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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汇总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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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_审计法》、《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五条审计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审计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审计部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

第九条审计部设经理,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审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通过,报董事会备案。内部审计机构配备若干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三章审计人员工作准则

第十条审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具备会计、法律、管理等至少一方面的专业学识和经验,经过适当的专业训练,并具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培训计划列入公司三会专项费用预算。

第四章审计部职责

第十四条审计部是公司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董事长领导及董事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本制度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完成监事会委托的审计工作。

第十五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严密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在日常审计报告中对涉及的内部控制作出专项说明。按照“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协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达到查错纠弊,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每年对公司及各单位从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并跟踪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整改情况,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三)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全面预算的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各单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离任的和任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购置、管理、使用和维修及相关经济合同进行审核;

(八)对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

(九)参与公司对控股、收购、兼并企业资产评估、资产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评价,并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十二)对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十三)董事会、经营班子或其他部门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十四)协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

(十五)配合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职责:

(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合同、协议、可研报告、图纸、预算、工程量验收及签证单、结算、决算、各种批复及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不得拒绝和隐匿相关资料;

(二)审计人员调查取证,需由被审计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时,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障刁难。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职责:财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配合审计工作,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公司审计处理意见书或审计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公司本部的财务收支,每季度审计一次,对子公司财务收支每半年审计一次。

第五章审计部权限

第十九条审计部行使以下职权:

(一)有权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事项的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二)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检查资金和资产状况;有权查阅、复印、索取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就审计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意见;

(四)有权参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有关日常经营性会议;

(五)对公司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六)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有权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审计部门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可以责成被审计单位停止和纠正一切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对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八)根据被审计单位与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审计部门有权建议公司董事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提出表彰、奖励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建议;

(十)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经公司领导同意,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经营班子、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十二)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三)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公司保护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类型和方式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的类型按工作内容划分包括:

(一)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审查和评价;

(二)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专项审计,包括:

1、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2、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3、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四)专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如下审计方式:

(一)报送(送达)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内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业务较多、情况复杂的可采取抽样或重点审计等方式进行审计。

(三)委托审计:公司及各子公司年终财务报告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审计项目,必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四)联合审计: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性强的重大审计项目,审计部在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计。

第七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审计部根据公司工作重点和指导精神,结合上工作总结,制订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对已列入审计工作计划的项目,由审计部自主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其他审计工作依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授权部门委托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成立审计小组。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内部审计计划,选派内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制。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

第二十四条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

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三天前将内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目的、内容、种类、方式和时间。审计通知书的内容: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

(二)审计组长(或主审)和其他成员名单;

(三)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部认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前需要进行自查的,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审计部。

第二十五条实施审计。

内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类型选用适当的审计方式和审计程序开展具体审计工作。

(一)审计组长(或主审)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其他相关内容;

(二)审计人员依据审计方案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检查库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搜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的,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审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由审计组长(或主审)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材料;

(四)将审计中汇集的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来,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和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长(或主审)在审计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计报告底稿,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底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同无异议。审计小组应审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核实后由审计组长(或主审)对审计报告作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终结后,内审人员依据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长审核定稿后,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审计报告中包含其他部门工作所需要的资料与内容的,应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分发给相关部门。审计报告的形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反映事实清楚;

(二)审计证据充分;

(三)审计结论公正;

(四)审计评价准确;

(五)处理意见合法、合规、合理;

(六)整改建议可行。

第二十七条做出审计决定。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签收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当事人必须执行审计决定,并在一个月内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董事长,同时抄报审计部。审计部在两个月后,组织专班跟踪检查审计处理意见书或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及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的,公司将予以通报,并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审计决定复议。

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决定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组织复议。

第二十九条后续审计。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的采纳及审计决定执行的情况和效果。

第三十条委托审计项目,必要时先经审计部审计,再经中介机构审计,审计部结论作为中介机构审计资料,中介机构审计结论作为财务结算(调账)依据。

第三十一条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内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人员遵纪守法、效益显著的行为向公司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内审人员向公司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内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三十七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篇

一、例会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

1、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经理办公室安排召集,总经理主持,各实体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2、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检查,对本季度工作进行部署。

(二)专题工作会:

1、解决经营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各实体协调解决的问题;

2、新片上映前的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工作。

(三)部门(或实体)工作会:

1、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实体经理召开;

2、每周一上午,上班时间一到即开始;

3、由实体经理或各部门负责人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研究并部署本周主要工作;

5、每周一上午10:00以前,各部门须将其本周工作安排的内容,以文字形式报送总公司办公室。

二、办公费用管理

1、办公用品费、电话费、通讯费、车辆运营费按部门或实体独立核算,控制管理;

2、所有的往来单位或客户招待等,一律在事前申报,并实行总经理(或实体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传真管理

1、各部门拟写传真,应使用公司指定的传真文本格式;

2、发出传真原则上由总经理或分管经理签发;

3、传真完毕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存档;

4、重要传真发出后,应致电对方询问收到否,是否齐全;

5、等待回复的'传真件在回复件来后,应将原件同回复件放在一起保存。

四、出差管理

1、员工出差,本着高效节能的原则实行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路线、定要求;

2、出差前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出差的事由、人员、时间、地点、交通工具、行程、费用等,由分管经理批示后,报总经理签批,批准后方可出差;

3、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15元,特殊地区20元(深圳、珠海、广东等沿海地区;港、澳、台地区);

4、出差交通补助费,每人每天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费包干之外据实报销;

5、出差交通工具等级及住宿费标准,由各实体视经营情况自定;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3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新晨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的;

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_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政审计局负责对山水城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对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处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财政审计局在接到人事处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财务处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财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财务处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5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内部控制审计发展最悠久、最具代表性的国家。随着制度基础审计的产生,刚开始只是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关注内部控制,此时的内部控制评价只是个辅业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日益受到重视,内部控制评价也从是财务报表审计的辅业务演变为一项单独的业务,亦即内部控制审核业务;安然事件的发生,SOX法案的颁布,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产生。

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包括三个层次:联邦层次的法律、行政法层次的规范以及行业组织层次的制度。

受2001年安然、世通等事件的影响,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颁布了SOX法案。作为联邦层次法律的SOX法案是美国政府机构制定的最具影响力、涉及范围最广的法律。其中404条款(b)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对管理层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计。这标志着由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演变为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是内部控制审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为了保证SOX法案的有效实施,在SOX法案之后,美国政府监管机构又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法层次的规范。2003年11月SEC《最终规则》,要求所有公司(投资公司除外)都需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

为了贯彻SOX法案404条款和SEC的要求,AICPA于2003年3月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PCAOB于2004年了AS2准则,用以详尽、具体地指导审计师对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施的审计。

自SOX法案和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公司和会计事务所执行各项制度的有关情况。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与SOX法案和SEC《最终规则》的要求有差别,且高额的实施成本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因此,2007年PCAOB又了AS5准则,以取代2004年的AS2准则。AS5准则相对于AS2准则进行的改进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要求外部审计师采用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审计法,并将审计资源重点集中于高风险领域,以提高审计效率;(2)取消了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评价的要求;(3)鼓励但不强制要求穿行测试在每个重要的流程中必须执行,指出应重视的是穿行测试的目标而不是其程序本身;(4)指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与财务报表审计相结合,即整合审计;(5)允许审计师根据公司的规模和复杂性来制定适合的审计程序。

综上可以看出:

