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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信访案例分析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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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信访案例分析xxx 第1篇

1.何三畏,《土地:60年后的又一个巅峰时刻》,《南方人物周刊》,xx年11月1日第38期。

2.xxx,《产权治权分离 稳定繁荣之基》,《南方周末》,xx年11月21日。

3.周其仁,《改革土地财政的难点》,,《经济观察报》,xx年11月16日。

4.戴志勇 ,《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完成现代国家转型》,《南方周末》。

5.《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6.高远至,《农地入市大势所趋》,《半月谈》。

8.《中财办:农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新京报》,xx年11月21日。

9.《<决定>起草组成员:三中全会送了农民三个大红包》,凤凰财经台,xx年11月26日。

工程信访案例分析xxx 第2篇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3年3月1日施行《xxx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xxx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xx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最终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工程信访案例分析xxx 第3篇

1、问题家庭给子女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问题。

“问题家庭”是相对于“和谐家庭”而言的,它指的是在家庭关系的处理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家庭不和睦,父母关系紧张,“大吵三六九,xxx天天有。”生活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往往处在紧张不安之中,甚至被父母当作出气筒;

二是父母不完整,或是父母离异,把子女当作“皮球”任意踢来踢去;或是父母一方早逝,家庭经济负担沉重,一天到晚奔波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往往没有安全感,容易产生压抑、烦躁、自卑、孤僻、冷漠、仇视等变态心理,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父母忙于事业难顾家庭,久而久之使子女的内心世界封闭起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生活的节奏更快,竞争意识更加突出,作为父母工作压力更大。于是他们为了工作,平时无暇顾及自己的孩子,要么把子女托付给爷爷奶奶,要么雇保姆照看。自己很少安排时间与子女在一起沟通交流,一起聊天做事,使子女与父母之间容易产生“陌生感”和“距离感”,使自己的子女在心灵深处形成一个不愿轻易向人开启的自我封闭的世界

3、家庭教育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方法简单,亲子关系紧张。

目前,中小学生的家长大多对家庭教育科学不甚了解,对待子女的教育方法也大都沿袭长辈的传统或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获得。一位家长曾对我说:“老师,说来惭愧,如今稀里糊涂的当了家长,却不知道怎样来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样的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往往走两个极端:

一是由于家长补偿心理的影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非常心切,结果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紧张,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二是重养不重教。重肌体健康,轻心理健康;重物质投入,轻精神投入。父母与子女的心灵沟通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工程信访案例分析xxx 第4篇

(一)案例背景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红利,已基本释放完毕,“后发劣势”日渐彰显。在双轨制之下,各种特殊利益集团逐渐成型。经济改革尚未最终完成,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尚待更有效地启动。但不愿继续改革,靠着特权吃市场的“原地不动派”,已隐然成为一股力量。

同时,随着社会自由的增加,民间迅速觉醒,自我治理的要求高涨。特殊利益背后的特权现状,与普遍的平权诉求,发生激烈碰撞。在更现实的宏观层面,权利缺乏导致的消费不足,也使中国经济难以持续运转。中国已不可能不继续改变。和xxx都曾清醒宣示:“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归具体领域,需要明晰土地产权,给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利”,以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成现代市场经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城乡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

国家xxx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为7019元,增长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

从数据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

2.农民从土地中获益甚少

现在所有的城市土地加在一块也就亿亩,但是农民拥有三大块财产——18亿亩承包地、2亿亩左右农村宅基地,以及不到1亿亩的其他二三产业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城市亿亩土地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一个财产,但是农民拥有的这些资产因为受到各种各样的产权不明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很少。根据统计数字,现在每年农民从财产性收入得到的收入不到3%。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xxx说,一般讲的财产权应该有三个权利,包括处置权、转让权、抵押权。所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应该让农民可以进行抵押、出租、出借、转让。

(二)问题分析

要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早在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法规,全国不少地方也在试点。但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而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改革已经千呼万唤,而且也是大势所趋。我国土地目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奇缺,各地正在掀起一场“推山填海”的找地运动,亟盼农地解困;二是农地闲置惊人,下乡走一走,空心村比比皆是,这既是资源浪费,也不符合城镇化的要求;三是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政府对城镇和工业用地的垄断带来了这一问题;四是政府以往的征地方式引发的社会矛盾凸现且成本逐年高涨,在以往的大规模征地进程中,农民却是权益受损最严重的一方,补偿标准按农业用地价值来核算的,与土地最后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所以矛盾重重。有学者统计,2012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中有60%用于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农地和农民长期被差别对待,城乡存在巨大权利鸿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就必须依靠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必须实现城乡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也要赋予更多其他政治权利。当然,此前农地入市试点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要在未来试验改革中针对性地规避或完善。

