处,处罚矿井57处,罚款xx万元;我局还组织分局先后与xx、xx等9个重点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共同执法,不仅严厉打击了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而且提高了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1-5月,煤监机构共监察矿井1286矿(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919份,实施经济处罚489次,罚款xx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70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个。到6月底,与地方_门共同检查矿井1183处,下达执法文书2807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49处,暂扣各类证照228个。
(五)抓隐患整治,消除事故苗头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特别规定》有关要求,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煤矿必须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向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监机构报告备案,并提出对煤矿自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且正在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产整改的,煤监机构可不予处罚,以此调动煤矿企业自觉排查、自觉整改隐患的积极性。对发现威胁严重、治理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请省安委会在省级媒体公告和督办,督促整改。1-6月,共查出煤矿重大安全隐患18个。已完成整改153个,整改率。提请省安委会公告了xx市xx煤矿水患、xx市xx矿区火灾隐患、xx煤矿的通风系统等重大安全隐患10项,截止目前,公告隐患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隐患正在治理过程中。xx市xx煤矿水患8月底前完成物探;xx市xx矿区煤层燃烧隐患输水管道铺设即将完工,10月前完成明火扑灭;xx煤矿的通风系统改造正在整治之中,已投入资金118万元;xx市xx煤业集团公司竖井罐道已经完成设计和准备工作。
(六)抓安全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xx煤矿安全赋存条件差。安全基础薄弱,一些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观念,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监察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工作”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地方监管部门召开例会的机会,以会代训,向煤矿业主、矿长传达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宣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工作重点和具备要求,督促煤矿抓好落实;另一方面,组建了省矿山安全培训中心,向省财政申请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基层县、乡长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开办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脱产培训1年半。按照“三级培训”的要求,开展了煤矿矿长、业主、特种作业人员、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等煤矿安全培训。1-6月份,共培训各类人员18783人。
(七)抓评价质量,规范中介行为
我局将2006年确定为“中介规范年”,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出台了规范中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的监督管理。在资质管理上,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定期抽查,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在企业对中介机构的选择上,借鉴建筑行业的成功做法,实行在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过程监管上,对评价工作从合同的签订、评价过程、评价报告内审制度的执行、评价报告的评审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有力整肃了煤矿安全评价秩序。针对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事故调查中反映出评价机构行为不规范,评价报告质量较低,甚至个别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2月下旬,我们对2006年初列入关闭的165处b级矿井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集中审查,查出严重违法违规评价报告70份,对涉及的10家评价公司实施经济处罚xx万元。
(七)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以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血的教训,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警示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从业人员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安全弦。及时将_《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煤矿,保证了上级精神有煤矿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xx行为契机,开展多种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安全氛围,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三违”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但是,xx煤矿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全省煤矿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全省煤矿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煤矿基础条件差,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全省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数达xx处,占全省矿井总数比例的70%;煤层赋存条件差,开采薄煤层、极薄煤层及大倾角煤层的矿井xx处,占72%;地质构造复杂,增加管理难度;开采方式落后,还有不少的煤矿沿用仓落、巷采等原始落后的采煤方法,生产系统和生产工艺先天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差,顶板和零敲碎打事故不断。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井基础安全管理较差。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超产欲望强烈;一些企业瓦斯治理方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方案“四落实”情况不好;一些企业职工培训走形式,走过场,职工自保、护保意识差,“三违”现象普遍。三是基层煤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没有认真核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就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与煤监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出入较大,给工作造成被动。如xx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发现,该矿通风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弄虚作假,暴露出了行业安全监管的缺失。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6月18日,xx局长在“安全生产万里行”xx行活动期间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狠抓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治,加强监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xx局长的要求,结合xx实际,下一步我们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线,打好“两个攻坚战”为重点,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入手,加大监察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xx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国办79号和省政府xx号文件精神,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建立信息通报和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各地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对控制指标完成不好的有关地区和单位,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措施。严格年终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安全基础,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__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抓好制定出台的《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十条》和《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若干规定》的落实,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监督机制。
二是全面推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从开采方法、采煤工艺、硬件条件、现场管理、职工培训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规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扩能或资源整合小煤矿,其准入门槛就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其余保留矿井,从下半年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分二批组织实施。3季度召开全省煤矿顶板防治工作会议,推进小煤矿支护改革和采煤方法改革。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具体措施,采用以铁代木,逐步推行锚喷支护,彻底淘汰“巷道式”、“口袋式”、“树枝状”等非正规采煤法,确保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煤矿零敲碎打事故高发的局面。
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投入机制。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监局财建〔2004〕119号文精神,认真研究和制定各类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办法,建立强制提取煤矿安全费用制度。提取的费用由煤矿自提自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主要用于瓦斯防治、完善安全设施、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以及矿山救护建设等。积极争取国家煤矿安全技改专项国债资金,督促抓好国有重点煤矿国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加大对资金的监察,监督好资金的使用。全力推行煤矿风险抵押金制度。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4篇
20xx年5月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切从零做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坚持不懈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安全目标。杜绝大事故,减少小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月开门红,狠抓三违。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会。根据不同情况,召开多次安全办公会,专项安全管理会和安全例会。二是:制定安全工作规障制度,在全面总结历年来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永青煤矿20xx年度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较好的完成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与生产队组鉴定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经济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目标逐级分解到科、区、队、班组和个人、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做到责、权、利明确,充分调动了全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5月份共组织安全检查4次,通风、机电专项检查各5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从严、从重原则、采取罚教结合的办法,努力遏制事故的发生。五是:突出重点部位。狠抓薄弱环节,5月份以来南北路停电频繁,更新设备,环节改造,煤层不正常,顶底板岩性差等工作困难,矿领导紧绷安全弦,每次工作都做好周密部署,跟班到点,亲自带头去干,哪里危险去哪里,哪困难哪里干,做到一身作则,为安全生产创造了好的有利条件。
六是:提高安全科技含量,在装备井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又安装了人员定位系统,加大了井下生产的安全系数,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习党的_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活动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继续推动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扎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我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丛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到今年年底,实现煤矿较大事故为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年各类煤矿伤亡事故人数力争控制在上级下*的指标数之内,确保事故发生率再下降10%。
二、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按照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一是各煤矿驻矿专员、驻矿员必须认真履职,加强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驻矿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镇长负总责、驻矿专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监督煤矿企业依法开采和依法经营,对辖区内的非法煤矿坚决予打击,杜绝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的煤矿要报告县政府;二是镇国土所要加强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资源行为进行查处;三是镇安监所要不定期组织对辖区煤矿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先强制撤除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煤矿伤亡事故的抢险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及县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并要求各驻矿员对已关闭煤矿、证照过期煤矿、停产整顿煤矿和整改煤矿必须盯紧盯牢,防止非法组织生产;四是镇派出所要加强各煤矿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参与查处矿山伤亡事故,并对重大责任事故立案侦察,严厉打击盗采和破坏国家资源与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_446号令的要求控制火工产品;五是河市电力公司要及时开展清理和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用电,对无证煤矿和非法矿井应限制供电(应保障生活和煤矿抽水用电)。
三、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业主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全面落实并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4次,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天天下井带班。煤矿业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采取措施,坚决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个员工。
(二)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煤矿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察科,配备2名专职安全监察员;每个采掘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每个矿井必须配备煤矿技术负责人,设置由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6万吨/年的煤矿必须配备采掘、通风、机电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9万吨/年的煤矿必须完善采掘、通风、机电、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才。