第一,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监管需求,旨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无论是SOX法案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计要求,还是SEC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出具鉴证报告的规定,都围绕不断增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展开。可见,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对象主要是狭义的内部控制方面。

第二,AS2准则和AS5准则是为贯彻SOX法案404条款和SEC的要求,规范注册会计师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规避审计风险做出的制度安排。美国注册会计师主要关注的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不是整个内部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第三,整合审计是一项强制性要求。整合审计是指由公司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AS5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必须整合进行。现代审计也因此进入了一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平行的整合审计的全新时代。

美国的证券市场起步早、发展成熟,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也较丰富和完善,相关制度基本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从而引领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方向,被其他国家借鉴和效仿。

二、日本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2004年爆发了西武铁路等财务舞弊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强化对企业管理者受托责任的监督,日本开始强调对内部控制的重视。2005年日本颁布了《公司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2006年日本了《金融商品法》,被喻为“日本SOX法案”,规定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

继美国AS2准则出台后,2005年1月隶属于日本金融厅的企业会计审计会成立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决定对制定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开始进行审议。同年2月委员会在研究各国内部控制准则的同时,对即在国际上通行又符合日本实际情况且具有有效性的准则进行了审议。

在此基础上,2005年7月委员会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通过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于12月8日对外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案)》(以下简称准则(案))。在整理这一准则(案)时,由于很多意见要求拟定这一准则(案)的实施细则和指南。因此,委员会下属的工作小组开始研讨实务方面的具体操作问题,接着对实施准则(案)进行了研究。2006年11月委员会公布了实施准则(案)征求意见稿,为实务操作提供了应用指南。又经过了几个月的广泛讨论和修订工作,委员会在2007年2月15日审议了《意见书》。与此同时,为了配合2006年《金融商品交易法》中关于内部控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委员会还公布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实施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实施准则》)。《准则和实施准则》,与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引进的内部控制报告制度的施行时间相配合,适用于自2008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审计。

《准则和实施准则》中所述的内部控制审计,应与财务报表审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原则上由同一事务所的同一审计员实施。其中还明确规定: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计划应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计划作为一个整体拟定,并且在各自审计过程中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相互利用。

三、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最早出现在金融类上市公司,目前针对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的规定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美国SOX法案等制度的出台直接促使我国制定内部控制强制性制度,也促进了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出台。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设计

美国SOX法案出台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从行业自律视角于2002年2月15日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审核指导意见》)。其中第二条对内部控制审核进行了概念界定,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管理层对特定日期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核证据形成意见,出具审核报告。这是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雏形,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时的审核工作范围仅限于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与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范围不谋而合,这大大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审核风险,增加了审核的可操作性。

2008年6月为了配合《基本规范》的施行,中注协又了《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提供专业引导服务。第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发表鉴证意见。此征求意见稿虽未能正式出台,但对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建设所起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

(二)证券交易所的助推

美国SOX法案出台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披露成为强制性规则,这直接催生了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中国版SOX法案”的出台。

2006年6月5日,上交所了在本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上交所内控指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同年,深交所也于9月28日了《深交所内控指引》),于2007年7月1日执行。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评价意见。

前者的规定是针对广义的内部控制,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后者只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即狭义的内控制。

(三)政府部门的制度安排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政府部门监管视角的考虑。而我国最早关注并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审计的部门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政府部门的制度则相对滞后。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五部委于2006年7月15日联合发起成立了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但是直到2008年6月28日五部委才正式《基本规范》。其中第十条规定,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报告。

2010年4月26日,六部委又了《配套指引》。其中《审计指引》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该指引第二条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注册会计师需在企业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发表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并公开披露。

《审计指引》的颁布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由原来的非常规性业务或面向少数企业的业务,变成了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一样的常规性业务,每年需执行一次。综上所述,我国并没有完全照搬美国的做法,而是充分借鉴了其成熟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最终形成了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

四、小结

综上所述,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较丰富和完善,相关制度基本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建立了由SOX法案、SEC最终规则和PCAOB审计准则构成的内部控制审计体系。日本也了《金融商品交易法》、《意见书》及其《准则和实施准则》,相关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也相对完善。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发展是充分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最终形成具备我国特色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规范有注册会计师颁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上交所内控指引》和《深交所内内控指引》,政府部门出台的《基本规范》和《审计指引》。我国现行没有法律层次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安排,不具备足够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现行制度安排中原则性意见和指导性规则较多,但可操作性不强。不同的部门出台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制度,制度政出多门,虽然各制度都对内部控制及其审计做出了相关说明,但其侧重点不同,所界定的概念及其业务准则都有所差异。

参考文献:

[1]晓芳,张军.美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体系的研究及启示[J].未来与发展,2010(3):78-82.

[2]张龙平,陈作习.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及启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1):89-94.

[3]张龙平,陈作习,宋浩.美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启示[J].会计研究,2009(2):75-80.

[4]日本企业会计审议会.日本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M].李玉环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6篇

【关键词】强化;风险导向;促进;内部审计

在200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随着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不断实践,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也日趋复杂和艰难。一方面,处于改革阶段的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无序和不完善;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各方面的风险不断提升,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所面临的内控风险也在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本文从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强化风险导向,促进企业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探讨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探究强化企业风险导向,促进企业内部审计的有效之策,以期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要举措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包括了从预算到会计到内部审计再到财务风险管理的一系列全链条的财务全面管理。这也是企业最主要的内部审计监管手段。二是企业内部经营审计。即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重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审计工作,在各项经营业务过程中,注入内部审计监管意识和理念,将企业经营管理纳入内部审计控制体系当中。三是企业内部审计组织控制。通过对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细化和分工,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互相监督、共同管理的科学化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内部配置的合理性,落实内部审计的科学配置。三是内部管理人员审计。强化企业员工内部审计内控风险防范意识,并通过设置各项相应的内部审计管控奖惩措施,形成较强的人员控制体系。

二、强化企业风险导向,促进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建议

1.强化企业风险导向和内部审计理念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首先应当强化企业上至管理层下至基层员工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理念,首先要让员工们深刻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要让他们明白内部审计工作是怎样一回事,有哪些主要的工作内容和流程,自己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又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要做到哪些事情,在管理过程中严格自身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2.完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流程

“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制度流程是企业健康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指引。企业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将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不断细化,保障其可操作性和科学合理性,以制度的形式将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企业与审计有关的各个流程都严格要求管理人员按制度、按流程办事,以制度和流程保障各项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与此同时,企业内部与审计相关的部门也应当建立起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制度带动执行力,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权力的支持和更好的开展。

3.严格企业内审计制管理责任制

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和动力。在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过程中,对于各个流程各个人员的职责和责任都要予以明确和落实。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确保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必须将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纳入企业的考核体系,以此检验企业内部审计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等,同时针对在内部审计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从而能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体系。

4.多管齐下强化企业内部监管

通过多方面实施保企业内部监管工作,有助于更全面、更有效地开展监管,确企业的经营安全和管理有序。首先,领导和企业应当提高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高度。其次,通过自查、抽查与审计并行的模式,多管齐下进行内部自我监督管理。最后,建立内部审计激励制度。制定财务考核办法,将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作为财务考核的重中之重,科学界定,严格执行,规范考核,赏罚分明。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也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企业唯有通过不断强化自身风险意识和风险导向,规范和落实内部审计的各项工作,不断促进企业自身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方能在激烈和跌宕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屹立不倒。

