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论文范文 第1篇
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有诸多方面的相似性,例如:作品中对节奏感和韵律感的把握、对表现内容进行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作品中通常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精神内涵等等。
(一)节奏感和韵律感
节奏感和韵律感,共同存在于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中。音乐被称为声音的艺术,也被称为时间的艺术和情感的艺术。声音,是音乐的特质。音乐艺术以时间为载体,以节奏为基础,音高的变化为律动,旋律为主要的表现方式来塑造音乐形象。在音乐进行中,节奏与旋律成为音乐表现的核心,对塑造不同的音乐形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就是由两个节奏和旋律感不同的结构因素组成。第一主题是短暂、急促的节奏和音调,象征着不向命运低头的英雄性格。第二主题虽然由第一主题引申而来,但旋律悠长抒情,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在对立的因素中展开和发展,使音乐具有更鲜明的特点。
文学作品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则是通过语言的手段来表达。尽管这种语言是通过文字记录而成,但它同时也是可以朗读的,可以运用有声的语言完成对一部文学作品的欣赏,民间口头文学就是最好的例子。对文字的运用,字句的长短,造成不同的节奏感。叙述方式的运用,修辞方法的选择,采用特定的叙述方式,使作品具有独特的韵律感,也是文学作品的主要特征之一。诗歌的风格尤为突出。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借由诗句的长短变化,朗诵时节奏、断句的处理,经由听觉抵达听者的内心,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韵律感油然而生,并由此产生的特定艺术氛围。
(二)意境塑造与想象空间
无论是音乐艺术还是文学艺术,对作品的意境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都有着相同的要求。音乐艺术作为时间的艺术,它以流动的旋律,架构于特定的曲式结构,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呈现。正如叔本华所说:音乐是活的时间,音乐所揭示的正是那个“由生命活动本身标示的时间。这个时间便是音乐的首要或基本的幻象;而这一切活动都是以一个有机体的生命结构所具有的逻辑式样进行的”。在特定的音乐结构里感知音乐的同时,在流动的音符中感知音乐所指向、塑造的艺术形象和情感的体验,这种体验开启我们的想象空间,把瞬间的音乐体验转化为情感的体验和对情感的想象,从而与音乐产生共鸣。
(三)优秀的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
情感与内涵,是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表现的主要内容,也是它们演绎的最终目的。正如康斯坦丁诺夫所说:“感情的方面进入所有艺术作品的内容,无一例外,它不仅是内容必备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们通过各自特有的表现方式和不同的艺术载体,既表达感情,又传达感情。文学与音乐,它们的作品无一例外的渗透着感情内容。一部小说当中,无论是描写、叙述还是对论,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感情内容,诗歌中的每一句都是感情的抒发。音乐则与感情的联系更为密切,人们往往把音乐作为感情的艺术。
当感情在作品中展开、呈现、深入,才使作品具有灵魂,表现出丰厚的含义和深刻的内涵。尽管文学与音乐,它们的表现手段和方法不同,但最终的目的却是相同的。在这一点上,它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二、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的相异性
虽然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在节奏感和韵律感,对作品的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以及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等诸多的方面有着相似性,但是这两种艺术之间还是有很多相异之处。
(一)音乐和文学的艺术表达方式不一样
中国古代名著《乐记》中,就有关于诗与歌的论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由此可见音乐与文学的差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也曾指出,诗借“语言”来表达,“留给我们某些从事思想的东西”;而音乐“通过感觉来诉说”,它比诗“更丰富多彩地激动我们的心境”。当代苏联著名文艺理论家莫.卡冈则认为:文学是“思想的直接表现和感情的间接体现”,音乐则是“感情的直接体现和思想的间接体现”。凡此种种论述,使我们认识到音乐与文学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音乐被称为“流动的建筑”。虽然音乐由乐谱记录,以一定的曲式结构创作完成,但所有的旋律都是稍纵即逝的音响,在非可视性的状态中进行。音乐中的每一个声音都没有被赋予具体的概念和明确的含义。它以声波的形态,在不间断的运动中营造出情绪的氛围和音响的声势,从而产生具有吸引力和渗透力的情感内涵,使听者不由自主的与它产生共鸣。而声波所体现出来的音调的高低与轻重;音频的急缓与疏密;音量的强弱与大小;音质的粗细与刚柔等等,所有这些付诸于我们的听觉,经由听觉进入我们的心灵,以此完成音乐对事物的表达。
文学与音乐不同,它有良好的可视性。文学作品以文字的形式存在。人们阅读文学作品,体会文字,词汇,语句中所包含的精确含义。通过例如小说情节的叙述,或是诗歌音调的抑扬顿挫,或戏剧中的矛盾、冲突、解决等等来使人追寻到隐藏于文字之后的情感所在,深刻的思想和充满想象的,把客观的文字化为主观的情感体会。
(二)思维方式不同
音乐艺术是感性思维,而文学艺术是理性思维。由于音乐的非语义性的特点,我们在欣赏音乐时更多依靠的是对声音的感觉和判断能力。在音乐里我们体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感情,它是模糊的、非具象的,并以情感经历作为想象的前提。这种想象所体现出的具象的感受,也是因人而异的。例如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就曾经说过,欣赏《二泉映月》这首二胡曲,应该跪着欣赏。缘于这首乐曲,使他感受到中国民间音乐的纯粹、博大、精深,同时,也传达出他对中国民间音乐尊崇、喜爱的个人感叹!
