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范文网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实用7篇)

145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1篇

7、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了上诉人父亲还了房贷。(证据见附件6)

白纸黑字,被上诉人亲口承认上诉人的父亲还了贷款,但凡有一点小学文化,有一点生活常识,有一点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趋利避害,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是人的天性;除非是铁证如山,众人皆知,根本没办法否认,因而也就没必要去否认的事实。然而对此上诉人亲口承认事实,当事法官却主观而又机智的将其曲解成不是被上诉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请问当事法官,你的依据何在?

这不就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么!你在公平正义和人情事故的博弈中选择了后者,丢失了法官起码的素质,丧失了做人的底限,让法官群体蒙羞,让大南京蒙羞。

8、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交付后,一直由曾书琼实际占有使用至今的错误,此处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证据见附件7-3)

图中陈玉祥名下中国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涉案房屋由控告人父亲陈玉祥支付物业费,因而能证明此房屋由陈玉祥掌握与居住。以上证据庭审法官依旧视而不见,又是一处故意违背事实

综上所述,因被上诉人的儿子是派出所团级转业干部,身处要害部门。一审、二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办人情案,存在捏造事实,虚假诉讼,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和程序违法的行为,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有多处判决依据与事实不符,故意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以上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并造成公民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请求依法追究当事法官枉法裁判的责任。

控告人:陈* 2022年5月18日

控告人刘xx,女,汉族,农民,住湖南祁东县人,现住xx。电话:xxxx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衡阳市中级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区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

案由:法院枉法裁判,警察弄虚作假(办假案、作假材料)

控告请求

1、请求对上述被控告人两审法院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共同渎职侵权,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求依法撤销法院(20xx)衡中法刑终字第187号裁定书和(20xx)石刑初字第98号的判决书,要求立案再审,纠正错判,依法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公道;

3、请求对被上述控告人肖xx、李xx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据《*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第六条(二)(七)、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2篇

控告人根本没有打坏医院门诊大厅的玻璃门和电脑等财物,是石鼓*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弄虚作假,将其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 “疯狂打砸”所毁坏的财物(详见该医院医务工作部提供的《彭海军事件处理经过》等材料)拍成照片,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嫁祸于控告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三)(五)、(十一)之规定。

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大厅的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控告人为此不服,为了法律的公*正义,为了控告人的人权,控告人对被控告人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错案冤案,特向*、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纪监察室、最高法院渎职侵权立案督察厅、*部警务督察局等国家主管机关,提出控告,请求对被控告人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恳求法律在公*公正下,撤销错判,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法律和事实公道。

申诉人:

日期:

1、请求依法撤销最高人民法院 (20xx)刑四复字14272314号死刑复核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俊杰故意杀人(第511号)--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的学术论文---《刑事审判参考》20xx年第6集(总第65集。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张俊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承担错案赔偿责任。赔偿金300万元。

一、基本案情:

20xx年3月20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施玉军为工伤(亡)的20xx0311号行政决定。20xx年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维持不予认定施玉军为工伤(亡)的(20xx)42号行政决定的复议决定。20xx年11月7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xx)乌中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0xx年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 新刑二终字第139号刑事裁定。20xx年0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xx)刑四复字14272314号死刑复核裁定。20xx年5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新刑二终字第37号刑事判决。20xx年02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新刑减(假)字第00057号刑事裁定。20xx年02月0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新刑减(假)字第00075号刑事裁定。20xx年3月18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xx)乌中刑监字第0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xx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新刑监字第3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xx年0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张俊杰故意杀人(第511号)--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的学术论文---《刑事审判参考》20xx年第6集(总第65集)。

二、主要问题

20xx年12月10日,控告申诉人之子施玉军在乌苏火车站信号值班工区值班时,被其同事张俊杰杀害。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俊杰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主观恶性极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且不存在法定或酌定从轻的情节, 依法应判处死刑,而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死缓。自古以来杀人偿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本案被告人张俊杰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严重违法,有判决书足以说明花钱卖命的事实!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20xx)刑四复字14272314号刑事裁定书: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定:“20xx年11月30日晚,被告人张俊杰同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一起培训的施玉军、蔡文仲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致蔡文仲轻伤…。””

控告申诉人认为: 相关审判机关的所谓“事实认定”都是基于私心杜撰利害关系而已,缺乏去伪存真析理明法的辨识。在思维逻辑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着事实不清、前后矛盾、是非混淆、因果倒置的严重问题;扰乱了我们普通人头脑里所固有的“文明与野蛮”、“正义与邪恶”、“善良与懦弱”、“真理与荒谬”的区分界限。

再说不管被告人张俊杰犯故意杀人罪的动机、目的和诉求究竟为何,都要符合客观事实;而不能只是一些部门、一些利害关系人自己意见的任意表达。况且在火车站被告人张俊杰实施杀害值班人员的行为的确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罪责。

控告申诉人做出上述判断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公安机关的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证实,20xx年12月11日公安人员在张俊杰家中查获扣押的紫色神州牌U盘一个,内存张俊杰所写“告别人生”“致陈段长”两篇文章。经张俊杰当庭辨认无误,证实张俊杰在实施杀人行为前所持的心理状态。

证据(二)、20xx年12月20日,奎屯铁路公安分处刑警大队证明材料及铁路局对施玉军工伤认定审核意见证实:20xx年11月19日至21日,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电务段职工张俊杰、施玉军、蔡文仲等人在铁路运输学校学习。20xx年11月30日,张俊杰和蔡文仲因日常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而发生冲突,蔡文仲被张俊杰用空酒瓶砸伤头部及面部,造成面部缝合50多针。当时施玉军在现场进行拉架,手部被划伤。张俊杰在河南路派出所取保候审期间,于20xx年12月10日中午15时许,乘车来到施玉军值班的乌苏火车站信号值班工区,就蔡文仲被打伤一事找施玉军从中协调减少赔偿(因施玉军与蔡文仲关系密切)。在未达到其目的情况下,张俊杰将毫无防备的施玉军连捅数刀,将其杀害。

证据(三)、20xx年1月1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河南路派出所证明材料: 20xx年12月1日0时许,我所接报: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学校学生公寓楼道内有人打架。后经我所调查,系张俊杰酒后用酒瓶将蔡文仲头部、眼睛、手部打伤,蔡文仲没有参与打架,也未参加喝酒,此打架事件蔡文仲系受害人,事后张俊杰多次到医院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一切费用。20xx年12月8日,蔡文仲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的鉴定书送交我所,并同时提出撤诉申请,我所鉴于案情性质同意予以撤案。并按程序向张俊杰的担保人李建方打电话,要求张俊杰到我所,以便将处理结果告之张俊杰,但张俊杰未到我所。特此证明!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6集﹙总第65集﹚〈关于张俊杰故意杀人(第511号)--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不核准张俊杰死刑,主要有以下理由:1、案件起因…; 2、家属报案…; 3、被告人悔罪…;4、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 5、裁判理由…。”

1、关于“案件起因”方面的问题, 从证据的真实性方面看,控告申诉人认为:被害人施玉军在值班岗位被杀害的事实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河南路派出所、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学校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处理20xx年12月1日凌晨被告人张俊杰酗酒滋事在铁路运输学校学生公寓楼道内用酒瓶将蔡文仲头部、眼睛、面部、手部打伤一案存在着事实因果关系。

从证据的关联性方面看,控告申诉人认为,所谓“请老师吃饭”就是当下社会一些考生为顺利取得“职称”、“驾照”主动拉关系孝敬培训老师的“份子钱”!再说“请老师吃饭”并不是被害人施玉军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而被害人施玉军拒绝“请老师吃饭”也是其个人的意志表现与他人无关,这些不应成为被告人张俊杰酗酒滋事深夜伤害他人的理由;所产生的刑事责任理应由被告人张俊杰个人完全承担!

请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河南路派出所因何“生活琐事”无缘由地找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学校代课教师李建方代缴一万元的保释金?请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所制作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在哪里?请问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学校因何“生活琐事”要对被告人张俊杰作出取消中级上岗考试资格的处理决定?请问乌鲁木齐铁路局因何“生活琐事”要对被告人张俊杰作出停职待岗三个月的处理决定? 请问证人蔡文仲因何“生活琐事”主动撤销了自己刑事自诉案的立案?请问被告人张俊杰因何“生活琐事”还需携带白酒、食物、饮料及写给单位领导的信件找被害人施玉军?请问蔡某在上海做整容手术花费的七、八万元到底是否应该由乌鲁木齐铁路局报销?

备注:此处“请老师吃饭”所请对象就是本案被告人张俊杰的保释人李建方,其人工作单位、身份就是乌鲁木齐市铁路运输学校的代课教师。而被告人张俊杰的妹妹、妹夫两人工作单位、身份都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所属在职警员。

2、关于“家属报案”方面的问题,从被告人张俊杰于20xx年12月10日15时27分给李建方发出的手机短信时间看, 到保释人李建方于20xx年12月10日16时25分向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报案看,中间有一个小时;而兰素萍的报案时间则更远更模糊,因此控告申诉人认为被告人家属有故意拖延报案时间的客观事实。

3、关于“被告人悔罪”方面的问题,从被告人张俊杰等人的认识态度看, 控告申诉人认为都是不择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藉口。一方面、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河南路派出所,蔡文仲何时何因撤销自己刑事自诉案的立案存在不清不楚的司法问题;二方面、被告人张俊杰骗取了医疗监护三个月的特殊待遇;三方面、被告人家属为被告人张俊杰作精神病鉴定所提申请事由存在欺诈事实;四方面、被告人家属存在拉拢贿赂新疆狱政干部谋取假立功真减刑的事实。

请问在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间就可以司法鉴定精神病?而在第三^服刑期间就可以评定超正常优异表现?请问被告人张俊杰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在哪里?