(三)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瓦斯治理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一是煤炭企业以新入井的工人必须组织专门培训,并严格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二是煤矿业主、矿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各采掘班组长和班组专职监管人员必须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做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到100%。
(五)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实施“管理强矿”,指导各类煤矿奋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必须全面*标,未*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其余独立扩能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必须重新设计重新建设。“三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今年必须全面推进实施验收。
四、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一)强力推进煤矿科技兴安战略。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大技术装备的投入,保证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转正常,凡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或随意关机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同时大力推广煤矿井下支护改革,大力推行单体液压支柱。
(二)严格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镇安监所做到每1个月书面报告辖区各煤矿的监管情况以及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6篇
提高企业管理整体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是20xx年重点工作之一,我们紧绷围绕公司工作大局,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内部管理,为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服务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员工的劳动热情和自主创新精神,推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创建。
(二)是:保证会议效果。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三)是: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考勤工作,认真负责,值班不离岗,及时记录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做到事事无小事,事事有落实,跟班在现场、隐患不放过。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7篇
20xx年上半年共生产原煤万吨,完成年计划51%,掘进进尺1750多米,扩修巷道1410多米,完成了我们年初制定的上半年采掘计划。
在安全方面,上半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起,轻伤一人,(其中提升运输事故一起,瓦斯事故一起,机械设备事故一起,人身事故一起。)较去年同期事故率下降30%,轻伤下降83%,上半年三违人员5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20%。
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采掘平衡,生产有序,安全高效,队伍稳定,干群一心,科学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8篇
1、继续深入围绕“安全生产”作文章,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打造安全生产和谐局面。
2、紧急避难硐室建设,按照 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至11月份底紧急避难硐室工程及后期的安装。
3、 采煤工作面轻型液压支架及采煤机的运输、安装、联合试运行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公司安全部署,结合本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我矿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安排总结如下:
我矿按照公司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全力达到了“标准化安全生产,科学化安全管理”的目标。
1、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矿井全面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2、为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省质监局的标准,公司成立了以矿长任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任组长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对矿井进行全面的质量标准化自查活动。
3、公司领导对质量标准化工作非常重视,把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范围,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奖惩制度。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中,公司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非常重视,把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工作,纳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了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纳入质量管理考核,纳入年终考核。
4、矿长在开展工作时,要充分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到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科学质量标准化。
5、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公司制定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6、公司领导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非常重视,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管理,列入年度计划,并定期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公司领导还亲自带队参加了市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举办的“xx年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答题大赛,取得了好的组织效果。
各位领导:
近期我矿安全工作出现滑坡,突出表现在掘进安全管理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没有实现全面达标,在上级和矿各类安全检查中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问题比较低级,有些问题反复出现,久治不绝,我作为分管××的副矿长,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领导责任,再次向各位领导作深刻检讨。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公司和矿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会议指示精神,深刻反思,深层次分析查找我个人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9篇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_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1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字〔**〕7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事故,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备案制度
为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要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一)由市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较大事故(不含煤矿事故),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省负责事故调查处的有关部门。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在7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市级政府正式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二)由县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不含煤矿事故)中,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由安监局统一报省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省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市安监局通知县级政府正式批复调查报告。
(三)由县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不含煤矿事故),其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需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没有异议的,由县级政府正式批复调查报告。
(四)对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煤矿等特殊行业(领域)的较大事故,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0篇
福建煤监局成立于2005年11月,目前只有18名监察员,没有分局。然而,这几年,福建煤监局通过以实现管理强矿为目标,立足国家监察职能,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促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提升。2005年以前,福建省每年的煤矿死亡人数均在百人以上,2008年煤矿发生各类死亡人数22人,与2005年绝对数相比,死亡人数下降%,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为,首次实现了1以下。
,让记者探析一下这历史性突破的背后……
严格规范执法促整改
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朱石福用一句话总结了该处工作:“人手少、任务重,工作有成效,去年罚没款缴交率100%,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安全监察处编制为6人,现有干部6名。全省合法煤矿达335个,可谓点多、面广、线长。“监察员一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基层跑。我们经常一下矿井,就顾不上吃饭,更谈不上休息。”朱石福说,前几天,他们去永定县一煤矿监察,监察员早上7点多从福州市出发,下午3点多才到煤矿,从井下取证出来已是晚上7点多,再制作现场执法文书、整理现场反馈意见,到晚上10点才完成工作。这种情况对于福建煤监局的监察员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发现有不同的看法,包括对事故性质的认定、证据材料分析等,对含糊不清的地方,我们都要拿出原先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验证,并及时与事故调查组沟通、协调,直到达成共识。”事故调查处处长丁实江介绍,对于每一起事故,监察员都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取证,拍照存档,建立动态数据库。待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监察员再对其进行严格审核。
为确保委托调查的每起事故调查处理客观公正,并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效,该局建立了事故调查跟踪指导责任人制度,对每一起事故都确定一名跟踪指导责任人,全程跟踪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对事故调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指导,对不同看法之处及时加强沟通协助分析,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做到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罚裁量平衡适度,避免了不同地方处罚裁量轻重悬殊现象。
不仅在事故查处方面,福建煤监局还制定了严密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丁实江告诉记者,他们还建立事故矿井监察和现场处理责任落实制度,对事故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解剖式的安全监察,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基层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整改,避免在事故调查期间矿井仍“带病运转”或简单停产一段时间就恢复生产。
2008年,福建煤监局还健全规范和完善接待、登记、审批、核查、处理、反馈等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数字看似枯燥,却着实意义重大。今年1~4月份,福建煤监局累计对33个煤矿进行监察执法,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39条,下发各类执法文书108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予以行政处罚11件。2008年,福建煤监局累计监察执法煤矿115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87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304份;及时对19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行政处罚19起,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其中暂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累计实施经济处罚万元。
严标准重服务上水平
“被县里确定为示范矿井后,我们就对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共投入资金3700万元,改造井下各系统设施和地面生产、生活设施。现在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工人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看到他们心情舒畅地工作,自己也觉得很踏实,值得!”永定县鑫源五矿矿长陈志强对记者说。
陈志强告诉记者,该矿在县里列入示范井时,他不太情愿,一是觉得标准有点“苛刻”,二是认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投资太多。“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福建煤监局、县、镇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常到矿上指导工作,他们推着我们向前走,现在准备从三级提升到二级标准。”
其实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永定县鑫源五矿。从2006年开始,福建煤监局就开始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并陆续到永安、永定和龙岩新罗区召开标准化现场会,使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有效提升了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008年4月份,福建煤监局组织全省各产煤市(县、区)和福煤集团原煤生产单位的1 60多名代表,深入福煤集团所属4个示范矿井,现场参观煤矿综合安全监控系统、职工人井智能考勤系统、井下瓦斯监测、采煤面单体液压支柱、以钢代木支护以及煤矿“三条线”建设、“三推行”工作等开展情况。,
据悉,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福建省又有111个矿井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占全省煤矿总数的%。目前,各产煤设区市正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进行验收,到年底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的达标矿井可达171个,占全省煤矿总数的%。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1篇