艺术学论文范文 第2篇
关键词:相似性 相异性 关联性
一、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的相似性
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有诸多方面的相似性,例如:作品中对节奏感和韵律感的把握、对表现内容进行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作品中通常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精神内涵等等。
(一)节奏感和韵律感
节奏感和韵律感,共同存在于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中。音乐被称为声音的艺术,也被称为时间的艺术和情感的艺术。声音,是音乐的特质。音乐艺术以时间为载体,以节奏为基础,音高的变化为律动,旋律为主要的表现方式来塑造音乐形象。在音乐进行中,节奏与旋律成为音乐表现的核心,对塑造不同的音乐形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就是由两个节奏和旋律感不同的结构因素组成。第一主题是短暂、急促的节奏和音调,象征着不向命运低头的英雄性格。第二主题虽然由第一主题引申而来,但旋律悠长抒情,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在对立的因素中展开和发展,使音乐具有更鲜明的特点。
文学作品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则是通过语言的手段来表达。尽管这种语言是通过文字记录而成,但它同时也是可以朗读的,可以运用有声的语言完成对一部文学作品的欣赏,民间口头文学就是最好的例子。对文字的运用,字句的长短,造成不同的节奏感。叙述方式的运用,修辞方法的选择,采用特定的叙述方式,使作品具有独特的韵律感,也是文学作品的主要特征之一。诗歌的风格尤为突出。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借由诗句的长短变化,朗诵时节奏、断句的处理,经由听觉抵达听者的内心,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韵律感油然而生,并由此产生的特定艺术氛围。
(二)意境塑造与想象空间
无论是音乐艺术还是文学艺术,对作品的意境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都有着相同的要求。音乐艺术作为时间的艺术,它以流动的旋律,架构于特定的曲式结构,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呈现。正如叔本华所说:音乐是活的时间,音乐所揭示的正是那个“由生命活动本身标示的时间。这个时间便是音乐的首要或基本的幻象;而这一切活动都是以一个有机体的生命结构所具有的逻辑式样进行的”。在特定的音乐结构里感知音乐的同时,在流动的音符中感知音乐所指向、塑造的艺术形象和情感的体验,这种体验开启我们的想象空间,把瞬间的音乐体验转化为情感的体验和对情感的想象,从而与音乐产生共鸣。
(三)优秀的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
情感与内涵,是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表现的主要内容,也是它们演绎的最终目的。正如康斯坦丁诺夫所说:“感情的方面进入所有艺术作品的内容,无一例外,它不仅是内容必备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它们通过各自特有的表现方式和不同的艺术载体,既表达感情,又传达感情。文学与音乐,它们的作品无一例外的渗透着感情内容。一部小说当中,无论是描写、叙述还是对论,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感情内容,诗歌中的每一句都是感情的抒发。音乐则与感情的联系更为密切,人们往往把音乐作为感情的艺术。
当感情在作品中展开、呈现、深入,才使作品具有灵魂,表现出丰厚的含义和深刻的内涵。尽管文学与音乐,它们的表现手段和方法不同,但最终的目的却是相同的。在这一点上,它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二、音乐艺术和文学艺术的相异性
虽然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在节奏感和韵律感,对作品的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间的展开,以及作品都具有丰富的情感与深刻的内涵等诸多的方面有着相似性,但是这两种艺术之间还是有很多相异之处。
(一)音乐和文学的艺术表达方式不一样