4、关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方面的问题, 控告申诉人再次申明: 20xx年1月1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下,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家属并没有任何接触更无任何赔偿意愿达成的事实。

必须说明:20xx年12月15日下午,乌鲁木齐铁路局为被害人施玉军的丧葬事宜特批了十万元抚恤金。另外,20xx年1月8日,乌鲁木齐电务段工会因被害人的遗孀王华为铁路局家属又无正式固定的工作、同时被害人的儿子施润仅为四岁半的特殊情况,为此向乌鲁木齐铁路局申请争取了每月400元困难家庭救济。

控告申诉人不明白这些后来怎么反而变成了减轻被告人张俊杰罪责的理由?难道具体的^罪行为不是被告人张俊杰实施的而是乌鲁木齐铁路局?试问乌鲁木齐铁路局有什么义务替被告人张俊杰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难道乌鲁木齐铁路局有连带赔偿责任?

5、关于“裁判理由: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重适用死刑”方面的问题,控告申诉人认为:如果不是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养家糊口的需要,那么被害人施玉军还有必要守在那个偏僻荒凉的地方?再说每天都有乌鲁木齐市至阿拉山口的客货列车往返经过;被害人要负责几十公里铁路沿线所有信号设备的异常检查维护工作,有责任要求无责人员离开火车站,这些情形恰恰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嘛!岂能说此刑事故意杀人一案皆是“生活琐事”云云!

三、控告申诉理由

20xx年7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作出维持不予认定施玉军为工伤(亡)的(20xx)42号行政决定的复议决定;明显违反“先刑事后行政及民事”的程序规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9日作出(20xx) 新刑二终字第37号刑事终审判决书之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未依法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 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对一个尚在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越权代替司法机关提前作出定性和结果的预判,存在干扰影响后续刑事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控告申诉人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存在下例恶劣行为:①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②违反法定程序;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③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④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⑤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案件定性产生影响。

综上,在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的死刑证明标准方面,相关审判机关存在着相互矛盾、彼此冲突的严重问题。控告申诉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行为有异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第三节第三百九十八条、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零八条、第四百二十八条审判监督程序问题的立法解释,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提起刑事控告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常委会

中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位申执行人请先消消气,不知道你是立案后就一直没联系上执行法官,还是联系过几次后就联系不上了,如果是后者很可能你和执行法官无法有效沟通,双方产生“鸡同鸭讲”的效果。你抱怨法官不作为,执行没力度。法官觉得你无理取闹,拒接电话,懒得搭理。真实情况是你与执行法官完全不在一个频道,没有进行有效沟通,这种情况下交流越多误解越大,可想而知你的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如何了。

这是每个申请执行人需要了解的情况,总结起来就是我国执行,案多人少,执行压力大,双方需要配合,减少冲突抱怨。但这张图里没有告诉我们双方怎么能效沟通,密切配合,合力追账,惩处老赖。

如何在与执行法官有限的交流时间内把话听明白,把自己的观点讲清楚很重要,首先需要明白执行法官能采取什么措施?有什么权限?这些问题想明白了,你就能听懂执行法官的话了。我有个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人,怒气冲冲的来找我,要求帮忙写信访信,要举报执行法官,我问所谓何事?答曰执行法官拖延执行,不给我定位被执行人及他名下的车辆在何处,明显是关系案件。听后我说你这是非要逼着公鸡下蛋啊,执行法官本来就无此权限,当事人很不理解,说法院这些事都搞不定?看看,这能不起冲突吗?法院执行法官也不是万能的,执行法官只能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证券,保险,退休金,公积金账户,还能查封车辆,房产权属档案,首封案件可以拍卖房产,找到车辆的前提下首封案件可以拍卖车辆。至于找车,找人的定位功能压根没有,只能突击住所地,但由于成功率太低,还容易打草惊蛇,再加上案件数量多,基本不会这么去查控。明白了执行法官的权限,就很容易配合了,可以私下打听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工作处所,车辆停靠位置,人员居住地址,何时在家规律等情况。也许你会说,折腾了半天还得靠自己啊?没错,因为你比执行法官更了解被执行人,而执行法官就像一把屠龙刀,没有这把刀你缺少了威慑力,但你也不能全指望这把刀主动去杀敌,你得通过提供的线索把这把刀运用起来,借助他的威慑力把被执行人打个落花流水。

如果你把以上的做到了,或者在其权限范围内,在合理的时间内,法院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如果仍不执行,我支持你举报,有法院监察室,有区市纪委都可以,希望你要账成功。

刑事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故意伤害(轻伤)控告书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控告请求:

1.请求对被控告人的诬告陷害行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公安局________分局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对于事件:

1.律师把回避申请交给书记员,书记员告知(汇报)法官,这个程序都没问题,符合法律规定。回避申请属于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书记员收到后应当向承办法官如实汇报。书记员也不能越级汇报或者自行把法官回避掉。

2.民诉法规定审判长以外回避审判长决定,审判长回避由院长决定,你们的回避申请将由该法官向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逐级汇报,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3.从表述法官的当庭反应来看,该法官并无插手此案的意图。魔都已进行员额制改革,审判终身责任制,类似应当回避而不回避这种司考学生都知道的显而易见的bug,任何法官都不会容忍其出现在自己的执业生涯当中。怀疑魔都法官故意不回避,犹如怀疑硅谷程序员没听说过C++。

对于诉讼:

1.时刻明确你的目标:通过诉讼争取或者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的司法不公

有可能

成为你实现这一目标的阻力,但并非绝大的阻力,发现并批判不公更不是你的诉讼目标,回避制度就是为了规避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整个诉讼法程序对司法不公的防范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和制度设计,运用法律制止他们才是。尤其是要警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时候仅凭“纠正不公”心态下对法官或者法院抱有偏见,这几乎是大多数诉讼参与者丢掉自己本该赢得诉讼的唯一阻力。

2.诉讼就是双方在有限时间内进行证据和规则的博弈,所以时间、证据、法律依据是确保你实现诉讼目的的根本保障,如果这三者运用得当,实现诉讼目的如探囊取物,也可以抵抗绝大部分的司法不公。但是注意那些在这三要素以外找理由的人,就像任何程序都有bug,你需要的不是一套完美的基础语言,而是一个优秀的程序员。如果有程序员抱怨写不出出色的程序是因为语言本身漏洞,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如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单位犯罪案件中,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

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罪名)一案,由________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________涉嫌________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________(概括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简明扼要叙述。)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________(分列相关证据)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动、自首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________条之规定,涉嫌________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______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________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___________

(公安局印)_________

年 月 日

哗啦哗啦,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唱着欢快的歌,流向远方……

不知何时,河水不再清澈,它污浊肮脏,泛着白沫的河面上,飘浮着一条条死鱼,一只只死虾和脏兮兮的塑料袋,垃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臭味。小河十分生气。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告上了丛林法庭。

大象法官决定受理小河毁容一案。

大象清了清嗓子,敲了敲法槌,拉长音调:“传原告小河!”

小动物们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门口,只见来了一个怪物,蓬头垢面,浑身泥泞不堪,走路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惨不忍睹。大家有些害怕。

只见那怪物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法官大人,求求你,救救我吧!”

“你是……你是小河吗?快说说,怎么回事?”大象法官既惊奇又难过,“怎么昔日生机勃勃的小河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状告何人?”

大家这才看清了,原来小河病了,被毁容了。

“尊敬的法官大人,”小河带着嘶哑的声音说道:“大自然曾给我美丽的容貌,也给我了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咳咳咳……”小河边说边咳,他又喘了一会,继续说,“我用自己宽广的.胸怀,哺育着人类;我把自己甘甜的乳汁,一点点的奉献给人类,可万万没想到,人类会如此对我。你们瞧,我已是伤痕累累。他们不但对我排污水,粪便,还向我乱扔垃圾,呜呜呜……”小河嚎啕大哭起来。

大家都议论纷纷:“人类太可恶了,保护小河,一定要为小河讨回公道!”最终,大象法官判给人类义务清理小河,并且道歉。

在繁华的大街上,贴出这样一则告示:“人类只有一个家园-----地球。请大家保护环境,让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不要再受到破坏,不要再让他的伤口越来越深!”

核心提示: 字()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字()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男(女),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生,()民族 ___,籍贯 _____,文化程度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违法犯罪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我局侦查 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了《^刑法 》第 条第 款,涉嫌 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

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申诉人:XXX,男,1966年生,台胞证号:(无业)

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三民路145號,郵編:356

被申诉人:上海市徐汇区人x政府 法定代表人: 鲍炳章 区长

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 ,邮编:, 电话:

第三人: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卢蕴玉 局长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331号。

申诉请求:

撤销徐府强执通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立即停止向申诉人侵权行为、停止人身财产权利侵害、排除妨碍返回合法财产、恢复商铺房屋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一、第三人沪徐房管拆许字()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1、事实证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在8月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通车,申诉人房屋远离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对运行通车营运不构成任何影响,不属于“确需”拆除的建筑物,所以房屋现今仍巍然屹立(附件三:轨道11号线龙华路站现况摄相集)。

2、被申诉人与第三人“联合欺诈”,假借建造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为名,超越行政许可范围,增设行政许可内容,擅自扩大房屋拆迁范围,违反房屋拆迁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违法颁发沪徐房管拆许字(2009)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下发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附件四)。申诉人至今从未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也没接到拆迁人、公证处机关人员、行政执行人、等相关行政单位的通知书,在没被告知情况下,趁势申诉人不在上海期间,被申诉人指挥犯罪嫌疑人强行入室对所在营业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财物行为,造成数百件(智慧财产权创作工艺品)等财物至今下落不明,房屋被强拆封堵,营业中断,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损害,现今落魄成无业游民生计困难。说明被申诉人明显违反拆迁相关法律条款和程序规定,严重侵害申诉人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侵权犯罪刑事责任。

3、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核发;编号〔沪规土资政(2009)56号〕;沪规地(2009)EA356,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地下建设用地7032平方米。申诉人“不服”,依法向上海市^公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上海市人x政府于(月01日)作出沪府复字(2013)第103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01月14日1核发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与XXX之间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详见证据五)。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05月31日)作出(2013)黄浦受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XXX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详见证据六)。

5、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07月08日)作出(2013)沪二中受终字第77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与XXX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证据七)。