我矿针对七月份这7天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做了详细总结,同时我矿组织各科队管理人员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总结,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就是员工心存侥幸、有章不循,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懈。大部分隐患都是因为员工粗心大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一系列隐患问题。隐患问题重要的是去落实,整改,但更重要的是认真吸取分析每一次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下一次再出现同类的问题。把隐患问题落实到每一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身上,实行谁的问题谁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努力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我矿将认真吸取好经验,好办法,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xx年4月9日以来,我矿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遵循公司提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以保障职工最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和高产、高效为目标,全矿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开拓创新、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公司5月份下达的生产指标,为公司的发展、企业的壮大做出了贡献,5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2篇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建立健全矿井地质报告、图件和基础台账,真正做到地质图件与实际相符,为防治水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对于新建或技改矿井,凡地质资料不清楚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准开工;新建矿井井筒到底后,应当优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得施工三期工程。
三、认真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做好矿井充水条件分析预报,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不得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不得用打钻、掘进出煤代替探放水。井下作业现场发现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作业人员,认真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隐患未排除前,不得再组织生产。
四、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开采,极易抽冒、引发事故,今年多起水害事故均与开采急倾斜煤层有关。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要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要排查采空区是否积水、煤层露头是否彻底充填,防止采空区积水、地表水通过裂缝(隙)与井下沟通,引起抽冒,发生事故。
五、严禁违规在井下构筑防水墙。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原来已建设使用的防水闸墙,应当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逐个检查,有隐患的要立即加固整改并加强日常观测,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拆除并制定安全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3篇
(一)组建机构,制定方案。一是成立了××市煤炭工业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办事人员。二是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目标要求、方法和步骤、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等,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南。
(二)及时动员部署,组织集中学习。2009年3月30日,我局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市委指导检查组副组长、第四纪工委副书记黄学柯和指导检查组成员、第四纪工委办公室主任唐昆到会指导,黄学柯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随后,按照活动关于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我局于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4月20日、4月22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5个整天的集中学习,学习了、_、、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_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源潮在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和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_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发展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_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_中央关于2009年—2020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市委夜书记在市委二届七次、八次全会上的报告等篇目,参学的同志积极思考,踊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同时,采取科室组织学习、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化对必读篇目的学习。通过深入学习,全体参学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理解,提高了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更加沉心静气地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
(三)确定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为充分分析掌握影响全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原因,我局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9个调研课题,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正深入相关县区开展调查研究。力求通过深入调研,进一步掌握相关方面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四)开展专题培训,体现活动实效。为认真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培训这一个重要环节,更好地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规范煤矿采掘行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采煤技术,扎实抓好煤矿安全两个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结合煤炭行业实际,根据《××市煤炭工业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举办了由市煤炭工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领导和技术管理干部、各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煤炭专业技术培训班。目前已举办3期,培训了369人。
(五)开展联合执法,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为达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实际的要求,着力推进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切实消除煤矿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牵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供电局参加,组成7个工作组,对昭阳、镇雄、彝良、威信、盐津、大关、绥江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
(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破解发展难题。4月23日至24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三走进、三破解”的要求,深入盐津县庙坝乡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平安乡镇创建和挂钩扶贫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干部深入庙坝乡汪山煤矿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和企业面对金融危机的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庙坝乡辖区内5家煤矿矿长、庙坝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盐津县煤炭工业局有关领导、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对汪山煤矿去年发生的煤矿事故和庙嘴煤矿今年发生的煤矿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组织与会企业畅谈发展思路和打算,相互学习借鉴抓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办法;我局参会人员根据各煤矿企业的实际,指导和帮助煤矿企业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针对工作薄弱环节明确了加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为企业解决了若干实际问题。同时对盐津县切实抓好“五一”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极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庙坝乡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对如何巩固“平安创建”工作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和综治维稳工作水平,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挂钩扶贫村——庙坝乡流场村开展“走进基层、走进农家、走进田间地块”活动,了解春耕生产进展情况,产业扶贫进展情况,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村两委和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就春播扫尾工作、产业发展工作等与村两委进行座谈,共同研究推进当前工作的具体措施。针对该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和村社公路建设资金困难问题,我局帮助解决了4万元的资金缺口。
同时,我们认真贯彻“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要求,认真遴选了近年来全市煤炭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2个正面典型,并组织撰写典型材料,拟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市委指导检查组推荐。
(七)开展专题辅导,加强理论武装。4月24日下午,我局邀请市委指导检查组组长、市委党校调研员李朝清同志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通过听取李朝清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系统讲述,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对如何结合实际,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落实中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二、结合部门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体现活动实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是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开展活动过程中,我们将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与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突出实践特色,推动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围绕部门实际,确定活动目标。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我们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三个目标:一是推动煤炭产业平稳较快增长,努力实现今年全市原煤产量比2008年增长10%、达到1500万吨的计划目标。二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实现“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今年全市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45人以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3以内”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一心、班子和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集体,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二)坚持以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我们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将学习资料发给每名党员干部,要求利用工作之余,坚持自学,通过学习引发思考,切实解决好理论武装问题,解决好怎样认识科学发展观、怎样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问题。
(三)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引领作用。在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中,我局局领导做到了“六个带头”,有力引领和带动了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个带头”即:一是带头参加学习。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5个工作日的集中学习中,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二是带头领学学习篇目。在集中学习中,所有学习篇目都由局领导轮流领学。三是带头谈学习体会。每次集中学习的讨论环节,局领导都带头讲解科学发展观、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讲体会、谈感受,对于全体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四是带头开展“三走进、三破解”主题实践活动,走进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帮助基层破解发展难题。五是带头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5名局领导各带领一个调研组深入相关县区和煤矿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六是带头深入县区、深入煤矿、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工作。在我局牵头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中,我局局领导带头下井检查安全,有力地查实、找准了被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工作落实。在全力抓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我局坚持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变金融危机影响为打牢煤矿基础的契机,大力推进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安全培训等工作,收到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安全生产运行平稳。今年以来,全市合法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期的11起、死亡26人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死亡人数减少21人、下降,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比去年同期的下降了。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签订整合协议的矿井有118对,已变更企业名称的矿井11对,已变更采矿权的矿井8对、正在申请变更采矿权的矿井75对,已开展地质勘查的矿井58对,已开展初步设计的矿井49对,已开展安全设施设计的矿井49对,已开展水保方案编制的矿井58对,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58对。三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大。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57期,5563人次。其中:特员培训4期、368人;函授煤矿大专班3期、276人;指导帮助各县区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49期、4919人次。四是机关建设扎实有效。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启动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自*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条要求:“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_。”;第十一条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为落实上述要求,现就加强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省局报送事故信息的质量