正如所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目前我国群体性上访事件中60%与土地有关,问题不可谓不大。农地直接入市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仍然有待各地的改革深化和具体实践。

(三)方案对策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xxx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xxx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乡土地领有同等的产权权利、适用同等的法律规则。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不需要走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的程序、过地方政府的手才能上市。农民持股的村集体,甚至持有单块土地的农户及农民本人,都能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土地供应的主体。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 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而且这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转过程中要始终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此外,《决定》中对三类不同性质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点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关于承包地经营权,明确要在坚持保护耕地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即允许的是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第三类是农村宅基地,明确可“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但要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这意味着,即便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小产权房也无法合法化。

2.农村土地确权:

农民享有的法定财产权利中,土地是其最主要的要素。但是跟农民有关的农村集体土地中,农民的用益物权长期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上享有用益物权外,对村集体的资产,农民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土地财产权,包括抵押、处置及最根本的交易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如科斯定理所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确权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关系的终结,也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需求在倒逼产权权利的界定。截至xx年6月,全国林地确权亿亩,已完成;颁发林权证1亿本,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全国农地确权,应像林地确权一样,尽量在物理上确权到每家每户;一些农地如果在物理上确权到户难度太太,那可在物理上确权到村集体,但在股权上仍要确权到户。这样,持有本村全部或部分农地的村集体就是股份公司,村集体持有的农地就是法人财产,农户或农民就是股东。这两种确权方式,均可确保农户或农民对农地的产权权利,在此基础上,村庄治权与产权分离也就手到擒来了。

3.治权产权分离:

目前农村最大的问题是治权产权不分:一方面村支书或村主任以村集体的名义,把持了本应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治权,做了几十年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并不鲜见,根本不受任期限制;另一方面这种落到少数人手里的治权,又延伸到根本没有确权到户的村集体土地上,这些内部人等于变相把持了本应属于农户与农民的农地等资产,可以通过利益输送等隐蔽方式甚至明目张胆的方式化公为私。这是农村不稳定的根源所在。

(四)评估决策

1.农村产权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转包耕地、出让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是给农民发了三个大红包。

第一个红包是耕地转包。农民将承包地转包出去,平均转包的费用上海大概一千多元,中部七八百元,西部是三五百元。

“这些地你自己不种让别人种一年拿到七八千块钱。两口子到城市打工,一年挣6万块,加上转包费,一年收入7万,就进入中等收入家庭了。地交给别人种,人家搞规模化经营,效率高,又可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你不转包出去,你就拿不到第一个大红包。”

第二个红包是出让宅基地。一旦宅基地商品化,商品价值一下子可以实现几十万亿,就装进农民口袋里了,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就缩小了,中国就可以走出中等收入的区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了。

“现在中国土地最大的潜力是宅基地,城乡建设用地一共22万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和城市以上的大中小城市占5万,宅基地却占17万,农村一个人的建设用地是城市的倍。宅基地这么大的红利,这么大的资源不去发挥作用?三中全会把这个金库打开了, 谁率先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谁就可以拿到这个红包。”

第三个红包,便是《决定》提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可同地同权同价。过去农村建设用地是先征地变成国有,再搞一级开发,再进行招拍挂,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了,无论是集体收入也行,分给老百姓也好,又是一个大红包。。

2.对于此次农村产权改革的担忧:

一些人担心农民获得土地产权后,就会受骗廉价卖掉土地而生活无依。这些自诩的聪明人,是把农民当成智力比自己低的非人类。我们要相信农民的智慧,想用一把彩色玻璃珠去换农民的土地无疑是天方夜谭,农民不是短视的,他们会更注重长期的发展。换个角度来讲,虽说“农民不能失去土地”一直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革命成功的象征,看成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红线。这个方案正在突破这一禁忌。但事实上这应该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既然农民以前没有实质性地拥有土地,失去便无从谈起。对此前的所谓集体进行“所有权”登记确认,权属人才可以按自己意志,决定“失去”或者是“继续拥有”。如果国家承认农民有一块跟国有土地“平等的权利”的土地,并且可以交易,当然比随时可能被拆房赶人要强得多。这就类似于十几年前的“买断”政策,如果不给农民土地“确权”,农民连“买断”的

机会都没有,从前理论上的拥有便成为现在事实上的没有。

还有些人担心热钱会涌向农村市场。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后,应该注意热钱向土地市场的大量涌入。最近几年,国际金融资本过剩,导致国际上亿公顷土地被金融资本侵占,形成新的“圈地运动”。而近几年,中国也存在增发货币,金融过剩的现象。一旦农村建设用地开闸,这个政策将对那些“有钱人”成为利好,便于他们将热钱流入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农村建设用地将成为新的投资领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3.土地产权改革的阻力: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要实施流转,还面临着土地政策法规瓶颈。1986年颁布,1998年第一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中国 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xxx法律中心顾问xxx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允许出让或转让使用权。放开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最大瓶颈是法律红线,而所面临的法律瓶颈不仅止于 《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甚至《宪法》都得随之进行修正。