6、另举据同是拆迁基地的:邱小逸、乔玉龙、申也如、毛红花、等提交行政起诉状维护自身权利,根据()黄浦受初字第33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证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核发的许可证,并未对起诉人直接设定权力、义务,因而起诉人与该行政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起诉人不具备提起本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以上四项复议和诉讼的《行政裁定书》,皆证明XXX房屋确实不在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用地范围之内,不影响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的建设和运营,不属于“确需”拆迁建筑物的范畴,被申请人强制执行房屋搬迁,并封堵成“孤岛”行政行为,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并已触犯“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

二、被申诉人下发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被申请人明显滥用x权、违法扩大拆迁范围,强制搬迁征收行政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第三十七条强制执行的规定和程序、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违反《^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46号)中所述: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擅自扩大拆迁规模的规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条《^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2、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的规定。国家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

2、被申诉人明显违反《^行政强制法》、《^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违背《宪法》所定《^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上海市龙华旅游城公司,前法定代表人 王军董事长,涉及到贪腐、违法、违纪开发经营龙华旅游城,该弊端已被提起公诉,说明被申诉人执政监督不作为,官商x结、难辞其咎、再度同第三人“沆瀣一气”、欺诈、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违法扩大房屋拆迁范围,把投资建设十年的(龙华旅游城)商城拆除腾地,劳民伤财,开发总投资亿元的(龙华地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有计谋觊觎商业储备用地开发,以权谋x、官商x结敛财,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联合欺诈”、玩忽职守、滥用x权、违法扩大拆迁范围侵害合法财产房屋权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因此请求上级领导依法受理审查,撤销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诉人立即停止向申诉人侵权行为、停止人身财产权利侵害、排除妨碍返回合法财产、恢复商铺房屋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坚定不移地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中国司法尊严。 此致

全国^常务委员会

申诉人:XXX

时间日期:201x年1月23日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3篇

1、认定事实不清,违背事实。认定控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缺乏事实依据,违背事实,歪曲事实,实为弄虚作假,报复陷害。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衡阳南华二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2、案发时,时任该医院院长志刚的父亲是衡阳市原组织部部长,其亲属在衡阳市*及人大部门任重要职务。因此该案办的是人情案,是故意的枉法裁判。

3、采信上述警察提供的伪证,违反司法程序。石鼓*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4、物证当庭未出示质证,证人也未出庭作证。

5、证人均为为院方提供证明,并且都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6、其财物被毁,实为时任该医院院长罗志刚所指派的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所为,与控告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7、控告人没有犯罪情节和行为,更没有犯罪事实。该案办的是殉情枉法案,并严重枉法渎职。控告人即使有错,也只能按治安案件给以行政处罚,其行为均不成犯罪情节,其栽脏陷害实为报复行为,因为控告人的丈夫彭海军与南华附二医院之间有一医疗事故纠纷,也在争执中。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4篇

发生在幼儿园的幼儿告状行为和*世界的告状行为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是有一个明显的差异就是幼儿告状行为除了幼儿自己受欺负、得不到公正待遇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幼儿觉得同伴违反了自己所认同的规则、规范。所以说,幼儿园中幼儿的告状行为指幼儿在自己认为受到同伴的侵犯或者发现同伴某项要求不相符合时,向老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他突出的目的就是要阻止同伴的行为。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幼儿的告状行为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据了解,幼儿园每天大概有60%的幼儿向老师告状,有的幼儿每天告状五次,这些让老师们应接不暇,又忙又累。

幼儿告状是指3-6岁的幼儿将自己或别人受到的欺负向教师陈述的过程。对含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首先,从告状的主体来看,它是3-6岁的幼儿,这个年龄段的幼儿在处理问题上存在依赖性和试误性。其次,从幼儿告状的内容来看,多是自己或别人受到了欺负,不含告发的意味。再次,通过这一学期在幼儿园的实习,我观察到大班幼儿的告状行为最为常见。无论在活动中、晨间活动中、区域中、吃点心时,都能听到幼儿告状的声音。面对幼儿的告状老师采取的解决策略也大有不同。怎么解决幼儿的告状行为,是检验一位幼儿园老师掌握幼教科学、幼儿心理学和责任心的试金石,也考验着幼儿教师的智慧与善意。

大班的幼儿正处于自我概念形成的过程中。随着自己生活经验不断积累,他们逐渐从*的依赖中脱离出来,对自己周围环境的 ^制约权^,却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应付一切,经常会做一些我们*看上去不对的事情。于是老师就要为他们担心了,就要管他们,就要要求他们听*的话。这样一来,孩子内在的需求与外在的环境之间就会发生矛盾冲突,体现在行为上,这就是所谓的不听话。

通过在所在实习幼儿园的观察分析大班幼儿每一个告状行为都有其特殊的心理活动,这些告状行为多发生在同伴之间的活动、关系中。现在,通过以下几个案例,先来观察一下大班幼儿的告状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5篇

7、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了上诉人父亲还了房贷。(证据见附件6)

白纸黑字,被上诉人亲口承认上诉人的父亲还了贷款,但凡有一点小学文化,有一点生活常识,有一点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趋利避害,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是人的天性;除非是铁证如山,众人皆知,根本没办法否认,因而也就没必要去否认的事实。然而对此上诉人亲口承认事实,当事法官却主观而又机智的将其曲解成不是被上诉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请问当事法官,你的依据何在?

这不就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么!你在公平正义和人情事故的博弈中选择了后者,丢失了法官起码的素质,丧失了做人的底限,让法官群体蒙羞,让大南京蒙羞。

8、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交付后,一直由曾书琼实际占有使用至今的错误,此处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证据见附件7-3)

图中陈玉祥名下中国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涉案房屋由控告人父亲陈玉祥支付物业费,因而能证明此房屋由陈玉祥掌握与居住。以上证据庭审法官依旧视而不见,又是一处故意违背事实

综上所述,因被上诉人的儿子是派出所团级转业干部,身处要害部门。一审、二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办人情案,存在捏造事实,虚假诉讼,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和程序违法的行为,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有多处判决依据与事实不符,故意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以上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并造成公民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请求依法追究当事法官枉法裁判的责任。

此致

控告人:陈* 2022年5月18日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如下:

一、信访登记制度

1、收到来信,先检查有无误收,然后拆封登记。拆封时,要注意保持信封、信纸、邮票、邮戳的完整,以备考查;对随信夹寄的钱币、票证、照片等物品,应认真清点,随信一并登记并妥善保管和处理;信件拆封后,按信纸在上,信封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对上级或有关方面转来的信访件,其转办单、函或另套有的信封,一并装订在信纸后面);对急信、要信,务必立即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

2、要按照人民来信(访)登记簿的各项内容逐项登记,登记要用钢笔书写,做到准确无误;上级下转、交办或领导批示也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信访办结后,应将事实情况,处理结果,办结时间等在〈信访(案件)办结报告表〉有关栏内登记。

3、对本级管辖对象的重复信访件,登记存放,保存三年后经领导批准销毁。

二、领导阅批来信和接待来访制度

1、凡属本级纪委、监察处管辖的党员、干部的信访件(重复信件除外)及反映党组织管辖的党员干部的重大问题信访件,均应填写〈来信(访)呈阅单〉,呈送分管领导阅批。

2、对领导阅批信访件所作的指示,承办单位应及时落实,信访办结后,向领导报告。

3、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轻易表态,也不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4、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分析、调查核实,进行必要的答复、疏导,对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切记简单粗暴;对群众的意见、呼声、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

三、办结、审核、上报制度

1、要及时办结。对所办理信访件或信访案件,要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要求,认真、及时地抓好办结工作。在结案时,必须办理〈信访(案件)办结报告表〉,经集体研究或领导批示并在报告中盖章或签字后方可结案。

2、要认真审核。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和“必备材料齐全”的要求,搞好审核工作。审核必须经集体讨论或领导签字批准,才能结案或向上级报告。

3、要抓好上报。

(1)向上报结的主要范围:一是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发函交代要求查办结案的;二是经上级纪委、xxx门下转的举报;三是上级或本级党政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示要求调查处理并要求反馈结果的;四是上级纪检、监察和信访机关下转信访时要求查报回音的;五是越级到省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的上访反馈后要求了解报情况的。

(2)向上报结的必备条件:凡上级发函要求查报结果的,报结时应当材料齐全。其中:①、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如果他们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他们不同意见的说明;如果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和处理决定;涉及经济清退的,要附有收缴钱物的清单、票据复印件等;呈报机关(组织)审查的意见。②、报告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如果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呈报机关(组织)审查的意见。

( 3 )向上报结的有关要求:一是要严格报结质量,保证上报后不打“回票”;二是要按时上报,原则上对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其查报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三是向上报结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申诉案件为复查或复议报告、结论),要以文件形式上报。

四、解答、回复、回访制度

1、对来信来访中要求给予解答的问题,要按政策规定给予准确解答;对政策暂不明确的问题,待上级或有关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再解答;对不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问题,可请信访者到有关职能部门询问,由这些部门去解答。

2、对署名的举报和申诉信访,在其信访办结后,应将结果告知本人,听其意见,并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匿名举报,在办结后,可有选择地通过适当形式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查处结果,对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批评、建议信访,办理后要视情况给予回复。

3、对疑难信访、信访老户,在其信访问题已经得到适当处理后,仍然不服或要求过高的,应及时派人上门回访,做好疏导工作,使之息信息访。

五、立卷归档制度

1、对上级下发、下转和本级制定、接收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调查材料及原始登记本要分别装订、立卷归档,以便保管和工作参阅。

2、信访案卷的装订,必须材料齐全、排列有序、整齐划一。

3、信访案卷的保存时间要按规定执行,严禁擅自转移或随便销毁。

六、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1、接受当面检举、控告时应单独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检举、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当面或电话检举、控告的接访、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密或遗失检举、控告材料。

3、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控告单位和被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人员。

4、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

5、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出示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内容。

6、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

7、未经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

控告人:徐某某

控告人:李某

被控告人:张某某

控告事由:

1、对被控告人涉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分别归还而控告告人的欠款。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控告人徐某某通过同学叶某某介绍,得知被控告人能够安排参加就业面试,工作内容是机场地勤,但张某某称参加面试要交36000元,徐某某认为张某某是学校招生办的老师,应该不会欺骗学生。2014年5月,在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附近的农业银行将36000元整打入了被控告人张某某的银行账户中。打款时,张某某随行,并写有收条一张,承诺如面试不过,则一周内退还所有费用。