(一)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是向总局报告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研究制订有效措施,保证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2小时内,向总局报告符合《条例》要求的事故信息。同时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事故报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源头做起,提高事故信息报送的质量。
(二)各省局要加强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值守应急岗位每天24小时在岗值班不间断,节假日白天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信息编写能力。
(三)各省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保证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状态下人员集结迅速、信息快速传递。
(四)各省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与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建立密切联系,调度、复核事故详情,尽快向总局报告最新情况。
(五)各省局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资料数据库,掌握煤矿企业、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中的重点企业基本情况并及时更新。
二、加快信息接收传递的速度
(一)总局调度统计司调度室(以下简称调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报告本司负责人,同时电传总局办公厅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并电话确认。
(二)值班室接到电传后,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或节假日带班司局长。办公厅负责人或带班的司局长在工作日上班或节假日白天带班时间,即批请分送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节假日期间包括当日带班的总局领导,以下统称总局有关领导)阅示;业余时间,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立即电话报告总局有关领导,重大事故可传真报告。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同时电话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各位副局长,煤矿重大事故同时传真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对于伤亡人员多、抢险救援任务重或可能引发次生危害的事故,即报告总局主要领导,建议按特别重大事故处置。获准后即通知调度室启动特别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三)调度统计司负责人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指挥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电话通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总局政法司、协调司、相关业务司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事故)、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重大事故电话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总局政法司、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
(四)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参加事故处置的人员必须做到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状态下随叫随到。
(五)总局办公厅或其他单位通过不同渠道获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除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外,立即通报调度室,调度室按程序跟踪核查、报告处置。如接到事故举报,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三、提高信息查核处置的效率
(一)信息查核
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省局跟踪、查核,并实时调度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值班室。
2.相关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与有关省局业务对口人员联系,从专业角度查核事故细节,掌握救援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值班室。
(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的处置
1.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总局有关领导(煤矿事故包括煤矿安监局各位副局长)和办公厅、政法司、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立即赶往调度室。以上各司局、各单位负责人同时通知本司局、本单位相关人员立即到岗。
2.值班室向_总值班室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后,即根据事故基本情况、最新进展和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抓紧起草向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上报的《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3.调度室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抓紧起草《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指导意见》。
4.总局有关领导在调度室听取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的汇报,电话与现场通话了解情况、指导抢救工作,研究决定派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等有关问题,审改《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5.值班室迅速将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传达到相关单位、人员贯彻落实(省局由调度统计司负责传达);各有关单位按照总局领导的部署分头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三)重大事故信息的处置
1.对于伤亡人员多、抢险救援任务重或可能引发次生危害的事故,根据总局主要领导的意见,按照特别重大事故处置。
2.值班室迅速将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传达到相关单位、人员贯彻落实(省局由调度统计司负责传达);相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落实总局领导批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督导、组织赴现场协助抢救等工作,并从专业角度进一步查核事故具体细节,迅速续报值班室。
3.值班室向_总值班室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后,即根据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抓紧起草《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4.办公厅负责人或节假日带班司局长审改、签发《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并酌情决定上报前是否报总局领导审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较大事故,按重大事故上报信息,比照重大事故处置:_领导同志批示的;中央办公厅或_办公厅要求上报的;总局领导批示的。
四、明确事故信息报送和工作沟通程序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5篇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督促各煤矿企业加强了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例如:上官岭煤矿未按规定组织排查通风瓦斯专项事故隐患;三丰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未明确“井下各作业地点巡查检查不少于三次”等。
2、煤矿瓦斯传感器安设不符合规定。例如:黄堂煤矿设置在-50m水平回风流中的潜水泵机电设备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未能实现甲烷电闭锁;永发煤矿+110m回风巷作业点未设置甲烷传感器;11013、1101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横岭煤矿+175水仓、+175东运输巷、+195石门掘进工作面均未设置回风侧甲烷传感器。
3、矿井局部通风机不完善。例如:上官岭煤矿-40SW22051运输顺槽、-40SW21054回风顺槽、-170SW21采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三丰煤矿-100水平回风顺槽工作面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
4、回风巷道高度不够。例如:红桥煤矿-150水平车场、-118水平回风巷巷道高度不够;大金坡煤矿总回风巷有垮落现象。
5、部分矿井瓦斯检查牌板不合格。例如:红桥煤矿-150南石门大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管理牌板不合格;。
6、密闭不符合要求。例如:黄堂煤矿-110水平主要泵房通道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未设置密闭;永发煤矿+50m水平东大巷、+50m水平北大巷、+110m回风巷报废巷道未及时封闭。
7、风门设施不可靠。例如:黄堂煤矿-110NE12采区上山组只安设一道风门;三丰煤矿-170m水平中央石门进回风之间主要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6篇
6月18日新疆局执法一处、伊犁州、县应急局联合对我矿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并对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安全科牵头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类,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严格进行了跟踪落实。继续坚持每周组织各科、队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并通过现场检查和会议汇报等方式,对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表”进行落实,每周六前各队将整改情况上报,并通过安全员复查进行确认,保证了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执行班前隐患排查制度,由各队班组长对工作面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整改到位患闭合消号。
本月抓好安全管理就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下大力气,本月共进行了三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平地全面雨季“三防”、防灭火、岗位值班值守联合大检查。查出问题隐患共73条,整改73条,整改率100%;矿领导带班查处问题隐患158条、安全管理人员盯班下井查处问题隐患61条,除1条隐患(井下井下变电所砌璇变形严重)整改难度大时间不到期限以外全部整改到位。6月18日新疆局执法一处与伊犁州应急局、巩留县应急局联合来矿检查查出问题隐患2条,提出问题建议4条,已整改到位5条,1条正在整改中。本月按照《塔拉迪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查处隐患和“三违”考核19人次,罚款570元。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7篇
矿井根据全员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本着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从入井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一通三防相关知识、机电运输、自救与互救、安全警示教育等各个方面强化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并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以及“三违”人员的性质、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同时继续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及每日一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根据矿井董事长的工作要求,矿井全面开展每周二、四、六晚上集中科室区队管理人员学习“一规程四细则”活动,有效学习时间组织科区对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视频,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从本质上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月底全矿井还要进行安全知识大考核,最终检验实质学习的效果,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稳定向前发展。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8篇
1.工作目标:杜绝重伤级以上事故和重大事故,轻伤在上年基础上下降3%,完成原煤生产任务15万吨,整合技改工程完成整合技改工程量75%,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
2.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3.突出“一通三防”、顶板、机运三个重点,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4.全面加强管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5.狠抓各类质量,打好安全基础,实现质量标准化的年度规划目标;
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操作水平;
7.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工作逐级负责制度,按责任制追究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8.切实抓好雨季“三防”工作,;
9.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安全生产,实现矿井首季开门红。
为了认真贯彻宣煤安发(20xx)54号文件精神,我矿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并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19篇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_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令第446号)、《_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_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十一五”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_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0篇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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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汛工作汇报材料
一、全市地方煤矿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煤矿企业兼并领导组办公室批复我市保留矿井数量为129座,规划产能规模为11230万吨/年.其中省属x煤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x煤炭进出口集团办矿62座,规划能力4890万吨/年,分别占48%和44%,地方及省外主体企业办矿67座,规划能力6340万吨/年,分别占52%和56%.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x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目前监管的整合保留矿井数为67座,其中原有x煤集团(省煤炭资产经营公司)重组的3座保留矿井虽经省领导组会议决定由兰花集团为主体,但现未正式行文批复.
地方监管的重组整合保留67矿中,按属地分:市直10座,能力1525万吨/年;xx6座,xx720万吨/年;xx16座,能力1485万吨/年;xx17座,能力5万吨/年;xx11座,能力900万吨/年;xx7座,能力375万吨/年.按主体企业分:xx集团14座,产能1530万吨/年;xx天泰5座,产能420万吨/年; xx13座,产能1215万吨/年; xx12座,产能930万吨/年;xx能源8座,产能675万吨/年; xx7座,产能375万吨/年; xx4座,产能315万吨/年; xx1座,产能300万吨/年; xx集团1座,产能90万吨/年;xx集团1座,产能90万吨/年;xx1座,产能400万吨/年.
二、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在防治水方面主要抓了四个体系的落实:
(一)、构建防治水责任落实体系
1、落实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年初市煤炭局与兰花公司市直各矿、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重点加强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分解和落实防治水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安全考核 “一票否决”制.
2、落实煤矿防治水工作两个主体责任.逐矿落实了我市境内各类煤矿的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强化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管责任落实;明确了煤矿企业是防治水工作责任主体,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第一技术责任人,分管矿长是监督落实责任人,同时明确了防治水副总、科室、区队、班组和井下各个岗位的责任.