中国古代名著《乐记》中,就有关于诗与歌的论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由此可见音乐与文学的差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也曾指出,诗借“语言”来表达,“留给我们某些从事思想的东西”;而音乐“通过感觉来诉说”,它比诗“更丰富多彩地激动我们的心境”。当代苏联著名文艺理论家莫.卡冈则认为:文学是“思想的直接表现和感情的间接体现”,音乐则是“感情的直接体现和思想的间接体现”。凡此种种论述,使我们认识到音乐与文学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音乐被称为“流动的建筑”。虽然音乐由乐谱记录,以一定的曲式结构创作完成,但所有的旋律都是稍纵即逝的音响,在非可视性的状态中进行。音乐中的每一个声音都没有被赋予具体的概念和明确的含义。它以声波的形态,在不间断的运动中营造出情绪的氛围和音响的声势,从而产生具有吸引力和渗透力的情感内涵,使听者不由自主的与它产生共鸣。而声波所体现出来的音调的高低与轻重;音频的急缓与疏密;音量的强弱与大小;音质的粗细与刚柔等等,所有这些付诸于我们的听觉,经由听觉进入我们的心灵,以此完成音乐对事物的表达。
文学与音乐不同,它有良好的可视性。文学作品以文字的形式存在。人们阅读文学作品,体会文字,词汇,语句中所包含的精确含义。通过例如小说情节的叙述,或是诗歌音调的抑扬顿挫,或戏剧中的矛盾、冲突、解决等等来使人追寻到隐藏于文字之后的情感所在,深刻的思想和充满想象的,把客观的文字化为主观的情感体会。
(二)思维方式不同
音乐艺术是感性思维,而文学艺术是理性思维。由于音乐的非语义性的特点,我们在欣赏音乐时更多依靠的是对声音的感觉和判断能力。在音乐里我们体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感情,它是模糊的、非具象的,并以情感经历作为想象的前提。这种想象所体现出的具象的感受,也是因人而异的。例如著名指挥家小泽征尔就曾经说过,欣赏《二泉映月》这首二胡曲,应该跪着欣赏。缘于这首乐曲,使他感受到中国民间音乐的纯粹、博大、精深,同时,也传达出他对中国民间音乐尊崇、喜爱的个人感叹!
艺术学论文范文 第3篇
面对日益激烈的竟争环境,各高校越来越认识到艺术教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良好的艺术教育往往是一所高校精神风貌和时代品质的外显。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一流大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一流大学还需要一流的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一流的校园文化和软环境。”目前,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学校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作为侧重点来带动全校艺术教育的氛围与面貌;二是以开设丰富灵活的艺术课程、组织多样化的艺术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例如,作为普通高校艺术教育楷模与典范的清华大学,始终坚持“没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这一重要的艺术教育思想。从建校初期的中乐部、西乐部到现在的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一直作为清华大学实现培养全面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经而存在。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清华大学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业务训练、实践活动在内的完整体系,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模式,既有代表学校高水平的艺术团,又有进行艺术实践和表演的各类学员班,还有面向全校开设的各类艺术课程。而复旦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则是以开设灵活丰富的公共艺术课程、有效组织各类大学生艺术社团作为学校艺术教育的亮点。同时,各个高校也非常重视在校园内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节、主题晚会、艺术讲座等形式各异的文化艺术活动,从而为全校的艺术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展示平台。
二、新疆大学艺术教育现状分析