在2014年6月底至7月初时,徐某某参加了一次面试,但没有通过,张某某也没有退还任何费用。直至2014年底,张某某推荐徐某某参加另一次面试,工作内容竟然是办理会员卡,徐某某拒绝参加。2015年,张某某有另外介绍徐某某参加面试,虽然工作地点实在机场,但是工作内容仍然不属于地勤。

2015年7月起,控告人徐某某要求被控告人张某某退还费用,但是以家中老人生病等种种理由予以推脱。在2015年11月、12月俩个月,被控告人张某某每月各归还1000元,共计2000元,剩余33000元至今未还。

在李某的再三催促下,捌万伍仟元。2015年6月,李某再一次要求张某某返还费用,张某某声称9月底肯定能还,但是到9月底仍未归还。此间张某某的电话一度停机,导致李某与其失去联系,几经周折才通过学校联系到了张某某,但其仍然一拖再拖,只在2015年12月归还了1000元,至今仍有36000元未还。

被控告人张某某,利用其学校招生办老师的身份,利用控告人毕业在即、急于就业的迫切心理,骗取控告人的信任,谎称能够为其安排就业面试,向控告人索取巨额费用。但实际情况是,被控告人根本就没有能力为其安排所要求的工作。在控告人提出退还费用的要求时,被控告人百般抵赖,用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大行无赖之事,电话停机,故意躲避控告人,可见其非法占有控告人钱财且拒不归还的事实。

控告人徐某某、李某面临毕业,只因急于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尚未踏入社会便遭到学校老师的饿欺骗。被控告人张某某身为身为人民教师,非但不能为人师表,反而将邪恶的犯罪手段伸向涉世未深的学生,实属天理难容,如不加严惩,必将严重影响人民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难得保障。被控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控告人特请求贵局依法立案,查处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期盼法律的神圣之剑能够对被控告人张某某予以严惩,依法应依法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退还尚未偿还的费用,以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ⅩⅩ公安局ⅩⅩ区分局

控告人:徐某某李某

二○ⅩⅩ年Ⅹ月Ⅹ日

控告书

控告人:***公司

被控告人**

被控告人*

控告请求:***

敬爱的老师:

今天,我怀着愧疚、懊悔和忐忑的心情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旷课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旷课的决心。

早在我刚踏进这个班级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全班同学,不得迟到,不得旷课。其时,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老师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然而,正如高尔基说过的那样---当你把一件是看得十分重要的时候,磨难和失败就接踵而来了。比如有一次早晨出操,我在5:50点就飞快的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看着时间还多,我甚至还在头上打了一点摩丝,可当我来到操场上,却发现一个人也没有,正当我着急的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人的时候--我醒了,原来刚才的镜头全都是梦,一看表,妈呀都6:30了,而那天正赶上您体贴入微的来给我们点名,我却没能赶上去聆听您关怀的教诲,深感惋惜,深感惋惜呀!只怪我把起床这件事情看得太重,竟然夜有所思晨有所梦!唉,无奈呀无奈。又有一次,我正兴致高昂的洗澡,准备洗完澡了要去上课,谁知当我洗完澡来到宿舍房间门前,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我又忘带钥匙被反锁在门外不得入门穿衣,全身只着一条裤衩,连出门打电话求援的机会都没有啊!硬生生又旷了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预备的无比生动的课,错过了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做的知识大餐。郁闷呀郁闷!这枚小小的钥匙在我的求学路上狠狠的拌了我一跤!但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我的粗心大意,对舍友的出门时间了解不足所造成的。忆起当时,环顾现在,我当时就应该不顾有伤风化,跑出去给舍友打电话,拼死也要上课的!但,悔亦晚矣,悔亦晚矣!而其他那些诸如记错课表、钟表停走,闹铃坏掉的事情我就不想多说了,我知道这些理由说出来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所有的问题都只能归结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大学生该具有地认识问题的水平。未能对老师们的辛勤劳作做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我是一个罪人!!!对于我旷课的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 让老师担心我的安全。本应按时出现的我未能按时出现,试问怎么不会让平时十分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的老师担心。而这样的担心很可能让老师整天工作分心,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2、 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旷课,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

3、 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违背父母的意愿,实乃不孝。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1、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 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尊重不足万能检讨书50篇范文万能检讨书50篇范文。试想,如果我对老师有更深的尊重,我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也不会在梦里对自己5:50就做好准备的事情沾沾自喜,就会更早的发现那只是一个梦,这样梦醒了也不会迟到,错误也不会发生了。

3、 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懒散、粗心大意、记忆力水平低,我怎么会把教学秘书如此辛苦制作出来的课表忘记?

4、 平时和舍友交流不足,未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团结同学,试想,若我和舍友交流充足,怎会不知道他们何时离开宿舍?若我和他们真正做到好好团结,他们又怎会不知道我在洗澡?若更进一步我和他们相邀一块上学,旷课的事还有可能发生吗?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04年4月25日是星期天,原任官渡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办检察官的胡荣佳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被送进了医院。第二天一早,当科室领导决定把胡荣佳同志在上周接的10多件案件分给其他同志办理的时候,却惊异地发现,所有的案件都已经审查完毕,并打好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原来,在胡荣佳同志病发的头一天,也就是星期六,他加了一整天的班,他是办案累病的啊!2005年7月,在同脑溢血中风偏瘫顽强斗争中刚能颤抖着用拐杖支撑才能站立的他就要求重新工作,这份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敬业精神一次次感动了领导和同事们,由于他一再要求,院党组考虑他的身体情况,把他安排调整到了控申科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

从健康人到残疾人,经历了人生巨大逆转,却没能改变他的性格和信条:在新的岗位上,身残志坚的他开始了新的学习、实践。三年来,每天撑着拐杖忍着肢体的疼痛走一公里多路到单位上班,任凭刮风下雨,他以坚韧的毅力坚持走下来,从来没有听他叫一声苦、喊一声累。同事和朋友都劝他:“你身患残疾,工作已经30多年,完全可以退休,安享晚年,又何必如此劳累!”但他却微笑地说:“生命有限情无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不求树碑立传,只求问心无愧,心安理得,才是人生的实在意义。”

他干起工作来有一种忘我的精神,工作极端负责。他常说作为一名控申接待员,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任务琐碎平常,但服务性很强,要真正接待室,常常见到他热情接待来访的人民群众,运用多年来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设身处地替来访群众着想,依据现行法律和法规,实事求是的做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解答群众所提问题。用唯一能用的一只手认真进行来访登记,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不推诿,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促成解决。三年来,他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6次935人,接待满意率为100%,线索分流率为100%。处理控告申诉、举报149件233余人次,件件都按照程序要求予以认真登记、妥善处理,无一积压,受得到了来访人民群众的好评。

他情系群众,一心为了和谐稳定。我院接待的群众来访数量大,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有的来访就可能转化为新的突出问题,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此,胡荣佳同志深刻认识,倾力而为,他十分注重做好对初访的处理工作,提高处理初访的成功率,极大的减少了重复来访,避免了来访转化为,促进了控申工作的良性发展。如2006年11月20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广卫村村民杨某等20多名群众来我院上访,因征地纠纷引发群殴事件,他接访后,一面及时向部门和院分管领导汇报,一面耐心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答,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来访群众的情绪趋于稳定,让来访群众认识到遵照法律法规办事,依照法律程序反映诉求,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经。随后,他与其他同志一道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联系协调,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成功化解了这起不稳定因素。

他对工作精益求精,永不满足。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窗口”职能作用,提高检察机关信访接待的工作水平,他在工作中积极开动脑筋,勤出主意,在原有基础上重新整理和逐步规范完善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登记,分流、归档台账,完善了《群众来访登记表》、《检察长接待群众登记表》等多种表格。他坚持克服左肢体的残疾,凭着一只手熟练的用电脑直接为来访群众进行办理登记。认真负责的举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他热爱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认真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对待群众来访,不论事情大小,不论轻重急缓,他都耐心细致的倾听,和蔼地与来访群众交心分析,摆事实,讲道理,明理析法。对来访群众提出问题,不管属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他都根据情况一一进行解答,绝不会推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他用春天般的温暖化解问题和矛盾,把来访的群众看成自己的长辈、兄弟姐妹,来访群众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他说,在他们眼里,他既是检察官,更是贴心人。许多来访过的群众,再到检察院办事,都要到接待室找他聊聊家常,侃侃心里话。

平凡工作中的桩桩点点,就是生活的真实现实,这就是胡荣佳同志。生命不止,工作不止,服务不息,胡荣佳同志以他默默的工作,勤劳的耕耘,在忙碌而平凡的工作中倾力挥毫,为和谐社会添墨加彩,舒写快意人生!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控告人:_______________

被控告人:_______________

控告请求

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事实经过:_______________

基于以上事实,控告人认为:_______________

此致敬礼!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月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刑事控告书的格式,写法: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v^刑事控告书^v^。 2、控告人的身份。

包括控告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

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星期天,爸爸妈妈加班,我除了要在家里写作业,还要照看刚上幼儿园的小弟。妈妈交代:小弟是个皮小孩,你要管好他。

爸爸妈妈上班走了,我在书房里写作业。小弟在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跳,把楼板跳得嗵嗵响。

门铃响了,楼下邻居气哼哼地来“投诉”:“你们把楼板跳得嗵嗵响,影响到我们家了,别跳了!”

邻居“投诉”,让我觉得很丢脸。我答应邻居一定会看好小弟。邻居走后,我一把扯过小弟,教训他:“别跳了好不好?把邻居惹火了,会上来揍你的!”

我一吓唬,小弟果然不敢再跳了。我心想:这家伙原来也怕事呀,这不也挺好管理的嘛。

我进书房关门继续写作业,小弟在客厅静静地看电视……

作业写完了,我到客厅一看,小弟不见了,喊他,也没动静。我有些慌了,满屋子找。

找到厨房时,我惊呆了,小弟把厨房弄得一团糟:菜板上各种菜叶零乱不堪,地面上到处都是污水,灶台上的油瓶也倒了,燃气灶还打开了……

我气得大喊:“怪不得不见你看电视,原来在厨房捣鬼呀!把厨房搞成这样,看妈妈回来怎么教训你!”