参考文献: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7篇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财务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人防事业发展,根据《_会计法》、《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审计,是指人防办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人防办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区人防办经营活动、经济业务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人防办审计机构设在财务科,配备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办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人防办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人防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遇有较大任务时,可临时组织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

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经济活动内容,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审人员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乱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五、审计内容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

(3)是否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4)现金、固定资产是否盘点核对,往来帐款是否真实,利润是否准确。

(5)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存在,增减变动是否记录完整。

(6)有无严重违返财经纪律,侵占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和小金库,帐外帐等情况。

六、审计时间

定期审计: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审计。

不定期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随时抽查审计。

七、审计工作程序

(1)根据办党组拟订审计年度计划,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提前通知被审计部门,做好审前相关资料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审计过程中,必须填写审计底稿,做好审计记录,收集审计证据。

(4)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审计情况向被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交换意见,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无异议,写出审计工作报告,向办党组汇报。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8篇

第一条为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分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及《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每年对全局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由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负责,抽调本单位熟悉财会工作的人员组成内审组进行审计。内审采取自查和调账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四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分局的财务收支、管理、使用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二)财务账薄设置是否健全合规,凭证手续是否完备,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财会制度规定。

(三)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应缴预算收入及其它费用、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应拨付资金是否有人为延误现象,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拨款或截留挪用行为。

(四)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以及报销、审批使用是否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兴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五)财务执法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因玩忽职守导致资金流失现象发生。

第五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必须责令相关科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视情节依法依纪处理。

第六条内审工作结束,内审组应向局党委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9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财务管理;作用

内部审计是企业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目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力逐渐增加,如何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是每一个企业致力研究的课题。基于此,加强对内部审计在财务管理中作用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内部审计特点以及职能分析

1.内部审计工作职能

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监督,主要是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业务活动、管理活动等进行的监督控制,对企业中各个部门的财务收支以及投资、贷款等活动实施有效的评价与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对企业财务活动是否符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起到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作用,能维护企业、员工以及国家的基本利益。

(2)经济评价、鉴证职能。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自限不断扩大,但是还需要有关机关对企业以及企业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等进行有效的评价。特别是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更需要对其进行经济审计,避免出现贪污问题。

(3)控制职能。企业经济活动涉及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从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库存、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都需要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加以控制。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直接对企业领导层负责,对企业内部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其中,包括对各个部门的经济效益、管理、财务开支等内容的调查取证以及分析评价工作,及时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的依据,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4)服务职能。作为企业中的一个部门,内部审计还应该具有服务职能,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审计服务。在经济发展带动下,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能面面俱到,还需要通过咨询等服务以适应经济市场的变化。内部审计人员对国家相关政策相对熟悉,能够深入企业基层完成相关的审计调查工作,将企业下属单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企业经营者反应,并提出有效的优化建议,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2 .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

企业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目的在于通过系统化的审计工作,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有效的优化措施,不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为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作出巨大的贡献。根据国家审计法,在企业内部设立的审计部门,应对企业基层单位中的各项经营活动了如指掌,以便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与监督工作,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在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仅需要对企业内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同时在很多非财务领域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包括投资决策审计、风险审计等,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更加客观性的财务评价。

二、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

为了能够更好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必须明确其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1.独立、权威地位

内部审计必须具有独立性的特点,这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发挥职能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保证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权威性的前提。现阶段,企业大多数都设置了内部审计单位,对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直属单位;而在一般性企业中,审计部门直接对企业领导层负责。可见,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独立性以及权威性的地位,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审人员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贯彻落实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监督、制约地位

在企业发展进程中,企业间的联合现象较为普遍,投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于不断增加的混合型经济,为了保证企业各个方面经济利益,在资产保值、增值活动中,为了保证财务活动的有效性,必须加强自我约束。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制度下,能够实现对企业活动的审计与监督,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另外,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及时地发现企业中存在的违法或舞弊行为,有利于提升企业运行的质量,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3.制度、法律地位

从我国企业发展的趋势来说,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正逐渐实现法律化与制度化,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保证有法可依。企业根据国家相关审计法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内部审计制度,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内部审计在财务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了解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是保证其作用发挥的前提条件。

1.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提升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每一个部门、各个环节中都需要以企业财务信息为依据,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质量。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能够避免企业财务信息失真,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确保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与真实,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一方面,在企业产品成本控制环节,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制度、生产加工制度等,保证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严格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产品入库等,保证了采购环节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另外,通过内部审计工作,采用事前审计与事中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在事后进行有效的评价,采用节约自留以及超支自负等方式提高企业各个部门的生产积极性,还避免生产过程中发生浪费问题。

另一方面,在企业资金管理中,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的取证分析,还能够强化客户信用管理工作,保证应收账款能够及时回收,保证企业的经营效益。同时,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营造优良的外部投资环境;还能够在企业投资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合理规划企业投资的范围与规模,力求企业用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此外,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并对投资成本进行合理计算,提高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确保盈利。

2.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强化企业内部管控

内部审计工作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也是一种避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约束机制。企业通过有效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工作,实现对企业运营活动的全程监督与管理,保证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内部审计的实施,能够保证企业各个部门或下属单位都受到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规范企业的经营秩序,将各种违纪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另外,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审计与控制制度,对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及时了解,加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核与检查,必要时进行实质性的测试,及时的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而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通过有效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形成责权分明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提高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

3.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准

内部审计工作在新时期也有了更加全面的工作内容,从简单的差错防弊,逐渐向着防范风险以及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咨询方面发展,说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正逐渐成熟化、系统化、专业化。现阶段,内部审计工作涉及企业经营决策、产品开发、资金流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各个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控制,不断优化企业的结构配置,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化的决策依据,对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检查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否合理,判断企业能否及时做出准确的财务决策,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责权分明的财务管理机制,还能够促进企业财务监督机制的完善,保证企业运营的经济效益。内部审计是保证企业财务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的发现企业中存在的违纪行为,避免企业资产流失,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对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

5.内部审计能够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

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对企业各个部门内部制度进行有效的评价,同时对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检查与监督,查找各个环节中存在的漏洞,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同时,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深入到企业基层活动中,了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细节,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规避与抵抗风险的能力。另外,由于内部审计部门直属董事会,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进一步确保了相关措施贯彻落实,切实防范企业各种风险的发生。

四、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

分析了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为了保证这些作用的有效发挥,还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强化企业内部审计,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作为企业领导层重大决策的助手,服务于企业各项管理与决策,为此,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内部审计制度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也是企业实现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者应该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将内部审计工作放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持,充分地调动企业内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让企业全体员工都意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全员参与的内部审计工作氛围,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实施。

2.不断地强化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独立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发挥作用的前提,也是内部审计部门区别于其他部门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因此,第一,必须制定严格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内审机构的地位与职能,通过严格的制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贯彻落实。避免企业领导或其他人员对内部审计人员造成非法的干扰。第二,企业领导层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基础上,还应该恰当给予内部审计部门更多的职权,保证其权威性。第三,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审计经验,保证内部审计部门只属于企业股东大会,直接对企业领导层负责,保证内部审计能够拥有更多的资源,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3.不断地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兴起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是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建立而成,并非以企业自身经营需求为依据,导致审计部门作用有时不能有效发挥。在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企业逐渐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也逐渐通过内部审计的方式解决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了促进企业现代化的发展,尽可能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必须基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4.不断提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企业竞争力逐渐提升,给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对财务会计业务、内部审计业务知识理解与精通,还需要对企业各个部门的业务有所了解,掌握相关的技能,保证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一方面,采用竞争上岗的模式,提高内审人员招聘的门槛;另一方面,加强内审人员素质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不仅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还能增强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企业各项制度的落实,也有利于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姜磊.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外企业家,2015,18(2):114-115.