新疆大学的艺术教育起步较早,不仅在新疆大学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其作用下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合唱团在自治区甚至全国的比赛中均取得过优异的成绩。新疆大学公共艺术教研部作为新疆高校中最早成立的艺术教研室,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课程建设,始终走在自治区各高校之前。但是近些年来,新疆大学的艺术教育却处于毫无生气的发展状态,与全国其他高校相比,新疆大学的艺术教育完全没有发挥出其实际效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实施艺术教育的部门分散、割裂新疆大学实施艺术教育的部门主要为校团委、公共艺术教研部和校工会。校团委主要承担大学生艺术团和学生社团的艺术实践工作,公共艺术教研部主要负责全校艺术公选课的教学工作,校工会主要负责校职工文体活动。这三个部门之间长期以来各负其责,部门之间的工作缺少联系。多个艺术教育部门的存在并没有为学校的艺术教育带来良好的局面;相反,过于分散、割裂的诸多部门,会造成人力、资金的浪费,在管理机制上未形成强有力的合力。
(二)实施艺术教育的渠道封闭、单一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这三项工作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因此,实施良好的素质教育应该是对学生在这三方面的整体教育。然而,新疆大学大多数学生只是在公共艺术教研部开设的课程中参与艺术欣赏活动,很少参加学校实践性强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所受的艺术教育仅限在课堂。而只有少数艺术能力强的同学在艺术团中得以体验艺术实践的魅力和快乐。显然,此种艺术教育是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的脱节,是属于营养不良的艺术教育,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并阻碍学校艺术教育的良性发展。
(三)实施艺术教育的管理机制存在弊端、缺陷新疆大学实施艺术教育的单位在管理体制上长期分属不同的部门。新疆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原新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公共艺术教研部作为科级单位,其行政管理权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新疆大学艺术团是新疆大学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的主力,其主管领导是学校团委。由于管理部门在管理中自成一体、各负其责,学校的艺术部门之间很难进行良好的协作与沟通,从根本上阻碍了新疆大学艺术教育的发展。公共艺术教研部是原新疆大学人文学院艺术教研室与原新疆工学院团委美育教研室合并而成,主要承担全校的艺术公选课的教学工作。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目前的教研部除了负责全校艺术公选课的教学之外,其发展处于一个停滞的状态。教研部开设包括音乐、舞蹈、美术、影视等在内的30多门课程,人员数量和课程设制种类都名列新疆各高校之首;但是,教师的艺术专长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上,因而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另外,教研部的教师给艺术团代课,却不能按照学校正常的工作量审核办法进行核算,这也是造成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学校艺术团的教学方式同样存在诸多问题。第一,艺术团的种类过于单一。艺术团中仅有舞蹈团、合唱团、军乐团、少数民族民乐团及一些学生社团;第二,艺术团只重视对学生艺术技艺的培养,却缺乏相关的艺术审美理论的讲授;教师授课松散,学生学习缺乏系统性,仅仅是为演出或比赛而进行短期学习和集训。另外,艺术团对学生的管理也缺乏有效机制。在艺术团里学生仅凭兴趣和爱好进行学习和训练,很难保证艺术团建立持久良性的发展体制,从而导致学生半途而废、教师工作量无从核算、乐器设备管理不善等问题。
三、新疆大学艺术教育的发展对策
(一)整合艺术教育资源,成立相关的艺术教育机构将公共艺术教研部、校团委的艺术人才最大限度地进行优化整合,打破目前分散、割裂而又单一的管理模式,为新疆大学建立一个更高、更好、更有效的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该机构除了承担全校公共艺术选修课的教学外,还负责全面管理大学生艺术社团的各项工作以及承担学校教职工文化艺术活动的指导工作;同时,建立新疆高校美育研究科研基地。该机构的成立旨在发挥艺术教育的整体功效。