弟弟又害怕了,躲在墙角里好像要哭了。恰好这时妈妈回到家,我正要向妈妈告状,小弟却开口道:“妈妈,都怪姐姐不好好看着我,让我把家里弄成这个样子……”

听听,真是“恶弟先告状”,他把家里弄得乱糟糟,还怪到我头上了!

妈妈被小弟先告状的样子逗乐了,俯下身子问:“儿子,为什么会把家里弄得这么乱呀?”

小弟吸吸鼻子说:“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姐姐写作业,都没时间做饭,我想给你们做饭吃。”

听到小弟的解释,我心头一热,怒气全消厨房这“乱糟糟”的现场,竟然是小弟对家人爱的表现啊……

控告状范文 (菁华1篇)(扩展5)

——合同范文:承揽合同范文 (菁华1篇)

今天一起床,妈妈就要领我到王叔叔家玩。妈妈还以为我会像昨天去冰冰家一样高兴呢,没想到我一点也不想去。因为,我讨厌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弟弟。他是个告状婆。不过,去他们家玩玩他的玩具,看看电视也不错。于是,我就痛快地答应了妈妈与她同去。

到了弟弟家,我是大失所望。本来我想着在他们家能吹着空调、看着电视,、吃着冰糕,那是多么爽啊!不料,我想要的他们家一样也没有!只有一个风扇还是个很土很旧的。想玩玩玩具,人家一件也没有!看漫画书也成,这些更没有!

我就领着弟弟出去买。在路上,他自己跑着不小心摔倒在泥里,硬说是我把他给推进去的。我心想,除非我傻了,要不就是吃饱了撑的,要不我推你干啥?他一直抓着粘满泥浆的衣服在我后面走,还拿告我的状来吓唬我。我就对他说:你也太傻了吧?想用这招吓我。我一点也不怕,因为你哥我就是从你这个年龄过来的!

回到他们家,我看见与他一起长大的胡同学也来了。但她也不喜欢跟他玩。他老是给人告状,还常常是无中生有。所以我和胡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告状婆。

控告书(范文)

控告人:徐某某

被控告人:张某某

控告事由

1、对被控告人涉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分别归还而控告告人的欠款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控告人徐某某通过同学叶某某介绍,得知被控告人能够安排参加就业面试,工作内容是机场地勤,但张某某称参加面试要交36000元,徐某某认为张某某是学校招生办的老师,应该不会欺骗学生。2014年5月,在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附近的农业银行将36000元整打入了被控告人张某某的银行账户中。打款时,张某某随行,并写有收条一张,承诺如面试不过,则一周内退还所有费用。

在2014年6月底至7月初时,徐某某参加了一次面试,但没有通过,张某某也没有退还任何费用。直至2014年底,张某某推荐徐某某参加另一次面试,工作内容竟然是办理会员卡,徐某某拒绝参加。2015年,张某某有另外介绍徐某某参加面试,虽然工作地点实在机场,但是工作内容仍然不属于地勤。

2015年7月起,控告人徐某某要求被控告人张某某退还费用,但是以家中老人生病等种种理由予以推脱。在2015年11月、12月俩个月,被控告人张某某每月各归还1000元,共计2000元,剩余33000元至今未还。

在李某的再三催促下,捌万伍仟元。2015年6月,李某再一次要求张某某返还费用,张某某声称9月底肯定能还,但是到9月底仍未归还。此间张某某的电话一度停机,导致李某与其失去联系,几经周折才通过学校联系到了张某某,但其仍然一拖再拖,只在2015年12月归还了1000元,至今仍有36000元未还。

被控告人张某某,利用其学校招生办老师的身份,利用控告人毕业在即、急于就业的迫切心理,骗取控告人的信任,谎称能够为其安排就业面试,向控告人索取巨额费用。但实际情况是,被控告人根本就没有能力为其安排所要求的工作。在控告人提出退还费用的要求时,被控告人百般抵赖,用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大行无赖之事,电话停机,故意躲避控告人,可见其非法占有控告人钱财且拒不归还的事实。

控告人徐某某、李某面临毕业,只因急于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尚未踏入社会便遭到学校老师的饿欺骗。被控告人张某某身为人民教师,非但不能为人师表,反而将邪恶的犯罪手段伸向涉世未深的学生,实属天理难容,如不加严惩,必将严重影响人民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难得保障。被控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控告人特请求贵局依法立案,查处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期盼法律的神圣之剑能够对被控告人张某某予以严惩,依法应依法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退还尚未偿还的费用,以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

控告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明主要证据及其来源,主要证人姓名和住址。

××*局(或××人民*、××人民法院)

控告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控告状范文 (菁华1篇)(扩展2)

——控告状样书 (菁华1篇)

控告人: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案由:____________(写明被控告人触犯的罪名)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写出对*机关、或人民*或人民法院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及经过、后果)

_______人民法院

控告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控告状范文 (菁华1篇)(扩展3)

——控告状 (菁华1篇)

但是,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其第四十八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控告人认为,三被控告人不是不知道纪委是纪律检查机关,也不是不知道纪委的调查材料要做司法转化,而是明知要是排除了这个非法的鉴定意见,本案就没有判决有罪的重要证据。其认定“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没有法律依据就采纳该非法证据不就是典型的枉法裁判吗!

4、控告人作为二审辩护律师,还向_平法官提出一审庭前会议违规、一审庭审笔录造假、纪委两次向检察院移送案件、侦查机关违法去荆州市公交总公司集中找30多名员工取证等问题。

可是,三控告人合议后的二审裁定,对上述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事实只字不提。不论是_平故意隐瞒还是合议庭三人明知而不理,都体现出三被控告人的枉法任性,是破坏我们依法治国方略及破坏法律实施的体现。他们在裁定书上写到:当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那辩护人的意见怎么没有体现在裁定书上呢?掩盖辩护人的意见不就是为了枉法裁判吗!

综上所述,三被控告人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故依法《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提出控告和举报,望依法查处!

此致

                                                                                 控告人: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

                                                                                                         张锦宏 律师

                                                                                                       2020年9月14日

附:相关材料一组

张锦宏律师控告信原件

​​​​

控告人刘xx,女,1xxx年10月5日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祁东县人,现住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下城村(湖南理发店转交)。电话:xxxxxxxx,xxxxxxxx

被控告人衡阳市中级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区人民法院,法定代表人:院长

被控告人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

案由:法院枉法裁判,警察弄虚作假(办假案、作假材料)

控告请求

1、请求对上述被控告人两审法院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共同渎职侵权,依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求依法撤销法院(20xx)衡中法刑终字第187号裁定书和(20xx)石刑初字第98号的判决书,要求立案再审,纠正错判,依法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公道;

3、请求对被上述控告人肖xx、李xx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第六条(二)(七)、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两审法院错判之处

1、认定事实不清,违背事实。认定控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缺乏事实依据,违背事实,歪曲事实,实为弄虚作假,报复陷害。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衡阳南华二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2、案发时,时任该医院院长志刚的父亲是衡阳市原组织部部长,其亲属在衡阳市政府及人大部门任重要职务。因此该案办的是人情案,是故意的枉法裁判。

3、采信上述警察提供的伪证,违反司法程序。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4、物证当庭未出示质证,证人也未出庭作证。

5、证人均为为院方提供证明,并且都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6、其财物被毁,实为时任该医院院长罗志刚所指派的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所为,与控告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7、控告人没有犯罪情节和行为,更没有犯罪事实。该案办的是殉情枉法案,并严重枉法渎职。控告人即使有错,也只能按治安案件给以行政处罚,其行为均不成犯罪情节,其栽脏陷害实为报复行为,因为控告人的丈夫彭海军与南华附二医院之间有一医疗事故纠纷,也在争执中。

二、本案违反法律是故意错判

控告人没有犯罪事实,被控告人隐瞒事实真相,歪曲事实,故意错判,违反《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七)(八)项之规定,已造成事实错案。

三、本案办案警察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控告人根本没有打坏医院门诊大厅的玻璃门和电脑等财物,是石鼓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时任副所长肖xx、李xx等人,弄虚作假,将其三十名身份不明的人 “疯狂打砸”所毁坏的财物(详见该医院医务工作部提供的《彭海军事件处理经过》等材料)拍成照片,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嫁祸于控告人。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实为隐瞒事实真相,是报复陷害,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三)(五)、(十一)之规定。

本案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医院门诊大厅的门诊玻璃门是控告人打坏的。

控告人为此不服,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了控告人的人权,控告人对被控告人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错案冤案,特向_、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纪监察室、最高法院渎职侵权立案督察厅、_警务督察局等国家主管机关,提出控告,请求对被控告人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合议院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渎职侵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恳求法律在公平公正下,撤销错判,宣告控告人无罪,还控告人法律和事实公道。

控告人:刘xx

20xx年4月5日

申诉人:XXX,男,1966年生,台胞证号:(无业)

地址: _苗栗縣後龍鎮三民路145號,郵編:356

被申诉人:上海市徐汇区人x政府 法定代表人: 鲍炳章 区长

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 ,邮编:, 电话:

第三人: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卢蕴玉 局长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331号。

申诉请求:

撤销徐府强执通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立即停止向申诉人侵权行为、停止人身财产权利侵害、排除妨碍返回合法财产、恢复商铺房屋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一、第三人沪徐房管拆许字()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1、事实证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在8月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通车,申诉人房屋远离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对运行通车营运不构成任何影响,不属于“确需”拆除的建筑物,所以房屋现今仍巍然屹立(附件三:轨道11号线龙华路站现况摄相集)。

2、被申诉人与第三人“联合欺诈”,假借建造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为名,超越行政许可范围,增设行政许可内容,擅自扩大房屋拆迁范围,违反房屋拆迁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违法颁发沪徐房管拆许字(2009)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下发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附件四)。申诉人至今从未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也没接到拆迁人、公证处机关人员、行政执行人、等相关行政单位的通知书,在没被告知情况下,趁势申诉人不在上海期间,被申诉人指挥犯罪嫌疑人强行入室对所在营业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财物行为,造成数百件(智慧财产权创作工艺品)等财物至今下落不明,房屋被强拆封堵,营业中断,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损害,现今落魄成无业游民生计困难。说明被申诉人明显违反拆迁相关法律条款和程序规定,严重侵害申诉人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侵权犯罪刑事责任。