[2]王猛.内部审计质量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2(11):99-100.

[3]马卫红.浅谈内部审计在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4,35(4):166-167.

[4]刘秀杰.浅析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内部审计的重要性[J].时代经贸,2013,18(9):66-69.

[5]赵秀丽.内部审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探析[J].中国经贸,2013,20(3):91-92.

[6]杨岳.论企业财务管理中内部审计的重要性[J].经营管理者,2012,15(9):105-106.

[7]毛燕青.企业财务管理中内部审计热源工作流程研究[J].商,2013,25(12):58-59.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0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 1 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一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5、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7、对严重违反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

9、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条 审计部应在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平时进行不定期审计。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

第一条 在审计管辖的范围内,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有: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5、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6、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工作程序:

1、根据董事会的.部署,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审计方案。

2、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方式。

3、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不在此列。

4、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询问,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作详细记录。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被审计对象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

6、对重大审计事项做出的处理决定,须报经董事会批准;经批准的处理决定,被审计对象必须执行。

7、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董事长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审计部复审并经审计委员会确认后提请董事长或董事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审批后,可以暂停执行。

8、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后续审计。

第二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在每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进行。

各种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 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 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 10 年。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审计部主任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述职报告。

第六章 奖 惩

第一条 审计部对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第二条 审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1、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等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审计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绝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向审计部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员工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册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_审计法》、《_审计法实施条例》、《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集团公司本部、专业分公司、区域分公司、直属机构、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总部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受董事会领导,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向分管领导负责。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办法等;

(二)制订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审计结果;

(四)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

(五)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六)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七)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执业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

(二)具备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熟悉本单位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知识;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微机操作能力;

(六)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并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第十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一条依法保护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集团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审计范围和权限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审计工作,以确保集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对集团本部及所属的专业分公司、区域分公司、直属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对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措施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对所属单位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五)所承揽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六)因合并、分立、撤销等事项引起的资产变化;

(七)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BT、BOT项目、技改项目等)概(预)算、决算;

(八)企业对外投资的立项、签订、投出和收回、经营状况及其效益等活动等情况。

(九)企业单位对外签订的物资采购、设备租赁、承发包工程、承包劳务、借款、担保、产品营销等合同、协议;

(十)根据“谁任命、谁审计”、“先审计、后任命,后离任”的原则,对厂长、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期中或终结审计;

(十一)对集团成员企业负责人的承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为考核兑现提供依据;

(十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专项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三)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检查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参加与审计事项有关会议或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九)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

(十)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予以封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授予审计委员会如下权力:

(一)没收审计中查处的账外资金上缴集团公司;

(二)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的建议;

(三)有权对下属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有权调阅下属企业的审计资料;

(四)为完成某项审计工作,经协调一致,可以临时抽调下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根据企业工作计划、企业领导要求和集团公司总体部署,拟订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审计项目,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编制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审计项目要全面,一般包括: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布置的审计项目和审计专题调查项目;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

(二)应充分利用本部门已占有的审计资料,突出重点,尽量避免审计项目交叉重复,还应尽可能的在一个单位实施一项主要审计事项时,考虑能否带一些其他有关项目审计;

(三)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审计要点、预计完成时限、实施该项目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审计实施的总体安排等,应力求简约、高度概括;

(四)预编审计工作计划上报审计委员会的时间为当年二月底前。

第十七条审计程序是指具体审计项目从确立到结束的整个工作过程。无论是何种审计,其程序均应分为计划、实施、终结三个阶段,对有些审计项目,还需实施后续审计。

第十八条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是指审计项目从确定到实施前制定具体审计方案的过程,该过程主要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方案,以明确各项工作的主次、先后次序等。对企业实施审计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计划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和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原有审计档案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二)编制审计方案,并报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主要内容如下:

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

2.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范围、方式、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和责任;

5.编制时间及方案审批人(审计部门负责人,重大项目报审计部门主管领导人)签字;

6.被审计单位应做的迎审准备工作及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一般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包括已经注销的账户;

(2)企业章程、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资料;

(3)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4)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会议纪要、决定;

(5)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决定;

(6)财务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

(7)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及检查机构对企业检查后提出的报告、处理意见、检查结论或处罚决定;

(8)上级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9)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

(10)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明确审计任务和审计事项的分工,并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其他准备事项。如:实施审计工作需要的各种表格、底稿和工具等。

(四)下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审计通知书,是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书面证明,一般应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专项调查可以根据需要不下达审计通知),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审计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

4.对被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5.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及签发日期。

此外,审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可聘请审计部门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某些审计项目或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五)向被审计企业提出书面的承诺要求。实行被审计企业向审计部门承诺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有关事项要求作出承诺,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九条审计工作的实施阶段主要是调查、核实经济事项,搜集审计证据等,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点后首先召开与被审计单位见面会。

1.审计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讲明来意,提出有关审计工作要求事项和审计自律纪律;

2.听取或审阅被审计单位的自查报告或述职报告或情况介绍。

(二)根据进一步掌握的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专题、人员分工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三)依据审计通知要求收集有关审计资料和借阅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并办理借阅手续。

(四)通过审核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核查实物及调查询问,座谈了解等方法实施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疑点,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1.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

(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证言材料;

(5)专门机关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测笔录;

(6)其他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证明材料,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

(2)对收集的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证明材料的相关性;

(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证明材料的充分性;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5)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未取得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的,应注明原因。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部门、单位或

专业知识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

a.被审计单位名称;

b.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的时间;

c.审计过程记录;

d.编制人姓名及编制时间;

e.复核人姓名及复核时间;

f.索引号及页次;

g.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

a.实施审计具体程序、审计测试评价、审计方案的调整变更的记录;

b.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

c.审计复核记录;

d.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a.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b.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往来函件、鉴定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或摘录件;

c.其他有关审计资料。

d.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明材料应经审计单位或其他提供证明资料者的认定签证。

(4)审计工作底稿分为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和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a.编制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审定的项目内容逐项编制,必须是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以利于编制汇总;

b.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应在详细审阅审计分项工作底稿,并确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之后,再进行分析整理,按其性质和内容分类归集;

(五)审计组长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和复核,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已确认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重要事项要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写明事实情况,适用法规制度,处理意见,经审计组长审阅后,送交被审计单位认证签署意见。凡是审查审计工作底稿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必要的修改或重新取证,补足必要的手续和资料。审计组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审计组长全面复核并确认后,应向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

(六)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对审计组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的终结阶段

(一)审计组组长运用审计工作底稿所提供的材料,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经济活动审核后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做出结论的文件,因此要做到:审计报告应当有恰当的标题,明确的署名和报告日期,做到格式规范,事实可靠,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结论公正,建议可行,语言简练,表达确切,观点鲜明,审计报告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

2.主送单位或单位行政负责人名称;

3.被审计企业概况;

4.审计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

5.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

6.审计结果;

7.发现的主要问题;

8.审计建议;

9.审计组成员签字;

10.报告日期。

(二)应依据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授权的.经济处理权限,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处理、处分意见或建议。

(三)应建立审计报告复核制度。审计报告完成后,由审计部门指定专人复核,应重点复核如下事项并提出复核意见。

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2.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是否正确;

4.审计评价是否恰当;

5.问题定性、业务处理、违纪处分,改进建议是否适当;