3、突出加强对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和防汛指挥运行机制,层层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职责、思想、指挥到位.防汛重点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了行政、技术和抢险责任人,并公诸于众,接受监督.我局以晋市煤局字〔2010〕222号文转发了省煤炭厅《关于做好全省煤矿防汛工作的通知》,以晋市煤局字〔2010〕241号文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三个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防汛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汛 [2010]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晋市汛 [2010]2号)、《关于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汛 [2010]3号)全文转发给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和市直各煤矿,成立了以局长赵晚畴为总指挥、副局长崔晋宁为副总指挥的全市地方煤矿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了专门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雨季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构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
1、明确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明确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地质及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煤矿企业必须设置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满足正常生产安全的防治水队伍及设备.
2、严格落实防治水技术措施.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抓好地表水害、老空水害和底板承压水害的防治,严防溃水、透水、突水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切实做到有疑必探、不探不掘、不治不采;对未采取全方位、全过程探放水措施的,坚决停产整顿.
3、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多次召开全市煤矿事故案例剖析会、重大灾害预防技术研讨会等会议,剖析近几年来全国及我省发生的重大(侥幸)水害事故案例,邀请知名院校专家教授作水害防治技术讲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工作.
(三)、构建防治水隐患排查体系
1、坚持水害隐患专项检查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中把防治水列入头等隐患排查范围,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进行防治水分析论证活动,逐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形成了重大问题专家把关、疑难问题专家集中会诊制度.突出抓了地表与老空水害、大矿周边小煤矿、资源枯竭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直接下达整改指令,对落实不力的,当作事故查处.
2、重点时期时段抓好重大水害隐患的排查整改.汛期前后,重点围绕地表水、老空水、承压水及上覆岩层水、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组织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水情水害排查分析,明确防治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对排查确认的各类水害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3、落实雨季“三防”工程计划.超前部署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雨季“三防”工程计划,严格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确保矿井排水、供电设施和各项防治水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四)、构建防治水应急处置体系
1、健全完善灾害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市、县、矿三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采取发手机短信、联系和传真通知等方式,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凡该停产撤人而未停产撤人的,当作事故来对待,形成“逢大暴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矩和习惯.
2、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制定了《晋城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级各煤矿企业编制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全市煤矿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加强调度和现场督导,汛期前对部分生产矿井进行了停产撤人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健全应急处置机构.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信息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水害险情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快速响应、反应机制.我市的两支矿山军事化救护队共购置水泵21 台,装备排水能力达4000立方米/小时,大大提高了水害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同时我们定期对抢险队机械设备进行清查,对常备的防汛专用物资逐项进行盘点,仔细检查质量,逐级把关通过,采取“一查、二看、三通过”的措施,确保防汛专用物资真正落实到位,不误抢险急需.
今年以来,全市地方煤矿未发生水害事故,未收到煤矿水害险情报告,防汛工作有条不紊,我们将继续一如既往抓好防汛日常管理,确保防汛工作缜密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局领导带班制度,对突发情况、重大汛情、灾情即发即报,及时科学调度,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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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2篇
为了切实履行好煤监机构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煤监局经提请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监机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监管落实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6号),形成了以报告、约谈、曝光为核心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各监察分局对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及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就监察执法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建议书,向市(州)或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并向省或市(州)人民政府报告。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监察执法和监督检查中,发现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落实煤矿整治措施,政府公务人员参股、入股煤矿,或有关部门相互推诿、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对煤监机构提出的监察建议,对不落实、不及时反馈情况的,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报请省人民政府,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督导约谈制度(试行)》,对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将情况向省、市行政监察机关通报,由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情节严重的,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意见,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领导约谈、媒体曝光制度。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并被媒体曝光或约谈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湖南煤监局以此为契机,将监督检查与监察执法融为一体,抓住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检查。2011年,全局共对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6次,下达监察意见或建议72份,召开监察执法通报会69次,提请省政府领导对冷水江市、耒阳市等部分煤矿安全事故多发、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10人次,较好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有效增强了煤矿安全生产合力。
建立健全了“三个阶段、十个步骤”的集中监察执法工作机制
针对湖南煤矿点多面广,监察力量严重不足,为有效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局党组反复研究,借鉴审计等其他部门经验,提出创新监察执法方式,确立了“三个阶段十个步骤”的“十步法”集中监察执法模式。
准备阶段(三个步骤):一是发送联系函。提前1个月,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发出监督检查联系函,向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出监察执法联系函,并通知该区域所有煤矿开展隐患治理自查自纠。二是对将要进行集中监察的区域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面上督查。全面掌握煤矿基本情况,为科学编制月度监察计划和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依据。三是编制监察计划,明确计划监察矿井和重点监察内容等。
监察阶段(三个步骤):一是召开见面会。告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及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相关事项、工作要求等,相关煤矿提交隐患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并签订保证如实提供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承诺书。二是对煤矿实施现场监察,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决定等执法文书。三是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处置阶段(四个步骤):一是研究处置方案。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对现场监察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二是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沟通反馈监察执法情况和处置意见。三是召开通报大会。召集区域内相关政府及监管部门负责人、所有煤矿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集中监察执法情况通报大会。通报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处罚决定等,同时,结合相关隐患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和法律法规讲座,扩大执法影响力。四是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推广集中监察执法,较好地实现了四个统一: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的统一,国家监察与对地方监督检查的统一,监管监察与企业自觉整改的统一,执法行动与宣教行动的统一。同时,得到了市、县(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以及市、县(区)煤炭局的全力配合,形成监察监管合力。特别是通过反馈情况和召开通报大会,实现了“监察一个矿、带动一个县”的良好效果。
推广“三项技能”,开展“三项活动”,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断提高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水平,省局规定,从事事故调查的监察员都必须掌握“三项技能”(CAD软件绘制事故图,powerpoint软件制作调查报告和通报材料演示文稿,用平面或三维动画技术模拟事故发生过程),确保事故调查情况通报会,直观生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让更多层面的人能够最大限度地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事故原因,从而更好地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全面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事故“约谈”活动。重大事故,由省局组织;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分局组织。较大事故,约谈县一级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一般事故,联系县级政府领导约谈乡镇领导。对一个县在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事故的,由省局对县一级领导进行约谈。二是开展事故调查通报会活动。每起事故调查完毕,在当地召开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情况通报会。一般事故在乡一级,较大事故在县一级,重大事故在市一级召开,以事故教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以事故矿井“停扣查改”为切入点,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一方面,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凡9万吨以•40•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第8卷下的矿井发生3人以上事故一律提请关闭;另一方面,我局与省煤炭工业局联合下文,决定对全省不予关闭的事故矿井实施停工停产、暂扣证照、专家会诊、督促整改等措施(简称“停扣查改”),以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探索形成了“停、扣、查、改”工作机制。通过推广“三项技能”、开展“三项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如郴州“5•29”事故前,每年因矿山火药引发的事故造成60余人死亡,2010年“5•29”重大火药燃烧事故发生后,通过推广“三项技能”、开展“三项活动”,至今未发生煤矿火药引发的事故。特别是通过实施“停扣查改”,事故矿井安全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近年来59处发生事故的矿井,除提请关闭的矿井外,其他53处煤矿都已制订停产整改限期达标方案,投入整改资金亿元,有21处事故矿井已建成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建立健全了以改进作风、示范引导、科技兴安的煤矿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机制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3篇
一、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三、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四、发生事故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
五、发生事故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六、事故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七、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职业______
工种______
工作岗位______
伤害部位______
伤害种类______
伤害程度______
受过何种安全教育______
八、事故经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工作时间内,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车间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事故(要详细叙述发生事故的过程),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部位受伤。申请人受伤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与初诊病历时间相同),到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与医院诊断证明书完全一样)。
九、事故分析:_________________