3、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核发;编号〔沪规土资政(2009)56号〕;沪规地(2009)EA356,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地下建设用地7032平方米。申诉人“不服”,依法向上海市_公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上海市人x政府于(月01日)作出沪府复字(2013)第103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经审查,01月14日1核发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与XXX之间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详见证据五)。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05月31日)作出(2013)黄浦受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XXX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详见证据六)。

5、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07月08日)作出(2013)沪二中受终字第77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与XXX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证据七)。

6、另举据同是拆迁基地的:邱小逸、乔玉龙、申也如、毛红花、等提交行政起诉状维护自身权利,根据()黄浦受初字第33号《行政裁定书》:“经审查,证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核发的许可证,并未对起诉人直接设定权力、义务,因而起诉人与该行政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起诉人不具备提起本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以上四项复议和诉讼的《行政裁定书》,皆证明XXX房屋确实不在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用地范围之内,不影响轨道交通11号线龙华路站的建设和运营,不属于“确需”拆迁建筑物的范畴,被申请人强制执行房屋搬迁,并封堵成“孤岛”行政行为,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并已触犯“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

二、被申诉人下发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被申请人明显滥用x权、违法扩大拆迁范围,强制搬迁征收行政行为,违反《_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第三十七条强制执行的规定和程序、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违反《_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46号)中所述: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擅自扩大拆迁规模的规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条《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规定。

2、依据《_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_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_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的规定。国家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

2、被申诉人明显违反《_行政强制法》、《_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违背《宪法》所定《_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上海市龙华旅游城公司,前法定代表人 王军董事长,涉及到贪腐、违法、违纪开发经营龙华旅游城,该弊端已被提起公诉,说明被申诉人执政监督不作为,官商x结、难辞其咎、再度同第三人“沆瀣一气”、欺诈、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违法扩大房屋拆迁范围,把投资建设十年的(龙华旅游城)商城拆除腾地,劳民伤财,开发总投资亿元的(龙华地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有计谋觊觎商业储备用地开发,以权谋x、官商x结敛财,违反《_循环经济促进法》、《_土地管理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联合欺诈”、玩忽职守、滥用x权、违法扩大拆迁范围侵害合法财产房屋权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因此请求上级领导依法受理审查,撤销徐府强执通(2013)第24号《强制执行通知书》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诉人立即停止向申诉人侵权行为、停止人身财产权利侵害、排除妨碍返回合法财产、恢复商铺房屋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坚定不移地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中国司法尊严。 此致

全国_常务委员会

申诉人:XXX

时间日期:201x年1月23日

申诉控告书

控告申诉状一

中纪委政法委各位领导你们好:

因为本地法院互相打保护伞上面转下来的信和材料不给处理,因此:对一下贪官腐朽分子, 再次 控告 举报 申诉与您,请求督查及督办依法处理

安丘法院及副院长刘茂林、原贾戈法庭庭长杨宝钢、陈国巨、原审判长刘德升、原书记员周涛、再审审判长曹志军、安丘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贤红、原安丘镇建房办主任麻庆军、明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民等这一团伙。

共同伪造了安丘法院(20XX)2507号案子和在2507号判决书中和(20XX)安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书中伪造了认定的全部事实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一案。

举报控告申诉人不服安丘市人民法院(20XX)安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潍民再终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

向您申请:按中央、_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的指示给于办理。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强调,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作为政府“四风”和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出重拳、用实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要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要改的问题,领导班子要主动认领,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对号入座,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个一个纠。

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改到位;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要上下联动整治,省、市、县党委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治问题,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系统联动整改机制,确保快速回应、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要强化正风肃纪,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中央这个通知:再次请求中纪委政法委给予督查及督办,对共同合伙伪造的这起关系案和人情案,违纪违法执法犯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要“零容忍”追究安丘法院和潍坊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弄虚作假及顶着不办的责任。

对下列人员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理。

安丘法院就伪造案子,在判决书中伪造事实和违反法律规定判决,潍坊中院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这是种什么性质,应如何处理。

要“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确保快速回应、请及时解决我的诉求。

严格追责、坚决纠正。

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事实如下

20XX年安丘司法局副局长王贤红写了起诉状伪造了里面的事实与理由,找的安丘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刘茂林共同阴谋策伪造了(20XX)2507号案子。

这是伪造了一起标准的关系案、人情案,伪造成家庭共同财产来分割我在西关村为养分父母所建的楼房,刘茂林亲自签了字把我们调到贾戈法庭审里,这是把我们送进虎口里去了,按法院划片审理规定,我们应该在安丘法庭审理,这是滥用权力的行为,这是一起标准的关系案,和人情案,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1、首先声明,93年2月份我为养父母向西关村委会申请批的房子和买下转、石、钢材等物料时,我还花600元钱向村委买的地皮,这是我搞经营依法取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为养父母所建的楼房。

(93年张德芳和我全家人没有认何关系,也不相识),(张德芳是国家职工不享受西关村分配待遇西关村名册根本就没有张德芳这个人我家户口本也一直没有张德芳这个人,94年经人介绍与王锋华相识5月登记的王锋华是我儿张德芳是我原儿媳)张德芳是和王锋华结婚,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根本就不属于张德芳和我王希亭共同财产的范围。

安丘法院潍坊中院横行霸道蛮横不讲理把我为养父母所建楼房判为共同财产分割给张德芳一份,这是严重的错误。

这是我搞个体依法取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这都不属于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怎成共同财产呢?有西关村委会的证明。

不是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根本就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

2、两审法院都违反了分家析产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第二条规定: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

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

,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和其他多项规定。

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分家析产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附后)请问安丘法院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分割我为养父母所建这楼房。

3、(1)贪官腐朽分子王贤红指示麻庆军伪造及变造了国家公文证件,4个单位存档的建房批复表,这是违反刑法第280条规定的,(有潍坊市公安局和_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文书证明)两张表对照也不是一人所写。

(2)王贤红伪造了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起诉我全家人。

(3)王贤红指示王向民伪造及变造准建证存根1份,(4)伪造了华金州假证明的假证明1份,(5)伪造电话移机单1份,(6)伪造买钢材发票1份,(7)王贤红指示他人伪造买建材发票三根。

贪官王贤红身为_党员司法局领导干部,胆敢做出了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的行为,称职司法局副局长吗?应追究以王贤红为首的这些贪官腐朽分子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的责任依法处理。

4、在审理过程中,以原审判长刘德升、原书记员周涛、原贾戈法庭庭长杨宝钢、陈国巨共同伪造了(20XX)2507号判决书中认定的全部事实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 我有合法的房产证,也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反而,受到了法院和个人的非法分割,把我的合法权益硬硬的给与剥夺,难道我不冤枉吗?也违反了宪法第十三条和民法通则第五条和第七十五条法律规定,房产证是房屋的唯一证件,受_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及侵占,(法院也在任何组织之内吗)法院也不能违法分割我房产。

20XX年12月27日中午今日说法报到了呼和浩特一起离婚分割房产案,有三项内容,一、房产证未撤销之前,房产不易分割,二、建房时没有投资的,房产不易分割,三、伪证要高司法鉴定,两审法院也严重违反这三项内容。

请问安丘法院为什么明目张胆的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分割我的房产?这是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在我十几年上方的努力下2507号原判决被潍坊中院(20XX)潍民再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撤销,发回安丘法院重审。

5、安丘法院在重审中,不但不改正2507号原判决的错误,反而,以贪官腐朽分子刘茂林为首的审委会人员和贪官腐朽分子审判长曹志军人员在(20XX)安民再初字第一号判决书中更为严重的,变本加厉的,更明目张胆的故意伪造了认定的全部事实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为什么伪造事实,目的何在?法官违_纪国法、执法犯法的行为,要求纪检部门对贪官腐朽分子刘茂林、曹志军等人员调查依法从严处理。

6、安丘法院伪造事实(1)第六页、本案再审认为,“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与王希亭、马秀美等共同居住生活”证据何在,法院也得讲道理,不要以手中的权力蛮横不讲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张德芳和王锋华举行完婚礼后,张德芳就一直住在娘家共同生活,因张德芳的户口一直在娘门上,又和汶瑞公司一墙之隔上班方便,就一直住在娘家里,安丘法院不尊重这一事实,只为了袒护王贤红的关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靠个人认为,以言代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伪造成“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与王希亭、马秀美等共同居住生活。

(证据何在)” 和我不是共同劳动所得,即使在共同生活期间,也不存在共有关系。

因此分割我为养父母所建的楼房是违法的,(2)夫妻关系除外,一个家庭用什么法律证据证明是一家人,不就是以户口来正明吗?张德芳的户口一直在娘门上,是她娘家的家庭成员,张德芳和王锋华结婚是王锋华的家庭成员,根本就不是我王希亭的家庭成员,这是两个法律关系,继承和分割她娘家的共同财产是正确的,分割王锋华的共同财产是正确的,分割我的共同财产是错误的,这是两个法律关系,法院不尊重这以法律的事实,只顾袒护王贤红的关系,这是徇私枉法裁判的行为。

要求追究贪官法盲审判长曹志军人员的违法责任。

7、对于争议楼房的建设,…....“致本院对投资的事实难以查清”早在2284号判决书第3页中就查明了我的建房情况,及第4页第10行就认定了“但建房投资是王希亭”这一事实,还用他们现在查清吗?贪官副院长法盲刘茂林、贪官审判长法盲曹志军等人员不尊重这一事实,伪造成“致本院对投资的事实难以查清”为什么明目张胆的在这生效的法律文书面前伪造事实,目的何在?请查2284号判决书为证据。

8、在潍坊中院(20XX)潍民终字第724号民事调解书第六项,只是“家庭所建楼房另行解决”贪官刘茂林、曹志军等人伪造成724号调解书已经确认其为家庭共同财产,这句话就是我败诉的主要原因。

刘茂林、曹志军等人员胆敢明目张胆的在这两个生效的法律文书面前都伪造事实,何况其他事项就可想而知了,请查724号调解书为证据。

请问安丘法院为什么在这两个生效的法律文书面都前伪造事实,伪造事实的目的何在?