6.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计负责人审核后,应依据上述资料签发审计意见,审计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意见和评价依据;

3.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叙述;问题的定性、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4.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

5.对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意见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审计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作出书面汇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日内申请复议。

(六)审计部门应当自《审计意见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了解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建立后续审计制度,后续审计是审计部门派员到被审计单位,检查审计决定中规定的事项是否认真执行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是保证审计工作发挥应有效力的必要手段,其内容为:

1.检查采纳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2.了解采纳审计建议和执行审计决定中的困难与问题;

3.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在严格自律强化管理方面的新措施、新变化。

第六章职业道德与审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集团实行审计监督的执行人员,因此必须讲求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是:

(一)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审计人员作为经济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从事审计监督活动,实施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勇于同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是维护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打击经济领域里的各种经济犯罪和违纪行为和活动,从而达到审计查错纠弊、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具体实施审计中应将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经验、问题和教训如实反映;在处理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应依据经济法规条款处理,特别应注意经济法规颁

布的时间与违反财经纪律的时间界线,现有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界线,有意和无意(业务水平低)等界线,尊重事实,以理服人,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审计报告所做出的审计结论和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审计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严以律已,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依法审计,不殉私情,刚直不阿,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四)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对待审计工作,以真实的内容实现审计的目的;

(五)保守秘密,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忠于职守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以保护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审计纪律:

(一)对审计出的重大问题不得隐匿不报,否则是重大失职行为;

(二)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编造虚假审计报告;

(三)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四)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

(五)不得在实施审计期间内参加被审计单位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六)不得泄漏审计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秘密。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保守下列秘密:

(一)企业产品、成本价格、销售计划、生产批量;

(二)内部掌握的招标的标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价格等;

(三)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调查报告等;

(四)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材料等。在审计过程中,所有的审计文件、审计材料、记录稿纸,包括被审单位提供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弃,不得带到公共场所。用过和作废的记录本及记录用纸,审计项目完成后应交给审计组长,除立卷归档者外,应定期清理,按规定销毁;

(五)对审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及其审计处理意见,应按规定和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透露;

(六)对审计报告(含原始材料)、审计决定和领导指示,未经审计报告签发者同意不得向外透露,更不得公开发表;

(七)对向审计部门揭发问题的人、群众来信,以及外单位转来的有关资料,不管本人是否提出为其保密的要求,审计人员都要为其保密;

(八)印发审计文件材料,应按规定划注密级,印发范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未经对外公布的审计文件材料,不得带至公共场所,审计文件材料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七章审计档案

第二十六条审计档案是审计部门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审计工作,研究审计历史的根据,是各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是审计部门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七条审计档案的立卷工作应实行“谁审计,谁立卷”、“按项目立卷”、“边审计,边整理,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移交,集中管理,不得长期存放在承办单位和个人手中。

第二十八条审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审计部门下发的文件;

(二)上级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批示、决定、讲话和批复等;

(三)审计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账证、电报、录音(像)带、照片等取证材料;

(四)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采取临时措施的文件决定;

(五)后续审计材料;

(六)职工来信来访及查处情况资料;

(七)社会审计部门或集团公司所属审计部门报送备案的重要审计事项

(八)审计统计报表、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会议材料、审计工作总结、经验、制订的审计制度等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九条审计项目档案立卷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立一个卷;跨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立卷;

(二)立卷材料排列一般顺序是:

1.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

2.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

3.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

4.审计案卷内每份或分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6)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5.审计项目卷宗的归档时间:一般在该项目审计完后3个月内归档;审计项目的必须在次年6月末完成归档;

6.审计项目卷宗归档,应采用适当的卷宗方法排列,并编制卷宗、案卷、目录等序号,以便于检索和查询。

第三十条

审计档案的借阅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按期归还。

第三十一条审计档案应分永久、长期、短期进行保存,对超过期限的档案,应鉴定造册,审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计部门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销毁,并派人监销。审计档案的具体保存期限如下:

(一)永久保存。上级审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的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重大的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

(二)长期保存(16年至50年)。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比较重要的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员工来信来访的有关材料;

(三)短期保存(5年以上,15年以下)。上级审计部门、集团公司领导及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底稿、证明材料;一般的审计调查事项和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基层审计部门上报的审计计划、总结、报告、决定、信息及其它一般性的相关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原则上不参与各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第六条审计部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单位总结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管理最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打击报复。第八条内审人员应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谦逊谨慎,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九条内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与被审单位和对象不应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内审人员不得参与、从事任何妨碍客观履行其任务和职责、损害审计工作及公司名誉、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制度的活动。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具备审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能;

(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电脑操作能力;

(五)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六)审计部应重视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展研讨活动及经验交流,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等,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公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日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的常规评价;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等;查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三)负责对公司单位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其经营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以及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四)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五)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六)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每个会计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七)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八)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九)负责项目结算审计审核、成本监控及项目实施监控和纠偏。

(十)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提升审计结果的运用水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责任追究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进行处理。

(十一)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内部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十二)完成董事会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布置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部门权限:

(一)内审机构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参加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并对决策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根据内审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计划、会计报表、各类账册、预算及执行分析、结算书、评审报告、变更联系单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及与财务收支、经营活动有关的规章制度、合同等文件,各部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四)审核被审计单位有关生产、经营资料、会计凭证、账表等;检查资金和现场勘察有关资产的使用、管理;查阅有关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有关经营活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查阅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会计年报以及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工作,如实向审计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权代表被审计单位向供应商、客户以及相关的银行、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取证。

(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有权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并进行持续监测。

(八)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

(九)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或总裁授权后可暂时封存。

(十)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授权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十一)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建议所在公司给予必要的处分;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可建议股份公司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追偿损失;对违法行为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董事会和总裁可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审机构必要的处理或处罚权。

(十三)审计部签发经审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决定等,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审计部有权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情况,纠正和制止一切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与财务收支,限期改进工作。

(十四)有权组织或参与对外部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

(十五)经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审计部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企业的程序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或人员,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十六)有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第十四条审计范围:公司、公司单位和合作项目。第十五条审计内容(根据不同需要选择不同内容)

(一)内部控制审计: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经营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合理有效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二)财务审计: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审计、债权债务审计、成本费用审计、个人借款专项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存货审计、会计报表审计等

(三)募集基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四)信息披露管理

(五)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情况

(七)购买和出售资产

(八)对外担保

(九)合同管理

(十)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离任)

(十一)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审核

(十二)结算书及结算审定稿审核

(十三)图纸评审报告及项目完工评审报告审核

(十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五)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节计划阶段第十六条审计计划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工作计划、公司及公司单位管理需要、组织风险和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重点,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十七条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项目审计方案

根据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审计方案,确定具体的审计时间、范围、重点和审计方式等,经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发出审计通知书

除突击审计和即时审计外,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单位,将审计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及审计人员名单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并提出需要配合审计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有关资料。第二节审计实施阶段第十九条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包括查阅资料、审计查证、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

第二十条通过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并采用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材料需经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授权人口头报告或出具审计过程中的期中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审计工作结束后,对已发现的重大事项,可知会被审单位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主管,将管理层有关意见形成工作底稿并签字确认。第三节审计完成阶段

第二十三条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对审计工作底稿归集整理,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对被审事项形成客观公正审计结论与建议,项目组应在现场工作完成后十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应经项目组成员集体讨论,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并经审计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被审单位、个人和公司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项目经理予以注明。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项目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如确实不符的,则进行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持原报告结论。第二十六条审计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形成正式的审计报告,提出正式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连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意见一并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批后签发,并负责对报告内容做出解释。第二十七条审计项目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可直接由审计部报送公司董事长或总裁。