(二)加强艺术团建设,建立良性管理机制艺术社团是艺术教育中培养学生特长、发展学生个性的有效组织。因此,建议艺术团的学习训练应建立多层次的培养模式,对进入艺术团的学生依据选拔情况分别设置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并针对这些班级学生的艺术水平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考核制度对学生进行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进入高一级的班。另外,在艺术团的管理上应该建立学分管理制。只有在艺术团为学生建立学分体制,才能更持久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艺术团的质量,同时,教师的工作量和课时费也有计算的依据和保障。
四、结语
艺术学论文范文 第4篇
关键词: 梦 艺术形象 艺术觉醒 文学样式 意识形态
梦,在我国文学作品里是不难发现的,尤其是志怪小说出世后,它的出现更加频繁。它在作品里,有的混有迷信色彩,有的只是提及一下生活常景,有的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喷发出压抑的感情,勾勒出生活的前景。梦是在什么时候以自觉的形式走上艺术殿堂,它与文学艺术关系如何,则是人们少有提及的。
在我国早期的作品中,梦多散见于诸子散文、历史散文,且常带有吉凶的征兆。“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论语・子罕》)是孔子梦见不到这种灵瑞,预感到周道复兴无望以致叹惜。历史散文《晋楚城濮之战》更有子犯圆梦的记载:“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其脑,是以惧。子犯:‘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文中,子犯对梦的预见性本有所怀疑,却又担心晋侯迷信梦中所示放弃信心,不得不另辟蹊径,以“向天”“背天”忽悠。靠游梦、圆梦预示未来,其作用相当于龟甲上的卜辞,总带有迷信的色彩,并非以文学的角度有意地创造审美价值。再说,它只限于诸子散文、历史散文,不曾或少有在秦汉的诗、赋中露面,有其文学自觉性的欠缺。早期散文只是区别于韵文、骈文的一种文体,包括经传史说在内,概称散文。从今天的艺术角度看,它应当是与小说、诗歌并称的文学散文。梦,偶尔散见于这种散文,且带有迷信色彩,不能说是以自觉的形式进入艺术殿堂。
梦在文学作品出现较多的,在我国,当始于六朝的志怪小说。那时,志怪小说已从先秦的史说中分娩出来,相对成体。此时,梦已有向艺术殿堂迈进的趋势,这般说,是它仍带有迷信的胎痣。以《_・三王墓》为例,“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纯属梦示;果真报仇,是应验了梦景的征兆。与其说是写主人公报仇,还不如说是为了佐证梦的灵验。在志怪小说里,梦还不如禽兽鬼怪在艺术上的成熟,后者已懂得用艺术手法通过它们折射社会现实,或是抒发压抑的情感,或是寄托生活的向往。同是《_》里的作品,《韩凭夫妇》中的两只鸳鸯聚有灵性,象征着不死的爱情精神,表现出当时人们的情感与愿望。
横向上,我们同样可以证明。唐以前,梦在文学作品中仅限于志怪小说,或偶然提到的诗篇。唐开始,梦渐渐在诗歌、小说、戏剧等体裁中出现。如《梦游天姥吟留别》(李白),戏剧《玉茗堂四梦》(汤显祖),思想艺术水平都很高。近期的文学作品,关于梦的直接描写是少些,而冠于梦的题名则不少,以示人生的幽幻,或增强散文般的韵昧。关于这点,港台文学较大陆文学似乎突出一些,具体不一一列举。我们只求懂得这个道理:梦在文学作品中,从无到有,从不自觉至自觉,日益成熟,乃至借助梦的特点,写出不是梦的梦的作品。
在论述梦的艺术觉醒时,我以唐时期的文学为界,这仅从梦在作品中所出现的频率,以及在各种文学体裁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技巧来划分,它带有普遍性的特点。它还有特殊性,那就是不同文学体裁所显示的梦的自觉性是不一样的。
梦的艺术觉醒,随着体裁的不同,觉醒的时刻不一样,诗歌早于小说,小说早于戏剧,至于那些不梦而梦的近代作品姑且不去论述。秦汉时期,其他体裁里的梦还处于酣睡时,我们从乐府民歌中就能偶尔见到梦苏醒的前奏。如《饮马长城窟行》的两句诗:“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这里的梦,已不是生理常景的梦;这里的觉醒,还是艺术上的梦觉醒。它通过梦中相随,醒来相别的反差,写出思妇的惆怅心理。它不同于《论语・子罕》中的梦,带有吉凶的征兆;也不像《_・三王墓》中的梦,在印证梦的灵验。只是早期,这类梦的作品并不多,只能偶尔在某些诗篇中看到零星的闪光点,尽管如此,还是可以断言,梦在诗歌中“觉醒”时,其他文学体裁里的梦还将“沉睡”几百年。只有到了唐传奇,才有与之相媲美的作品,此时,唐诗中的梦也不逊色,而且更加成熟。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不亚于《枕中记》,它以梦游仙景来反衬人间官场的污浊,有那种不愿“折腰事权贵”,而欲骑鹿“访名山”的思想,风格逍遥、旷达。至于杂剧等戏剧文学,是在唐传奇上发展起来的,梦的艺术自觉性自然在诗歌、小说之后,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产生这种不平衡,以各种体裁的成熟有关:我国文学体裁成熟先后为诗歌、小说、戏剧。神话虽早,然文学的记载则多由历史学家、哲学家“订正”;散文虽早,然早期的散文只区别于韵文,骈体文不宜相提并论。这种不平衡,还与梦在各种体裁的适应性有关,这方面,后边将会论述。