十、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调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对我司二十四起工伤事故的分析报告
本次统计样本包含了本年度已结案的24起工伤事故,约占本年度工伤事故总量的60%;其中男性当事人22起(占现有男员工的),女性当事人2起(占现有在职女员工的);所选的24起工伤事故按部门分类。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冲压、焊接两个班组是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两个班组,焊接工、冲压工是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两个岗位。
2、虽然夜班和加班在整个企业工作安排中占的比重相对很低,但此期间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却远高于正常上班时间;在上下班前后30分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也较高。
3、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员工在工作期间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够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等引起的。
4、从我公司受害人员身体被害部位来看相对较为集中,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部位为眼部、手部和脚部;并且各部门发生工伤后的受害部位也不同;焊接班和喷涂班员工眼睛受伤几率最大,手腕、腰部、脸部的概率最小;冲压班手和脚受伤的概率最大,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概率很小;下料班和装配、仓库等部门员工脚和腰部受伤概率最大,其次为手和脸等;冲压班工伤事故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
针对以上分析,特对我公司劳动安全与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坚决、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2、分班组和工种对本部门经常遇到的或发生概率最大的工伤事故类型、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交生产部和行政部批准、备案;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并追求直接主管连带责任。
3、改进工伤事故预防、处理、归档及统计分析工作流程:为了改进企业管理,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需要总经办、生产部、行政部、保卫室、前台等部门相关人员相互配合,建立一个反应敏捷、便于统计分析的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建议对现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思路宜突出员工培训及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的标准化,建议由行政部统一提供工伤事故简易报告格式,以便于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报告人:xxx
报告完成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4篇
一、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遏制各类煤矿事故
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煤矿安全事故隐患。强化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煤矿安全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安委会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2007年全省煤矿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以下。认真抓好2007年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强化考核和奖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_、_及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大“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开展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万里行”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煤矿安全工作。
加大监察检查执法力度。重点监察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下井跟班作业、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安全管理、安全投入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重点监控矿井、发生事故矿井和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等矿井的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强化煤矿“三项监察”
突出煤矿安全监察重点。按照“重点监察在点、专项监察在线、定期监察在面”的工作思路,以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降低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目标,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水文、气候等特点,强化“三项监察”,制定相应监察执法计划,计划执行率达100%。重点加强对煤矿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的监控,组织开展好煤矿防治水、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等重点监察工作,抓好节假日期间、“两会”期间以及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重点监察,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尽最大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煤矿专项监察力度。结合福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和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察,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煤矿事故查处、事故责任追究等专项执法监察,严禁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开展煤矿企业安措费提取、使用情况专项监察,逐步规范乡镇煤矿的安措费提取和使用。建立完善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推动煤矿企业切实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对存在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投入不足的矿井,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促企业限期认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资源枯竭矿井及现有技术手段不能有效治理、整改无望的矿井,按照_《特别规定》要求,坚决予以关闭。通过开展专项监察执法,不断推动煤矿企业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活经济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证件等行政处罚手段,依法依规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着重加大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仍然不整改的煤矿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有隐瞒和欺骗行为的煤矿企业,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决不姑息,彻底扭转煤矿业主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观念。编撰出台福建省煤矿安全监察的系列规范性文件、文本,依法规范制作和下达监察执法文书,统一执法尺度、标准,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处罚。
三、狠抓煤矿整顿关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
全力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根据_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有关整顿关闭煤矿的部署要求和《福建省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实施意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关闭工作。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察检查,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落实2007年29家关闭矿井计划。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好群众举报的查证落实工作,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安全问题,严肃认真查处非法生产、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瞒报矿难事故等重大违法行为,凡属“四个一律关闭”或应关未关的煤矿,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整顿关闭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继续抓好国家11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的落实,规范和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真正提高整合后矿井的科技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高度重视煤矿企业整合、变更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机构弱化、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开展对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确保整合后矿井法人主体、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组织定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按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煤矿项目审批、验收等程序,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继续分类分批清理煤矿联合改造项目,争取验收一批,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扎实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好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沟通协调及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加强与省经贸委、国土厅、监察厅、工商局等省直部门间的沟通、交流、联系和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打击非法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联合执法活动。继续加强与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支持地方政府在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矿整顿关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状况好转。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联合执法机制高效运转,初步形成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的格局,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科技水平。深入贯彻“科技兴安”战略,强化源头治理,着手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推广煤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引导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支持省煤集团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添加科技含量。督促乡镇、私有煤矿对生产、安全环节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开采工艺,更新技术装备,改善安全条件,逐步实现规模生产、均衡生产和安全生产。在煤矿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煤矿逐步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论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等先进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四、严格行政许可管理,严把安全准入门槛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5篇
初步调查事故原因
为什么要约谈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相关负责人?缘起于2017年1月4日发生的“郑州市兴峪煤业公司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下简称“郑州‘1・4’事故”),事故死亡12人。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桂来保的话说,这是2017年发生的第一起重大事故,也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的典型事故,实属不应该。
《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指出,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兴峪煤矿在-190 m泵房管子道上山掘进工作面揭二1煤层,未采取瓦斯治理措施,工作面爆破或风镐作业诱导煤与瓦斯突出;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执行停产整顿指令。2016年12月12日,兴峪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12月29日,该矿被登封市煤炭重组办批准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但12月12-29日期间,该矿每天都领取和使用民爆物品,共使用炸药776 kg、雷管930发;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没有列入隐患整改方案,属于擅自施工。
二是该矿没有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该矿在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被鉴定为瓦斯突出煤层的情况下,仍按照低瓦斯矿井管理;且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矿二1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时,实测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破坏类型超过临界值;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处于应力集中区,揭煤前未采取区域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是技术管理混乱。兴峪煤矿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没有设计,违规二次串联通风;爆破作业没有规定炮眼装药量,无《爆破作业说明书》;井下煤尘堆积严重。
四是应急处置不力。事故发生后,兴峪煤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瓦检员盲目进入事故发生区域,施救时遇难。
五是迟报事故。兴峪煤矿1月4日17时35分发生事故,4 h后才向有关部门报告。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1点多。
监察执法不到位
根据初步分析郑州“1・4”事故的原因,记者有2个疑问,桂来保在会上作出了回答。
首先,为什么2016年12月12―29日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期间,兴峪煤矿每天都能领取和使用民爆物品?
桂来保指出,这是安全监察执法不到位所致。2016年9月,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对登封市煤矿安全监察,责令包括事故煤矿――兴峪煤矿在内的多家煤矿进行停产整顿,但是兴峪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每天都能领取和使用民爆物品。郑州分局的监察人员没有将停产整顿的指令通报给地方公安、电力部门,采取停止火工品领取、限制用电等措施。兴峪煤矿后向登封市煤炭重组办、徐庄镇政府等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在12月29日,这些部门全部批准这一报告,也没有对该矿采取核减火工品和限制用电的措施。
其次,为什么兴峪煤矿的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被鉴定为瓦斯突出煤层的情况下,仍按照低瓦斯矿井管理?