第二十八条经签发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抄送被审单位、主要管理层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应根据审计建议和经过批准的处理意见落实和整改,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应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或按照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将执行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书面报告审计部。

审计部应当自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送达后,检查审计报告处理意见执行情况,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处理意见或审计决定的,审计部应责令其执行;仍不执行的,提请公司作出处分。

第三十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若对经审批的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第三十一条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第四节后续事项

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领导、各公司负责人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后续审计和审计回访,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并总结审计效果。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不采取纠正措施,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审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审计部应编制审计业务的规范程序,并按照规范操作。当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业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第三十八条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审计档案不得销毁,亦不得擅自借其他单位和部门调阅。

第三十九条审计部应注重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内审效率和质量,应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系统,实施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同时重视经济信息和审计信息,加强宣传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应对忠于职守、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贡献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审计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公司批准后,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泄露审计机密、公司机密或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职务过失或怠于行使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第四十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部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审计部可依据情节轻重报经董事会批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拒绝、拖延提供或销毁与审计事项有关文件、凭证、账簿、账表等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以各种手段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影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伪证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及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

(六)因被审计单位、部门因自身原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3篇

一、什么是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现状

目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民营企业还比较少,即使建立的也因机构设置模式等问题未能形成内部审计氛围。主要原因有:对那些没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企业,主要是认识上有问题或自身管理上存在问题,一种是仍然认为内部审计可有可无,他们认为设置了财务管理、稽核制度等,都是为企业的内部控制、经营决策服务的,内部审计部门不是创造价值的部门,作用不明显,不用设置或可有可无;

另一种是认为有了社会审计组织,不用设置内部审计,他们认为已聘请了专业的社会审计组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公允性的鉴证,而设置内部审计需要支付一笔机构和人员的费用,在经济效益上不划算;

再就是因为内部管理机构及制度不健全,仍未走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内部制衡靠的是血缘和亲情,没有科学的监督机制,甚至于没有充足的力量设立单独的内部审计机构。

三、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了,有了相当积累和发展之后,开始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随之也出现了各种矛盾。一方面涌现出大量相当规模的子(孙)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层次增多,地域不断扩大,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家族制被打破,职业经理人被引入,外部人才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层,两权分离使产权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企业内部随时可能引发信任危机。

另一方面家庭企业管理模式发生剧烈变化,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分工越来越细,企业主已不可能事必躬亲地直接控制各生产经营环节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从而导致内部管理失控,导致漏洞增多,风险加大,效益下降。在企业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建立内部审计就很必要,因为内部审计可以在会计管理之后进行再监督、再控制;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使他们对企业的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或经营决策。

同时,企业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也应该有一个公正的评判部门,通过监督与检查促使这些内控制度得以顺利实施,这项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完成是最合适的。

内部审计作为民营企业内部一个具有超脱性、独立性特点的职能部门,为企业发展担当着“经济卫士”的独特职能,可以通过独立、公正地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评价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使企业的经济活动建立在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基础上,保证民营企业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

再者,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也是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需要。

因此,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也就显得尤其重要。

四、如何建立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

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讲确实还是一个难题,我们认为在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不外乎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审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要据企业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而定,要明确审计机构独立于经营管理层,一般应直接受董事会等企业权力机构领导,直接向权力机构汇报审计结果。必要的情况下,一些超大型企业还可以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审计报告直接提交委员会。对下属企业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来确定派出专职审计人员或设立审计派出机构,以便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当然,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也要考虑经济监督的必要性和企业内部机构的精简性。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4篇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打卡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替他人打卡。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5日(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数据等信息。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_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4、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5、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方案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适任。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对象及依据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

(二)公司各职能单位人员、设立的其他机构的有关员工;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本公司,包括公司各职能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流程、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适宜的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2、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经营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流程的情况;

3、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情况,包括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情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4、公司资产、权益的安全与完整性情况;

5、各种经营方案、计划、预算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6、关联交易的确立及执行情况;

7、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8、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执行情况;

9、股东大会、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

10、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

11、投资项目,包括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情况及效益;

12、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

13、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认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公司各单位员工:

1、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

2、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3、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及其他经济责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事项。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七)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八)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其具体履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八条负责制订年度和具体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是对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审计机构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审计机构应根据计划的执行结果或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审计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的日常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范,内审人员应按操作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范,参照国家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其他审计事项。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

第二十三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外部审计单位对公司及有关单位的审计。

第二十四条逐步实现审计电算化,根据需要,开发并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需要的审计电算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五条审计部经理职责:

1、组织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审计人员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使其审计监督权;

2、负责拟定审计计划和审计范围,组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目标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有序地进行各项审计工作;

3、负责对审计情况进行复核,并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及审计评价书;

4、负责就初步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

5、协助公司有关单位对财务、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激励其努力工作;

7、制定单位经营预算,控制单位经营支出;

8、确保审计团队的人员充足且具备必要的审计知识、技能、经验,以完成本制度所要求的任务及使命。

第二十六条审计人员职责:

1、根据审计计划和审计范围,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进行现场审计;

2、根据审计情况,收集相关的事实依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3、根据审计底稿,编写相关的审计报告及意见;

4、负责审计意见的具体处理,保证意见的及时处理及信息的及时反馈;

5、建立、健全审计档案,保证资料的及时归档,并负责管理。

第六章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制定公司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参加公司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进行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参与研究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中的有关事项;

(三)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六)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领导批准,有权暂时予以封存;

(八)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内部审计机构据以对有关事项和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予以充分保证。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对象之遵守财经法规、公司制度流程、贡献突出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七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的种类包括:

(一)内部会计报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审计范围包括与内部会计报表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它资料,审计目的是为提示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二)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计对象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审计;

(四)规章、制度、内部流程审计。对公司及各职能单位已制定的制度、流程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应当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在检查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时,应当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五)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内控制度审计是审计机构运用专门的方法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遵循情况,提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内控制度审计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被审计单

位加强内部控制,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主要对公司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专项审计;

(七)审计专案调查。审计专案调查是审计机构发挥专业特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为目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公司决策层参考的专项审计;

(八)其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专项审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被审计对象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对象所在地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6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利润分析报告;

3、现金流量分析;

4、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5、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6、资本运作分析。

7、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8、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9、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10、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二条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三、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四、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五、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六、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七、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八、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九、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十、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十一、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十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7篇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内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二、学校每学期对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校长室。

三、审计原则:

依据国家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校会计部门经办的经济活动进行校内审计。

四、审计范围:

学校财务运行情况、食堂财务运行情况、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基建等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审计内容与方法:

1、检查学校既定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尤其是否按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支出,强化学校财务计划管理。

2、查明学校财产(含各种设备)的核算范围是否健全、完善,查点实物,是否帐实相符,账账相符。

3、检查学校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及铺张浪费与不正之风的行为。

4、重点审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的审批和报销手续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学校使用的内部管理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六、审计要求:

1、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掌握政策、实事求是。

3、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如实向校长室汇报。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8篇

一、加强工作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不要提前离职,不要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外出办理业务同意。