以上,我着重论述了梦的艺术觉醒,那么梦这一生理现象有什么值得作家垂青的呢?这有文学作品本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
文学作品本身所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文学的形象性与形象的间接性。形象性,是艺术区别于其他的意识形态;间接性,又使文学从艺术中分离出来。它是用语言材料来塑造艺术形象的。形象的特点与梦的特点吻合,语言的线条性,有利于时间上描述像“蒙太奇”般的梦景。尽管如此,梦在不同文学体裁的运用,还是有其艺术能力上的差异。
我认为,借梦写诗要比其他的体裁容易得多。因为梦的特点与诗歌的特点较为相似。梦有形象性、情感性、跳跃性、无序性的特点,这里除无序性外,其他的特点基本与诗歌的特点相应。
梦的形象性是模糊的、类型化的。正因为模糊,才显得朦胧、含蓄、多义;正因为是类型化的,才有其明确的象征意义。介于这种朦胧与清晰之间,诗才不致沦为快板,诗才有其丰富的内涵。因此,它显得精巧、凝重。梦的情感性,较现实有更大的空间:它可以是记忆的回放,也可以是思维成像,还可以是潜意识的纵情,亦真亦幻,真假难辨。即使当朝,也不宜苛责。如《梦游天姥吟留别》就收到了很好的思想艺术效果。梦有跳跃性,诗歌何尝不是这样。如臧克家在《三代》中写道:“孩子在土里洗澡,爸爸在土里劳动,爷爷在土里埋葬。”仅有三句话,却写出了三代农民乃至我国世世代代农民都离不开土地的生活。
或许是梦有与诗歌相应的特点,加上诗歌又是早熟的文学体裁,才使梦在诗歌中的艺术觉醒早于其他文学体裁。至于梦为什么会有上述的特点,这牵涉到人的左右脑的生理功能,它属于生理学的范畴,我们就难于作进一步的探讨了。应当提及的是梦的这些特点,也基本适于散文,只是要适当地作好情感的冷化、整流,以追求当代的散文美。
梦与小说相通的特点主要在于“蒙太奇”的梦景与语言的线条性所显示出来的时间的连续性。小说借助于语言材料可把梦景一幕幕地显示出来,于是在小说中关于梦景的描写也不少。不过应该指出,梦的跳跃性特点不利于小说叙事的完整性,无序性更不必说。我们看到小说中的梦总比生理上的梦有条理、有情节,这是为小说的特点所矫正过的。对此,我们可以在《枕中记》里领略一斑。再说,小说中的形象力求典型,梦的形象是类型化的,运用时总不如诗歌合拍。至于剧本,还得考虑到舞台的因素,与梦相通的特点就更少了。早期戏剧还凑合,形象多为类型化,是莫里哀式的;近期戏剧的形象则多为典型化的(喜剧除外),是沙翁式的,梦那类型化的形象很难派上用场。再者,剧本中的梦可以写出来,表演时却得依赖于两个场景,以别魂体;或场景先后更替,以示梦景的出现,不如诗歌、小说,仅靠语言材料就能表现出来。
文学作品与梦发生关系的社会原因,是由于文学隶属于意识形态。人类早期,生产力低下,人们有在自然界中争得自由的愿望,却不能预测自身的行为后果,这酷似生活的梦不能不像卜辞一样来占卜自己的未来。我国历史散文中有关于子犯圆梦的记载,古希腊悲剧里有关于普罗米修斯圆梦的台词。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了,阶级斗争又接踵而来,梦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只是寄托希望,还反映出意识形态的特点,它以圆梦者的清醒,听梦者的“糊涂”流露于文学之中。自然,它无宁升华为教义,尤其是被统治阶级的梦,只能是成为折射社会现实的一种虚像,一种掩饰。李白的《梦游天姥呤留别》、蒲松龄的《续黄粱》就是梦中的离骚。当人们思想混乱,以致信仰危机时,梦以其虚幻的特点来摹拟社会,给人以启迪。这般说来,梦在艺术中似乎以其古怪的笔调来勾勒畸形的社会。其实不然,它也可以美化社会,剪辑现实中的美。
人们在现实中的遗憾往往会在梦中得到平衡,能予平衡的梦在文学艺术中不只是梦,它应该是一种艺术的表现手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遗憾会越来越少,梦在文学艺术中用于折射社会的频率也将越来越少。不过仿照梦的形式构思作品,以梦的特点来诠释社会,犹如海市蜃楼,美不胜收。
参考文献:
[1]刘叔成等著.美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会,1987,9.
[2]以群主编.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8.
[3]宋元人注.四书五经.北京市中国书店,1987,7.
[4]李梦生撰.左传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6.
[5]汪绍楹校注._.中华书局,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