桂来保指出,这也是监管监察不利所致。当相邻矿井同一煤层在2015年8月11日被鉴定为突出煤层后,行业管理部门没有对该矿瓦斯等级提出变更管理要求。监管部门、监察机构也没有要求该矿按照瓦斯突出矿井进行安全管理,更没有对中国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瓦斯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桂来保说,由于事故调查尚在进行中,目前仅了解到,2015年9―11月,中国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对兴峪煤矿瓦斯鉴定,鉴定的4个指标中,煤层的坚固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破坏类型3个指标均超过临界值,只因瓦斯压力( MPa)未超标就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为矿井提供了错误的鉴定结果。至于背后的原因,且待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见分晓。
桂来保介绍,2009年实施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瓦斯鉴定结果实施备案管理。新的《煤矿安全规程》修改征集意见之时,很多同志对备案制度提出异议,最终,《煤矿安全规程》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改为“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这就导致一些监管_门的同志产生了“糊涂J识”:鉴定报告上报给监管_门后,可以不看不理,根本没有发挥上报的作用。桂来保认为,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企业上报瓦斯鉴定结论,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就应该从专业角度了解鉴定结论是否正确,负起监管责任。
说到此,桂来保提醒,对于类似情况,登封市、郑州市乃至河南省还存在多少,相关负责人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下一步怎么办,要在短时间内提出解决办法。
再有,驻矿安全监察人员形同虚设。桂来保在事故救援中了解到,派驻到事故煤矿的安监员对驻矿职责不清楚,从来没有下过井;还有安监员下井发现的隐患,也从来没有向上级报告。
瓦斯治理是第一位
郑州“1・4”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突出的事故。要加强煤层瓦斯反突出预警,坚决杜绝违背科学进行鉴定,不愿意戴“瓦斯突出矿井”帽子的现象,这是极其危险的现象。这是桂来保给出的建议。
桂来保说,在郑州“1・4”事故发生后,有些煤矿企业甚至有些监管_门的同志,对瓦斯突出矿井、突出区域的概念还没有搞清楚。他强调,只要存在瓦斯突出煤层的矿井就是瓦斯突出矿井,在瓦斯突出煤层中,可能存在瓦斯突出与非突出区域,这都是毫无疑问的。
郑州“1・4”事故前,相邻矿井已经鉴定为瓦斯突出矿井后,就应该首先将事故矿井按照瓦斯突出矿井进行安全管理,然后对其矿井进行科学鉴定。如果鉴定为非瓦斯突出煤层,才按照非瓦斯突出煤层进行安全管理。这是需要大家搞清楚的。
桂来保建议,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加强突出煤层鉴定工作,对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 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要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未完成前,必须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不应该人为地将瓦斯突出煤层改为非瓦斯突出煤层。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6篇
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对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严格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2、加强通风、机电设施投入,严格按照瓦斯治理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通风瓦斯可靠性。
3、夯实煤矿通风系统基础工作,完善通风系统,加强瓦斯监控,及时处理瓦斯突发情况。
4、严格责任追究。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井下瓦斯防治整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一、基本情况
我们煤矿属于重庆市煤炭企业三类事故多发地区。
一)煤矿重伤事故发生原因
1、煤矿事故原因分析:
2、我矿主要存在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关于加大煤矿事故的处理意见》(渝煤发[*]3号)文件,其中有关部门要求我矿对照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监督、及时发现”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在处理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关于加大煤矿事故的处理意见》的同时,我矿认真分析研究,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矿重伤事故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矿重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矿大集团重伤事故处理预案》等,并对照文件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使我矿重伤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到位,事故发生原因剖析到位。
3、我矿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开展事故分析研究,结合我矿实际,对煤矿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矿重伤事故的处理意见》(渝文发(*)7号)文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以及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事故防范工作的意见》(渝煤发[*]3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开展事故分析研究,在处理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关于加大煤矿事故的处理意见》的同时,结合**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使我们的处置措施落到实处。
4、我矿对于重庆市大集团下发的《关于加大煤矿事故的处理意见》(渝煤发[*]5号)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定,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要求责任单位按照文件和上级要求认真整改。
5、我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化标准,按照“六统一、两到位”的标准,结合本矿实际,对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并按照标准规定进行评定,达到国家标准化达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6、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我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了《**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方案》,并在全矿开展,对照标准,对照标准,对照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矿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活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单位”活动,使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月份,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现场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保障,以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为根本,狠抓“三违”,除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6月份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7篇
1、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到位,因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没有质量就要安全的保证,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井下有些巷道急待整修。
2、互保联保出现的问题
互保联保制度已运行两季度,在这个运行期间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个人的违章行为,影响了本小组的其他成员的安全奖金,我们其他人员就去找领导去解释或者要求这样那样,对互保联保运作有意见。
3、工作中存在着堆诿扯皮的现象
对自己职责认识不清,存在着“这样不归我管”或者“不应该我们干”、没有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
4、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漏洞,我们没有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并且还存在有“三违”现象。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8篇
1、主井提升系统的改造
历时两个月时间,克服了恶劣的气候环境,大倾角皮带下卸安装难度大、质量重等技术难点,安全的完成了安装。主井提升能力由过去的80t/h提高至现在的600t/h,不但提升能力增加,同时也根除了我矿箕斗提升断绳、断轴、掉道、撞车等安全隐患。
2、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
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扩大矿井总回风上山的巷道断面,现已完成了工程的70%,二是12采区重新布置一条新的大断面专用回风巷,三是12皮带下山的支护变更,由原工字钢 个断面变为U型钢个断面,断面的增大不但合理的优化了矿井的通风系统,并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巷道断面小造成的风流阻力大、风机负压高等问题,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主扇消噪,工程改造
今年上半年投入资金10万元,与山西专业消噪厂家合作,改造了主扇噪音过大的问题,现在测得主扇噪音85分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4、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改变支护形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及现在煤炭企业所面临的安全形势,我们借鉴大矿务局的先进经验,首次在采面上下顺槽采用大断面U型钢可缩性支架支护,改变了过去的传统矿工钢支护,这样的一个改变;一是扩大通风断面,提高通风能力,采煤工作面通风更趋于合理化。二是U型钢的投入使用有效保证了人员安全退路的畅通。三、为后期实现采煤机械化,运送大型设备打下了坚实基础。
5、“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供水施救、压风自救五大系统的升级改造,新安装瓦斯传感器30个、CO传感器15个、温度传感器12个。整理、维护、更换管路3000多米,完善了地面指挥系统对井下各个作业地点人员,有害气体,通风情况的实时监控,为此公司投入了40万元,在井下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大大提高了整个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截止6月份底“五大系统”按照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标准,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有效,并通过市煤炭局的初验。
6、自救器的升级换代
今年上半年投入35万元,购进ZY45型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900台,替代了过去的过滤式自救器, ZY45型隔绝式自救器与外部环境隔绝,对环境要求低,形成人与机一个独立的呼吸系统,不受外部有害气体局限,在个体抗灾方面上升了一个档次。
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