三、星期一到星期六是工作日,星期天是假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由于工作需要星期天或夜间加班,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查表,报告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邀请、销售假期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3天以内(包括3天)由副社长批准的3天以上的,向社长报告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的员工毕业后向批准人出售假期。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职场的是缺勤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到30分钟以内上班的人,迟到论处30分钟以上的人,缺勤半天论处。30分钟以内工作结束的人,按早退论处30分钟以上的人,按缺勤半天论处。

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扣除五天基本工资累计达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除十天基本工资累计达到五次以上十次以下,扣除当月十五天基本工资累计达到十次以上,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七、缺勤半天的人,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利润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缺勤一天的人,扣除5天的基本工资、利润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缺勤2天的人,扣除10天的基本工资、利润工资和奖金,记录一次处分的每月累计缺勤3天的人,扣除当月的基本工资、利润工资和奖金,记录一次处分的.每月累计缺勤3天以上,6天以下的人,扣除当月的基本工资、利润工资和奖金

八、工作时间禁止扑克、象棋、串行聊天等与工作无关。违反者当天缺勤一天处理的当月累计2次,缺勤2天处理的当月累计3次,缺勤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应提前向组织者或领导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提前退休的,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参加的,视为缺勤,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结婚假、产假、结婚手术假时,必须用相关证明资料向社长报告批准的未经批准者缺勤。员工病假期间只支付基本工资。

十一、经社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每日补助金为20元的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日补助金为10元的节日值班每日补助金为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缺或迟到。如果有空缺人员,视为缺勤人员,按本制度第7条规定处理的迟到人员,按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工作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必须公开本部门工作,认真负责。如果有虚假、肩膀迟到、早退、缺勤的员工,一旦被确认,就会受到处罚员工的两倍。受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评价资格。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19篇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女员工上班时光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装禁止穿着。

b)男员工上班时光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上班时光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坚持头脑清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坚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礼貌用语。

c)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平和。

d)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上班时光应坚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0篇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 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 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 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 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1篇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财务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人防事业发展,根据《_会计法》、《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审计,是指人防办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人防办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区人防办经营活动、经济业务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人防办审计机构设在财务科,配备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办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人防办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人防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遇有较大任务时,可临时组织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

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经济活动内容,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审人员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乱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五、审计内容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

(3)是否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4)现金、固定资产是否盘点核对,往来帐款是否真实,利润是否准确。

(5)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存在,增减变动是否记录完整。

(6)有无严重违返财经纪律,侵占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和小金库,帐外帐等情况。

六、审计时间

定期审计: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审计。

不定期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随时抽查审计。

七、审计工作程序

(1)根据办党组拟订审计年度计划,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提前通知被审计部门,做好审前相关资料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审计过程中,必须填写审计底稿,做好审计记录,收集审计证据。

(4)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审计情况向被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交换意见,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无异议,写出审计工作报告,向办党组汇报。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xx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察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_《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监察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控制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部室、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监察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监察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监察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公司各内部机构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主动配合监察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监察审计的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范围及权限

第六条内部监察审计的范围:

监察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董事会的部署,组织安排监督审计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工作作风建设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监督: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工程项目监督:对公司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变更、中间计量支付、验收、结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参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的有关会议,参与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现场查看,对工程款中间计量支付是否与完成工程量、合同支付方式相符进行核实签字。

(三)合同审核:由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合同初稿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的法律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四)资产经营监督:对公司承包租赁合同、租金收取、国有资产使用、投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执行情况审计监督。

(五)对子公司的重大议事规则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大宗物品采购、财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审计;人事任免,工资、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六)配合综合办对公司员工工作作风进行监督考核。配合综合办对各部室、子公司工作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七)对公司大宗物品采购进行监督审核。

(八)专项监督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九)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其他监督审核事宜。

第七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第八条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召开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审核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

(三)内部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缺陷,应向公司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四)向董事长会反映其他相关情况。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九条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部室、子公司(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每季度至少对各部室、子公司进行监察审计一次,不定期对各部室、子公司进行专项监察审计。根据监察审计情况出具监察审计报告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七天内向董事长汇报。

第五章审计人员及管理

第十一条内部监察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监察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内部审计负责人提出建议,报经董事长同意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监察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监察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监察审计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监察审计通知书和监察审计方案;

(二)监察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监察审计记录、监察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董事长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监察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永久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长期。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应用解释权归属于审计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起生效施。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3篇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与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着很大的关系,通过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及时的发现审计中存在着的问题,并且及时的进行解决,避免对供电企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该采取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以此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管理水平,促使供电企业通过良好的经营和管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途径

0 前言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主要是结合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的发现内部审计中存在着的质量问题,并且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实现良好的管理效果。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进一步提升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管理水平,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良好开展。

1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现状分析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风险意识淡薄

实际上,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覆盖面越来越大,审计人员完成任务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审计风险意识淡薄,质量意识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审计质量要求,表现为“重完成任务、轻审计质量”,造成实施的审计项目多、打造的审计精品少,影响了审计质量。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缺乏科学标准

在进行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中,存在着缺乏科学的管理标准的问题。也就说,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标准进行内部审计质量的管理,更多的时候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像,结合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供电企业的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却没有一套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标准,不利于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供电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供电企业的良好发展。

内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不健全

在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中,还存在着内部审计责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由于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很多的内容,其中责任制度就是一项,这也是在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而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的制约了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水平,造成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出现多方面的问题,甚至是给供电企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力度不强

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是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的,但是,如果在实际的工作中,针对于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如果实施的力度不强的话,将会严重的影响到内部审计的质量。像,在审计中,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运用的审计方法、具体的审计流程以及审计的实施等都会影响到审计的质量,但是,从目前现状来看,供电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缺乏对上述几个方面内容的管理,或者即使进行管理,但是管理的力度严重不足,导致无法充分的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影响到供电企业经济实力的提高。

2 提升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的途径和方法

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要想提升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水平,首先需要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供电企业内部审计队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由审计人员完成的,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内部审计的质量,因此,需要全面的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的方式,鼓励审计人员积极的参加,以实现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二,审计管理人员的素质。审计管理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决定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水平。另外,还应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对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尤其是对新知识的培训,同时要引入考核机制,对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督促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另外,可以通过选拔年轻有为、头脑思维灵活、责任心强等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队伍的核心力量,并对其进行外派深造学习,以此来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标准

在进行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标准,进而管理人员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才能够确保管理的效率,提高管理的水平。在制定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标准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供电企业的规模、审计工作内容的多少、审计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的高低以及供电企业的整个发展形势等进行质量管理标准的制定,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标准才能够符合供电企业的发展特点,也才能够在实际的管理中依据这样的管理标准不断的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水平,促进供电企业的快速发展。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方面,需要做到如下几点,一,将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细化,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落实到个人的身上,当某方面的工作内容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的找到相关的责任人,这样有助于提高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水平。二,责任制度的建立需要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具体的工作性质,并且应该结合如今相关的审计规定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进而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质量责任制度,实现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管理,可见,通过科学的内部审计责任制度的应用,能够对电力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从中找到不足,对完善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质量有着一定的作用,从而有效的提高管理的水平。

加强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力度

对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需要具体和全面,并且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在实际的管理中,不仅仅是需要对审计人员进行管理,还应该对审计方法、具体的审计流程以及审计的实施效果等进行管理,并且及时的发现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能够通过及时的纠正,确保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进而也相应的提高了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管理水平,确保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 结束语

本文主要针对于提升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目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来看,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且存在着的问题较为严重,影响到内部审计的质量。因此,针对于这种情况,应该采取有效的方法,寻找科学的途径,有效的提升供电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管理水平,实现供电企业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莉,史剑桥,谢绪丽.浅析如何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J].商业经济. 2011(04)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_审计法》、《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分公司(部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暂挂靠计划财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家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部门和审计人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审计范围

