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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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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 第1篇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河南省《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根据沪府办发(20xx)15号、沪价费(20xx)009号、沪教委财(20xx)4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园的收费行为,我园就关于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自查。自查的时间范围是自今年以来的所有收费,自查的方式以幼儿园帐目审查为主,认真查找我园在收费工作上的漏洞,以待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 第2篇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又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 第3篇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 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治理乱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杜绝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 第4篇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幼儿园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园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园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xx-20xx年,我园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亲爱的宝贝们:

你们好!快乐的暑假结束了,跟着金色秋风的脚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相信这个假期你们一定过得很愉快吧!

欢迎小朋友回到一缕阳光幼儿园这个大家庭中,继续和老师、小朋友们一起学习、生活。

你们在新的学期里学到更多的本领,身体棒棒、快乐健康,度过幼儿园的美好时光!

1、注册须知:

缴费时间:20xx年9月3日

上午 7:30-12:00

开学时间:20xx年9月6日

缴费地点:园长办公室

联系方式:

2、新生家长须知:

新生入园当天需携带:

1、幼儿户口本

2、幼儿预防接种证

3、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单

3、温馨提示

1、开学之初,幼儿容易产生不适应的现象,请家长以正面的方式介绍幼儿园的长处。

2、生活要有规律性,督促孩子从现在开始早睡早起,适应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提醒孩子按时入园(7:30-8:30)。

3、来园之前,请尽量让孩子养成独立做事的习惯,并学习简单的生活技能。

4、请家长多和老师交流,及时了解孩子在园的情况。

5、从9月6日开学后,我园将实行接送卡制度,请家长们接送孩子时务必刷卡。

6、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帮助孩子剪指甲,自觉擦肥皂洗手,整洁地入园,愉快地接受晨检。

7、为安全起见,请不要给孩子佩带任何挂件,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及首饰(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玻璃珠等)入园。

8、每天下午放学,幼儿喜欢在幼儿园园内玩耍,家长需注意保证幼儿安全,避免幼儿碰撞、跌伤。

20xx年度我处已按时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收费依据未发生变化,继续保留原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0xx年度本单位港航事业费预算收入5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征收货物港务费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比去年同期减少万元,其主要原因为:庄市站码头的限制,使得大吨位的船只无法靠泊,因而货港费的征收量有所下降。成品油码头、大件码头、电厂码头等规费征收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对于规费稽征的管理问题,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费目、费率、费额标准,实事求是,依法征费。出纳员每月对于规费稽征的情况建立明细台帐。收费所得现金每日上交银行,专款专户,定期与银行进行查账对账,每月及时全额向市港航管理局上缴月征收规费。

规费稽征登记员认真做好港航事业费收据的保管、领发、缴销工作,并且对票据领用情况作逐一登记,分工明确,月底分别核对,确保准确性。

对于今后的收费,我们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收费工作进行得更加合法、规范、有序。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无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二、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三、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或发放家长通知书。

四、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五、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上缴专户储存,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行为。

六、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一如既往的执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核定的收费项目,认真实施收费管理工作,为今后的相关工作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现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收费项目管理,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

(一)保教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收取的费用。保教费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幼儿园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和营养点心的,可参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但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二、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前尚未批准出台)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一)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二)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三)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园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一)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幼儿园要建立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准确,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四、监督检查。

(一)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除保教费、伙食费(含营养点心费)外仍收取其他费用的,立即自查自纠,并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退还幼儿家长。逾期未退或拒绝退还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违反上述第三条规定未执行公示制度的,立即自查自纠。逾期未纠正,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芜湖县教育局

20xx年9月1日

区属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XX〕30号)、《关于印发〈莲都区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教发〔20XX〕35号)的规定,现就莲都区属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区属公办幼儿园托管服务费标准220元/生月,区属民办幼儿园托管服务费可参照区属公办幼儿园托管服务费标准范围内收取。

二、托管服务收费可按学期收取,因故未参与托管服务和中途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参与托管时间收取托管服务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的按1个月收取)。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参加园内托管服务的,幼儿园予以适当减免托管服务费。

三、《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莲发改价格〔2018〕10号)、《关于调整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莲发改价格〔2019〕4号):二、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代管费:新入园幼儿被褥费230元/人,按实收取,多退少不补;手工材料费80元/人.学期。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报区发改局备案后执行。修订为:二、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区属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项目有: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费、被褥费(新入园幼儿)、手工操作材料费和伙食费。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费是指在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之外,基于幼儿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幼儿所在幼儿园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手工操作材料费是指幼儿园在指导幼儿进行剪、折、粘等美工活动时所需材料费用。伙食费包括幼儿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

四、各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园内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关于印发〈莲都区幼儿园放学后园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教发〔20XX〕35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县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幼儿园收园费用通知范文 第5篇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xx-20xx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一学年来,我校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学校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