9、法院为什么不审理证据呢?已审理证据就露馅,就纸里包不住火了,就无法给王贤红打保护伞了,法院也无法在判决书中伪造认定的事实和违反法律规定判决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请问两审法院为什么不审理证据,这是个关键的问题,这是徇私枉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行为,请依法追究刘茂林、刘德升、曹志军、等人员的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行为责任,依法处理。

10、因安丘市法院在(20XX)安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书中伪造了认定的全部事实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故意伪造事实上下互相勾结,导致潍坊中级法院在(20XX)潍民再终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错误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

综上所述:事实证明,前面已撤销,后面又维持,说明这起案子是共同伪造的起案子,安丘法院应负全部责任。

潍坊中级法院没有党性,不坚持党的原则,不坚持公平正义,只搞人人相互,官官相卫,上下互相勾结,是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行为,应追究潍坊中院的违纪违法和执法犯法行为责任。

诉求:1、请求:还我公平正义,依法撤销安丘市法院(20XX)安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书和潍坊中级法院(20XX)潍民再终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依法驳回张德芳的违法诉讼请求及诉讼费用全部承担。

3、请求:还我合法权益,依法改判所争议楼房归产人王希亭所有,

4、请求:纪检部门成立专案组彻底调查,依法追究违_纪国法,执法犯法人员的违法责任。

(因为这是一起团伙造假案)

举报控告申诉人:王希亭 电话:18754471098

20XX年3月16日

控告申诉状二

1. 创业机会企业策划书我们大学生正在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习各种创业知识,为我们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且国家的许多政策也鼓励和支持我们大学生自主创业,还给予我们许多的优惠,比如,对于税收和登记问题,通过国家的有关政策获知:①大学生有自主创业,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②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兼证费等费用免收。这就解决了我们的资金问题,所以我们的创业机会很大。

根据对南化院各类店铺和商品的调查,我们发现南化院内经营酸野的店铺只有一家,而且规模不大,所以我决定开一家酸野店。

2. 产品

通过观察,我们了解到喜欢吃酸野的大多为女生,品种主要为酸梅、萝卜等,所以本店的主要产品有酸梅、萝卜酸、蕃石榴酸、黄瓜酸、辣椒酸等各类瓜果蔬菜酸野,我们的产品口感香脆,既美容又减肥,助消化,品种多,维生素丰富,价格低廉,更重要的是绿色和健康。

3. 服务要求

我们的服务要求做到“微笑+周到+有始有终”,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微笑着对待每一位顾客,服务一定要做到全面和周到,要全心全意,不能有所马虎,特别是要有始有终,一条线服务,尽量做到使每一位顾客都满意。

4. 竞争对手和自身优势的维持

我们的竞争对手不多,因为在南化院内经营酸野的店铺只有一家,而且规模不大,超市内的包装类酸野不新鲜,口味不佳,其次是来自外来的对手,所以我们要想维持好自身的企业,就必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产品来打败对手,为企业赢得顾客。

策划书即对某个未来的活动或者事件进行策划,并展现给读者的文本;策划书是目标规划的文字书,是实现目标的指路灯。一份好的策划书往往能够决定您的目标能否有效快速达到。下面是我们推荐的策划书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对概念解说一下:

营业推广促销活动策划书是企业在某一确定时间针对某项促销活动的整体运作和安排的计划性文书。

其次是编写要点

营业推广促销活动策划书通常由促销目标、促销对象、广告表现、基本内容和预算分配等构成。

家电公司现场促销活动策划书

3、对方当事人有儿有女,儿子还是团级转业的派出所警察,其怎么可能不用自己儿女的名字买房,而要借用投诉人的名字买房,不合法、不合理又对双方当事人有极大的风险,但凡有一点生活常识,有一点正常思维的人也有会相信这种说辞,如此重大的疑点,原审法官竟然视而不见,刻意规避。

4、被上诉人和上诉人没有血缘关系,甚至不是近亲属,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其怎么放心用上诉人的名字购房,被上诉人的儿女为何同意?这完全不符合一般的社会认知

5、反过来说,上诉人不是活雷锋,在没有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为何要将名字借给被上诉人去买房,从而自己买车买房受到限制,在被上诉人不归贷款的情况下,上诉人要受到连带责任;这不合常理也违背了《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

6、上诉人的父亲过世后,被上诉人不还贷款,后期贷款全部由上诉人归还;被上诉人既然声称是借名买房,是房屋的实际拥有者,为何上诉人父亲过世后不还房贷?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众所周知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这是《民法典》第六条的基本规定。

7、涉案房屋以上诉人的名字贷款,由上诉人父亲提供担保,如果是被上诉人所说的借上诉人的名字买房,那么上诉人的父亲为什么要为没有血缘关系甚至不是近亲属的被上诉人提供担保,这也完全不合常理

我和张______同住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院内。因我利用自己所居住的房屋前两米见方的一块空地搭盖一间简易的厨房,这块空地原是我堆放杂物的地方,事先也征得了同院王大妈的意见,他们当时都表示同意,但我在请人施工中,张______又蛮不讲理地出来横加阻挠。我当时与他辩理,他竟然破口大骂。为此,我也还了口。万没有想到,他突然从屋中窜出,抄起地上的铁锨,将我砍倒,造成了我的脑外伤(伤口长8厘米,缝合10针,留有伤疤)和左腿大腿骨折。经______医院外科鉴定为重伤,至今仍未能痊愈,造成行动不便,也使我失去了一份补差的工作。这无疑对我是一个极大的打击,也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这些都有医院和街道的证明。目前我的医疗费、住院费,原单位虽可报销80%,但仍借债一万余元,加上子女因照顾我而损失的误工费和我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也有5000元之多。基于上述情况,恳请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请法院依法予以秉公裁判。同时补偿我因受重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数目及单据详见所附证据材料)。

此致______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王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控告状副本一份,附证据材料______张。

在我们国家可能对于大多数的人员来说,公告书是不太好写的,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公告说它的性质和内容都是根据我们国家具体法律规定所要求的起诉状的,必须要向法官说明,清楚自己的控告要求,还有就是一些理由。

即将离去的20xx年,我们携手并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即将到来的20xx年充满竞争与希望,我们豪情满怀同时也坚信,我们在一起还会创造出更多奇迹!

20xx年12月26日,第xx届名企优才大型招聘会,20xx年最后一场招聘会,预示着我们要开始新的学习和成长,让我们以一种欢畅的方式“赢”接20xx,让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共同欢庆,届时将准备丰盛的聚餐、欢乐的K歌比赛、精美的礼品……让我们一起畅赢吧!20xx!

时间:20xx年12月26日 14:00—18:00

畅饮地点:温魅餐饮 时间:14:00—15:20

唱响地点:温魅KTV 时间:15:30—18:00

各小组成员:

A、徐 。。。。

B、 。。。。

C、 。。。。

D、 。。。。

故意伤害(轻伤)控告书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控告请求:

1.请求对被控告人的诬告陷害行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公安局________分局

控告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 6月、7 月控告人父亲陈玉祥名下银行账户未发生大额取现业务,因而没有支付首付款的错误,此处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

(证据见附件7-1)

图中陈玉祥名下中行尾号0880工资卡账户6月13日,付买房定金当日ATM转4000元给尾号4916的陈航帐户用于付定金,7月1日ATM机分别取款3000元、2000元;7月11日签订合同当日,POS机消费元与元,7月15日和7月19日分别ATM机转账10000元与1000元给刘川霞,7月21日柜台转账7600元给曾书琼,以上共计元。

上图交易明细清单,里明明白白记载了元的大额取现业务,一审判决书中又怎能认定2016年 6月、7 月陈玉祥名下银行账户未发生大额取现业务,出现如此明显的错误。故意违背事实,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

2、一审法院存在认定上诉人父亲陈玉祥没有支付房贷,房贷全部由被上诉人曾书琼支付的错误,这简直是胆大包天,睁着眼镜说瞎话,此处又是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证据见附件7-2)。

上诉人父亲和被上诉人是再婚关系,上诉人父亲是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收入是企业退休的被上诉人的数倍,有能力还房贷;而被上诉人的全部退休工资,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也远远不够还每月元的房贷,那么问题来了,长达5年的时间,被上诉人是如何还的房贷?难道被上诉人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如此重大疑点,原审法官又是只字不提,刻意规避!

陈玉祥名下的两张工资卡在每个月退休金发放日(8号或9号)后面固定的几日,都会有大额取现,取现金额和日期都能和还房贷相对应。到了后期,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上诉人父亲也开始尝试着通过银行转账,将钱转到上诉人名下的还贷卡上,因刚开始用,担心款项不能到账,还特意做了备注。

陈玉祥名下工资卡在2019年8月13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9月9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分别转帐4000元到陈航名下银行卡。

其中9月9日转账备注:房贷款已转收到回复;11月10日备注:付房贷款;12月10日备注:付房贷款。

转账记录清清楚楚,还标有备注,一审、二审法官依然视而不见!这又是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当事法官故意违背事实

3、涉案房屋以上诉人的名字贷款,由上诉人父亲提供担保,而不是由被上诉人提供担保,说明放款银行也确认上诉人父亲有还款能力,而被上诉人则没有还款能力。

5、被上诉人提供其名下 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月 期间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拟证明其还了房贷,但此明细就是日常生活的流水账,金额与时间都与还房贷金额、时间不符,因而与还房贷没有任何联系,竟最终被法官采信,这属于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

7、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了上诉人父亲还了房贷。(证据见附件6)

白纸黑字,被上诉人亲口承认上诉人的父亲还了贷款,但凡有一点小学文化,有一点生活常识,有一点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趋利避害,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是人的天性;除非是铁证如山,众人皆知,根本没办法否认,因而也就没必要去否认的事实。然而对此上诉人亲口承认事实,当事法官却主观而又机智的将其曲解成不是被上诉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请问当事法官,你的依据何在?