第十条 适用范围:公司以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分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主要表现为反映经营活动的会计资料和各项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财务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4)工程(预)结算的真实、合法情况;

(5)省公司与下属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各分公司(部门)主要领导人或重要经济岗位责任人离任的经济责任;

(7)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5篇

为规范我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规避或降低审计风险。学校根据相关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学校依法对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一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二条、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机构的设置、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是否依法履行其职责;

2、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三条、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预算拨款到位情况

2、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使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问题。

3、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的问题。

第四条、对收费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2、有无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

3、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第五条、对收入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事业收入等收入是否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3、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定。

第六条、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2、是否按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项目完成后,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是否及时入账、作固定资产增加。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完工项目结余使用,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对结余及专用基金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年终结余的计算是否正确结余分配是否合规有无少提或多提职工福利基金

2、各项专用基金的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或捐赠人、捐赠单位限定的用途使用。

第八条、对资产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产物资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国有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或流失报废、调拨的资产是否报批、及时处理调账。有无账账、账卡、账实不符的问题。

第九条、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各项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或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是否按照不同的性质分别进行管理,管理是否合法、合规。

2、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清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结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或上缴应缴款项。

第十条、对往来款项管理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利用往来款隐瞒收支或直接列收支情况。

2、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长期挂账。

3、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及暂付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第十一条、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2、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填列的数字是否真实,有无遗漏、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6篇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本制度从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_《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 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 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四)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五)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

(六) 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

(七) 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 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

(九)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 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 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 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 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 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 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 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 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 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

(三)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月度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四) 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 参加有关会议;

(六) 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七)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九)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审计机关反映;

(十一) 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鉴证,承包状按审计结果兑现。

(十二) 参与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工作。

第十条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

,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七天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处理,在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种类

(一) 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三) 专项审计。包括:

1、 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 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 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和公开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按时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正副董事长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

第十九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 则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8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

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

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_《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

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4)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施工图纸;

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29篇

二、会计电算化下内部控制的分类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加以分类,有助于对其理解、审计与评价。依据控制的范围,可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应用控制是针对具体的功能模块及业务处理过程各环节的控制。一般控制是应用控制的基础,应用控制是一般控制的深化。依据控制的预定意图,可分为:预防性控制,检查性控制和纠正性控制。预防发现已发生的损失和影响而设置的控制。依据控制所采取的工具或手段,可分为手工控制和计算机程序控制。一般控制大部分是手工控制,应用控制大部分是程序化控制。由于会计电算化系统是一个人机系统,因此,内部控制既有手工控制,也有程序化控制。依据控制实施部门的不同,可分为电算化部门控制和用户控制。电算化部门控制是指由电算化部门人员或计算机程序实施的控制,用户控制是指会计数据使用部门对计算机数据实施的控制。

在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审计方面,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已开发出了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在电算化系统中,许多数据资料是人眼无法直接审查的,因为它们大都存在于磁性介质中,只有通过计算机才能读出。另外,会计电算化下,会计人员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如不加强内部控制,将会大大增加出现错弊和舞弊的可能性。

三、会计电算化下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方法和步骤

(一)对内部控制进行描述记录和描述

记录和描述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有三种:

1.书面说明法

书面说明法是将调查得到的内部控制制度记录下来,并用文字详细叙述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往往是按着主要经济业务的运行顺序,或每一经济活动的流程环节向有关人员一一询问并予以记录,最后整理结合,形成文字说明材料。书面说明法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内容,并且能做出较深入和具体的描述。但这种方法也有局限性,针对经济业务复杂、经济活动环节较多的企业,用书面说明难免冗长。

2.调查表法

调查表法是指审计人员将那些与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列作调查对象,设计成标准化的调查表,交由企业有关人员填写,由审计人员根据调查结果自行填写,然后统一将问题归纳调查表的优点是调查范围明确,省时省力,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表可以抓住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强点和薄弱环节。但这种方法也有局限性,如果调查表的问题设置不当,就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3.流程图法

流程图是指用特定的符号和图形来描述某项业务的整个处理过程,用图解的形式将主要经营环节和凭证,记录传递关系直观地表达出来的一种方法。流程图的优点是,可以把文字叙述减少到最低程度,形象直观,能帮助审计人员较快地发现控制系统的薄弱环节。其缺点是,绘制流程图技术不过关,就不能准确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就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二)对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

审计人员在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之后,应根据取得的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首先,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既要从总体的一般控制来评价,又要从具体的应用控制来评价。一般控制是会计电算化系统有可能安全可靠地运行和处理的前提。如果没有恰当的控制环境,没有强有利的制度保证,不管系统设计的如何好,程序和数据也会被篡改,整个系统的安全就没有保证。因此,一般控制如有缺陷,将对整个电算化系统产生普遍的影响,即使应用控制很强,也难以发挥其功能。同样,如果应用控制有缺陷,则会直接影响到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的正确性。

其次,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合理性。评价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主要考虑的布局是否合理,有没有不必要的控制,评价时要特别注意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用控制中的程序化控制。

(三)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符合性测试

即使再健全的的内部控制,在实际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也不一定被认真执行,所以,对其实际执行情况还要进行符合性测试。符合性测试的几种方法:

1.检查证据法

通过对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审查,来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遵循以及遵循的程度。

2.重新测试法

审计人员选择某一项经济业务,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重新实做一遍,来审查被审计单位进行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否达到理想的效果。

3.实地观察法

审计人员到业务处理现场实地观察,来考核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良好。

(四)对内部控制进行总评

主要是指,在初评的基础上,根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主要内容有:

一一经过初步评价,内部控制中有哪些满意或不满意的控制?

一一经过符合性测试,各项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作用,其符合程度如何?

一一各项控制是否仍然可以依赖?其可靠性如何?

一一最后,审计人员作完总评工作后,要编制内部控制总评表。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文 第30篇

一、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的一些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中,因受到内部审计管理模式与企业经济特点不适应等因素的作用,严重影响了相关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展开,主要问题如下:

(一)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我国一些现代化企业中,一些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者往往认识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只注重企业的生产与销售,这就使得企业整体稳定性有所欠缺。此外,在一些企业中,相关领导随意撤销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实例也屡有发生,而随意将非专业人士安排到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中的实例更是频频发生,这就使得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名存实亡。在企业中,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往往认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的作用是提供相关审计评价,这种认知的出现使得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忽视了相关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意见,直接导致企业错过了纠正自身运营错误的机会。

(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存在缺陷

在我国现代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中,由于其自身独立性的缺乏,这就使得其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展开困难重重。在我国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中,其一般由企业中主管财务的领导负责管理,但由于该领导天然存在的立场,这就导致了内部审计机构很多时候不能保证自身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当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的具体审计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其没有权利进行第一时间处理,这就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

在一些现代化企业中,由于其自身过度的追求企业发展速度,这就使得其在自身内部审计工作中往往存在抓大放小的情况发生,这种忽视内部审计工作严谨性的做法严重阻碍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展开,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此外,在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标准中,由于相关标准制定人员的水平不足,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存在着不小的局限性,甚至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没有规范的流程,这类情况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展开。

二、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加强企业各级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

针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我国相关企业必须对自身内部审计管理模式进行相关创新,以此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正确的发挥其本身职能,推动企业的正常发展。

1、建立审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