管理孕育文化,文化推动管理,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就如同一个人没有自己的灵魂。今年我们有意识地推出我们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用先进的安全文化去引导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1)、推出入井前安全宣誓活动,每位入井的职工都要向自己的亲人、同事、包括自己宣誓,保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互保联保制度的推行。年初我们实行了这一制度,入井的每位职工都分组签订互保联保协议。这个制度就是让每位职工的安全与集体的安全,他人的安全捆绑在一起,让大家明白自己个人安全是小安全,大家安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让每一位遵章守纪的职工分到“安全”这一块蛋糕。互保联保制度是我们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新探索、新举措,今年上半年事故起数及“三违”人次明显下降。
(3)、安全文化的其它活动情况
为了宣传安全知识和企业安全文化,上半年共举办晚会三次,其它活动两次。元旦期间举办了安全知识灯谜晚会,五一劳动节期间举办了文艺晚会,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火灾撤人演习,自救器佩戴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矿共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标图24块,安全主体漫画橱窗4期,安全月主题橱窗板报4副,黑板报6块、红色宣传横幅14幅,制作副井筒安全标志牌86块。
通过各种活动开展大力宣传企业安全文化潜移默化去感染、引导每位职工做安全的宣传员,安全守卫战士,从安全中受益。
8、环境美化
环境也是生产力。今年上半年在主井及付井设置花盆70多处,绿化主井提升,付井提升及调度楼门前南侧。面积300多平方,种植花草树木20xx多株,付井筒粉刷皂白1000平方,硬化道床830米,安装宣传标语83幅,照明电棒106个,澡堂装修270多平方,现在的矿区苍松相映,碧草青青、鲜花迎宾、一步一景。
9、安全培训
在培训方面我们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搞好每位职工的培训工作,坚持开始班前会,安全例会及每个月的矿内培训学习。在此基础上我们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办法,多措并举,一是邀请煤校公司授课,培训职工1200多人次,二是把职工送到煤校培训,接受培训,培训260人次。三是让一部分员工去 煤校脱产学习。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29篇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要督促各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建立健全矿井地质报告、图件和基础台账,真正做到地质图件与实际相符,为防治水工作提供详实的(文秘站:)基础资料。对于新建或技改矿井,凡地质资料不清楚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准开工;新建矿井井筒到底后,应当优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得施工三期工程。
三、认真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做好矿井充水条件分析预报,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不得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不得用打钻、掘进出煤代替探放水。井下作业现场发现透水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害威胁的所有作业人员,认真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隐患未排除前,不得再组织生产。
四、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开采,极易抽冒、引发事故,今年多起水害事故均与开采急倾斜煤层有关。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要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是要排查采空区是否积水、煤层露头是否彻底充填,防止采空区积水、地表水通过裂缝(隙)与井下沟通,引起抽冒,发生事故。
五、严禁违规在井下构筑防水墙。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原来已建设使用的防水闸墙,应当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逐个检查,有隐患的要立即加固整改并加强日常观测,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拆除并制定安全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30篇
_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_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_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_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_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_]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_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_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31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事故调查的深入,这个事故矿井可谓浑身是假:人数假、图纸假、整改假。一系列的问题酿成惨剧,而且给事故抢险救援造成很大被动。
巨源煤矿位于渑池县果园乡,是义煤集团在今年河南省煤矿兼并重组中,整合的一家15万吨产能的小煤矿。它本身不属于高瓦斯矿井,目前正处于复工前的查排整改隐患阶段。
这起事故发生后,矿方提供的下井人数几经变化、不断上升,在历年发生的矿难中非常罕见。事故发生后,起初矿方向抢险人员介绍下井有10多人,后来上升到20多人,再上升到30多人,最后又上升至46人。
“事故发生后折腾了一晚上也没弄清井下到底有多少人,矿上负责人跑完了,而且还报了几次虚假情况,直到公安机关接举报侦破后才核查清楚。”事故调查组的一位成员愤怒地说。
据事故调查组介绍,这次发生事故的巨源煤矿,尽管已经被义煤集团兼并,但实际上还是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运行,而且提供的井下图纸全是假图纸,给义煤集团提供的采掘平面布置图仅是实际生产范围的四分之一。
假整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核心。据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当天,矿方私自组织人员下井,打开密闭的工作面进行作业,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组还发现,巨源煤矿井筒就设在井田边界上,多年来一直在自己井田范围外进行非法开采活动,长时间越界开采,直到发生事故为止,地点也是在自己的井田范围之外。初步可以肯定这是有组织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一句“没人问我”道出了事故背后的监管
一个浑身带病的煤矿,又遇到了监管失灵、管理混乱的问题,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可避免。
事故调查组组长牛森营说,当地驻矿干部一直在矿上,出了问题不报告,矿方组织人员下井时,这位干部还清点过人数,明知下井人数却一直不说。直到8日早上,相关人员问他时,他竟然回答:“没人问我!”
一句“没人问我”,道出了事故背后的监管失灵。在8日下午,渑池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事故调查组汇报如何采取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时,事故调查组的一位同志当场打断了这位县领导的发言,并表示:这简直就是自我表扬,如果真是这样,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故?
牛森营在会议上质问,在这么多监管部门的眼皮下,这家煤矿竟然如此嚣张地开采了这么长时间,直到搭上26个矿工兄弟的生命才真相大白,难道一定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吗?如果各部门都按职责认真查处,难道这么多年越界开采就抓不住一次?监管人员哪去了?
另一方面,大矿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义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李国旗在新闻会上说,事故发生当天,义煤集团派驻该矿的矿长出差到焦作参加学习考试,矿方借机私自组织矿工下井,打开工作面作业,结果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但记者采访了解到,义煤集团派到该矿的矿长不止一人,派驻的时间也不止一月两月。如果主要负责人一出差安全监管就会失控,这样的安全管理水平实在令人心忧。
2010年12月3日,经过义煤集团批复,这家煤矿启封进行隐患整改,而许多矿工未经培训就入井作业。在渑池县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受伤的逃生矿工杨章坤。到巨源煤矿上班刚一个星期的他,之前从未在煤矿工作过,刚在井下干了几天就遇到这起事故。他告诉记者,自己到矿上后什么培训也没有,就直接下井干活了。
兼并矿重组矿井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国内山西、河南等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煤矿兼并重组,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而在此过程中,一些兼并重组矿井却屡屡发生矿难。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十二・七”事故调查组组长牛森营说:“近几年发生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中,不少发生在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矿井中。因此,如何加强兼并或重组矿井安全管理,保障这些矿井的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随着国内一些产煤大省展开煤矿兼并重组,客观上带来了产量下降、部分地区煤炭供应趋紧的问题;尤其进入冬季后,一些地区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这使得一些正处于停产整合阶段的小煤矿私自开工生产的冲动更加强烈。今年以来,河南省小煤矿发生的矿难多数都是因违法违规生产所致。
兼并重组对于兼并主体大矿而言,在掌握了更多煤炭资源的同时,客观上也聚集了更大的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义煤集团董事长武予鲁向记者介绍说,这次兼并重组,义煤集团总共兼并了79个煤矿。整体而言,这些小煤矿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系统上、技术上、装备上、管理上,都存在各种问题。发生事故的这家煤矿,如果要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水平,一年时间也改造不完。
义煤集团总经理翟源涛在向事故调查组汇报时说,这起事故的教训极其深刻。“对小煤矿的管理不是只派人就能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能管住人,各种措施才能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矿山事故调查总结范文 第32篇
1、自7月1日至7月7日避险硐室工程的施工,我矿把该工作做为重点来抓,为了加强避险系统的工程质量,特在这7天里对该项工程加大施工力度,初期工程基本完工,紧跟设备、设施的安装。2、C2下山掘进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地测防治水科认真按照规程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了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掘进队人员进行了学习、贯彻,并严格按照该措施进行作业。
3、材料下山的维修工作,并制定了检、维修安全技术措施附予施工作业。
4、为了满足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检测需求,通风科对井下使用的瓦斯探头,确保正常进行监测有效数据,防尘设施已安设到各个作业点及规定的位置。
5、在7月2日机电科对井下所有地点的开关接地极进行了全面详细检查工作,对不合格,不规范、不达标准的接地极全部重新进行补打,大大提高井下用电的安全。
6、我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检自查工作:
自7月1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3条(机电设备方面2条、其它方面1条)。
7月2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通风2条、工业卫生方面2条)。
7月4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通风方面1条、采掘支护3条)。
7月6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机电方面1条,一通三防方面2条,其它方面1条)。
对自检自查所排查的问题,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