这不就是现代版的指鹿为马么!你在公平正义和人情事故的博弈中选择了后者,丢失了法官起码的素质,丧失了做人的底限,让法官群体蒙羞,让大南京蒙羞。

8、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交付后,一直由曾书琼实际占有使用至今的错误,此处判决依据与事实明显不符:(证据见附件7-3)

图中陈玉祥名下中国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涉案房屋由控告人父亲陈玉祥支付物业费,因而能证明此房屋由陈玉祥掌握与居住。以上证据庭审法官依旧视而不见,又是一处故意违背事实

综上所述,因被上诉人的儿子是派出所团级转业干部,身处要害部门。一审、二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办人情案,存在捏造事实,虚假诉讼,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和程序违法的行为,故意曲解法律、滥用法律,有多处判决依据与事实不符,故意对应当调查核实的事实不予调查,对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以上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并造成公民财产的巨大损失以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请求依法追究当事法官枉法裁判的责任。

此致

控告人:陈* 2022年5月18日

控告人:王某(化名)男,汉族,

控告对象: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徐xx、事故科史科长)及社会人员闫xx。

控告请求:追究三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索贿之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1日我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口骑自行车与李某秀相撞,然后我把李某秀送到她家居住的小区楼下见到她家属后,我主动提出要带她到医院检查,于是我和她家属一同把她送到吉大一院检查。因为我当时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所以给同事打电话给我送钱,然后我带她主动挂号检查并拿出240元给李某秀做的X光。在等待期间由于我有事,我把我的电话和真实姓名告诉李某秀的家属。在争得她2位家属的同意后离开吉大一院。事后我回到医院没有找到他们。

20xx年5月19日晚8点在红旗街吉林大药房附近被交警用警车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讯问。

讯问后我被交警用手扣能扣到朝阳区交警大队7楼大厅的暖气管上直到第2天早上7点多,然后交警给我带到朝阳区交警大队2楼又用手扣把我扣在沙发的铁扶手上等待李某秀家属的到来协商解决问题。在这期间交警说:“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你还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如果你和家属协商好,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可以不追究你。如果你们没谈成若家属继续追究,我们在下班之前要把你送走拘留。

我要求看李某秀的病情鉴定以及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但是交警和李某秀的家属都以种种理由推托没有给我提供任何的病情鉴定和各项医疗费用的票据。期间交警还恐吓我说如果被判刑后在看守所里会受到种种非人待遇,由于单位同事及我的朋友都害怕,所以我和朋友尽力和家属协商。到下午4点多钟才和家属达成一致,由我一次性陪付李某秀肆万五千元人民币以后不追究任何责任。但是家属提出当天必须把钱一次性拿走,因为当天是周六银行下班早,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让我这个家在外地的年轻人来说是个极大的困难,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我筹到现金叁万元人民币。

我说可以给你们打个欠条周一给补齐剩下的壹万五千元人民币,交警还不同意放人。

在这期间有一个被办案交警称其为科长的人进出我所被关的房间数次,问了下案情便说:“你这种情况够刑拘了可以判一年以上,即使家属不追究你,我们也得追究你刑事责任,肯定得送他”。

单位出壹万五千元的支票抵押,交警和伤者家属都不同意,最后是用单位出的壹万伍仟元支票抵押和担保人一起的条件下交警才同意放人,并让我承诺周一带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来把支票抽回。就在这时一个叫闫xx的人对我说他们科长不同意放我,得给他们科长钱,他向我要4000元人民币说是给科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给闫xx4000元人民币。这个叫闫xx的人从20日早上7点多一直在我被关的屋里,有时还负责看守我,带我去厕所。我们一直以为他是交警,因为我们一直在叫他闫警官,他一直没否认。但后来他们队长说他不是交警,是来帮忙的。在离开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之前我都是戴着手扣与家属协商的,并且在被交警讯问过程中也一直戴着手扣。

20xx年5月22日上午我们带着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再次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把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现金交给办案交警并把壹万伍仟元支票抽回。当我们向办案交警要手续的时候,办案交警说:“我不能给你们出手续,你们和伤者家属签个协议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写这个协议,办案交警便给我们起草了协议:

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由王某(化名)一次性付清李某秀医疗费用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今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0xx年5月20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协议书

20xx年2月21日上午9点20分王某(化名)骑自行车在解放大路与同志街交汇处13路公共汽车站点与李某秀相撞。经双方协商自行解决,不经交警队处理。

20xx年5月21日

王某(化名) (手印)李某秀(手印)

上述协议绝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我在被逼无柰的情形下违心所签,是交警工作人员违法威逼之结果,如果受害人有伤,我也愿意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赔偿,在我不同意给付其无理的巨额赔偿款的情形下,其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竟乱用警力借用警力进行威胁,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自己及家人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经济上受到很大损失,无法正常的工作。

综上所述,我认为上述三人之行为已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及索贿罪,同时三人滥用警械,警务人员伙同社会人员共同执法,在办案过程中程序违法,有法不依,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提出控告申诉,请受书各位领导明察,严惩违法、违纪之工作人员,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之尊严!

在商业计划书中,应提供所有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细节,包括企业所实施的所有调查。这些问题包括:产品正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它的独特性如何,及在何处?企业分销产品的方法是什么?谁会使用企业的产品,为什么?产品的生产成本是多少,售价是多少?企业发展新的现代化产品的计划是什么?把出资者引到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中来,这样出资者就会和风险企业家一样对产品有兴趣。在商业计划书中,企业家应尽量用简单的词语来描述每种商品及其属性的定义。这对企业家来说自然是非常明确的,但其他人却并不一定清楚它们的含义。制订商业计划书的目的不仅是要让出资者相信企业的产品会在世界上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同时也要使他们相信企业有证明它的论据。商业计划书对产品的阐述,要让出资者感到:这种产品是值得让人投资的,可开发的。

江苏省通州市  东源小学 三(1)班  单佳媛

今天,法庭里一片嘈杂,原来是“老鼠一案”即将开庭了。

“请大家安静!”狮子审判长一边敲惊堂木一边严肃地说,“请原告陈诉。”首先发言的是兔子:“老鼠破坏性严重,我都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大家请看!”说着,兔子双手高举着“证据”,又在原地转了一圈。法庭里先是一片嘘惊声,接着一阵哄笑。原来兔子就连身上都遭到老鼠的“侵袭”,一个个不规则的`大小洞,还布满了牙印。此时“被告席”上的老鼠无可奈何地低下了头。

第二位上场的是松鼠,只见他瘦得可怜,皮包骨头的样,恐怕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老鼠把我们储备的粮食都吃完了,现在我有许多好伙伴都饿死了……”正说着他就倒在地上。顿时法庭又是一片哗然,旁听席上议论纷纷。法官也忙命警卫把松鼠送去抢救。

“就是它!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一只瘦骨嶙峋的狗痛苦地说道,“这个‘魔鬼’经常传染疾病,如果再不把他绳之以法,还有更多人会遭殃,会失去生命……”“处死他!处死它……”旁听席上一片喧哗。

“老鼠你知罪吗?”法官严厉地责问道。此时,“被告”已脸呈灰色,面对种种罪行,耷拉着脑袋低下了头。“经本庭和陪审团商议,一致认为:被告――老鼠已触犯了森林公民法第九条,十二条及二十一条,因此判老鼠死刑――”老鼠听了,吓瘫在地。法庭又是一片沸腾,欢呼声响彻了整个法庭。

指导教师:周秀芳

简评: 本篇童话构思精巧,想象奇特,通过三位“原告”的控诉,将老鼠的罪证一一展示在人们面前,让人不由自主地痛恨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老鼠。

投稿:-8-15 23:25:44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6篇

大一班, 时间: 9:40吃点心时间到了,今天吃的是饼干和豆浆。孩子们每个人去阿姨那边拿了两块饼干,然后拿一杯豆浆回到自己座位上吃。吃完的小朋友把杯子送到小桶里,韩欣妍吃饼干的速度比较慢,班上已经有一大半的吃完出去玩了,她的饼干还没吃多少。阿姨已经在洗杯子了。

忽然,张驰跑到正在准备下节活动的李老师面前说:^老师,韩欣妍不送杯子就出去玩了。

张驰的声音很大。韩欣妍是坐在张弛的对面的,也许是急着跑出去玩,她吃完后顺手把杯子往身后的桌子上一放,便快步走出教室。李老师头也没抬说:^快吃你的吧韩欣妍不爱放杯子我管。每天吃点心都吃到最后,还爱管别人的事情!^张弛机械地把手中的半块饼干往嘴里送,不再讲话。

分析:幼儿发现同伴的这一行为与老师规定的吃完点心要把杯子送到前面的盆里,并向老师发起告状,同时也希望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举报法官控告书最新范文 第7篇

地点:大一班,时间: 8:15在图画活动中,所有小朋友都在聚精会神地画画。壮壮和苗苗位置相邻,都在画画。老师在进行巡视。在涂色时,壮壮见老师巡视他的画时,急忙跟老师说:^老师,我在画画的时候苗苗老用水彩笔在我纸上乱涂,^同时高高举起苗苗之前画的地方说:^看,都被他在上面画了好几条线了。^分析:这件事看起来很小,但却很常见。幼儿产生这一告状行为主要是为了引起老师注意,并希望老师批评乱画的幼儿案例三:我们,该怎么办?

大一班,时间: 15:30快要吃点心了,老师让小朋友把雪花片拆好放到小筐子里再送到前面的大筐子里。大部分小朋友拆的都很快,也快速的把雪花片送到了大框子里。这时,我看到有一组小朋友,玩具都没人拆就在那抢小筐子,看到我来了,抢筐子的两个小朋友,谁也不肯松手都想送玩具。旁边的说:^老师,看他们呢,筐子都要坏了。^我说:^你们就这样一直下去吗?这样谁都送不成哦!^一个小朋友想了想说:^我们来石头剪刀布谁赢了谁送。^我拍了拍另一个小朋友说:^来,你们来石头剪刀布吧^分析:大班幼儿已经具有解决矛盾的能力,所以在遇到争抢之类的告状。教师不要急于帮幼儿解决,而是让幼儿自己多想想,问问他们怎么解决。从这一案例可看出幼儿有能力自己解决,能够想到石头剪刀布的方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