“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强调,《决定》中提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被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也将打破长期以来,土地市场由政府与开发商分肥的利益格局。要打破传统的利益固化格局并非易事。一是这种利益固化格局已形成,如果切断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将导致地方政府资金链条断裂。二是农民的权益保障呼声较弱。要想实现“同市同权同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工程信访案例分析xxx 第5篇

在我们班有个叫xxx的男生,父母亲常年在外地打工,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开始变得自暴自弃,经常违反纪律,是全校出了名的“捣蛋鬼”。教过的老师谈到他时,都直摇头。可我却执着地认为:教师的爱是滴滴甘露,即使枯萎的心灵也能苏醒;教师的爱是融融春风,即使冰冷的感情心会消融。可当我满怀信心,尽己所能给他悉心地呵护,试图用爱去温暖他时,才知道,原来事情并不像自己所想像的那样简单。他照样在课堂上肆无忌惮地大声说话,照样三天两头和同学打架。我不禁自问:难道这个孩子真的无药可救了吗?难道我的付出真的对他毫无作用吗?那些日子我觉得自己就像是战败的将士,感到灰心丧气……可所幸的是自己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于是,我一如既往地在生活上给予他帮助,嘘寒问暖。细心观察他平时表现,抓住点滴进步去燃起他奋进的火花。一句句鼓励的话语,一枚枚激励的小贴画,一xxx“进步之星”的小证书…在这无尽的爱的感召下,他变了,变得乖巧,变得懂事了。爱的力量是如此巨大,我用爱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孩子们中间少了骄横和多疑,自私和冷漠,班上多了团结与友爱,互帮与互助。同学们比学赶帮超,师生间谈笑风生,平等互助,在师生的共同呵护下,我们班成了一个学习、生活和成长的智慧乐园。反思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感悟:

1、做好问题家庭父母的工作,孩子是无辜的。

家庭是孩子人生中一所永不毕业的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好子女是父母的天职。工作之余利用家访、主题班会、QQ聊天、打电话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家校携手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2、家长应多留些时间陪孩子

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内心和精神世界。对孩子的内心世界忽视和冷漠会导致很多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为此,作为家长应多与子女进行思想交流,了解自己子女的思想脉搏。,多安排一些时间给孩子。可以陪孩子游玩、下棋、看书、说话等不同方式,随时了解孩子的心理,了解孩子的心理需要,腾出时间与孩子共度快乐时光。

3、转变教师角色,和孩子做好朋友。

作为教师都了解儿童青少年成长的生理、心理知识,并按照他们的生理、心理规律来办。对孩子要讲民主和平等,要给孩子更多的发言权,使民主成为课堂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不管是优生还是差生,大家是平等的,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学会做循循善诱的导师,志同道合的同志,更是真诚的朋友。从我班分析看,小学生喜欢“朋友式”的教师,而不喜欢“命令式”的教师。因此在我的班里和孩子越发:

⑴不训斥孩子,经常训斥会形成厌烦的气氛。

⑵不当全班同学的面批评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

⑶纠正缺点不要笼统,总体否定,应具体就事论事。

⑷不要显示权威,而是提出具体办法。

⑸不打击孩子,如“我教你这孩子真倒霉”一类的话,与孩子常交流谈心。

⑹尽量应用表扬和鼓励语,尊重孩子的意见。

4、创造空间,营造良好的伙伴交往环境。

老一辈的教育家xxxxxx曾语重心长地谈到了教育儿童的原则:“儿童应与年龄相同的儿童生活,然后才能学得与人相处之道。因此,教师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为孩子提供与小伙伴交往的时间和空间。多组织合作性活动:例如两人运气球、共诵一篇文章、三人绑腿走、共唱一首歌等有趣的活动。在合作活动中,孩子才能够与别人正确相处,才能够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从而让他们健康地成长。

总之,日常教育教学中,班主任是孩子美好心灵的引导者,只有通过不同的方式,给孩子的心灵插上飞翔的翅膀,让孩子克服“孤独心灵”,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在幸福和谐的大家园中健康茁壮快乐地成长。

XXX信访工作分析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种利益问题引发了农村信访问题。如何化解信访矛盾,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是当前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及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结合我乡两年来上访情况,对信访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1、信访问题总量:今年以来,共接受信访来访事件6起,来访事件得到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深入调查了解,信访来访事件已基本得到解决。

2、信访问题分类:土地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劳动债务、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问题。

二、信访问题主要特点

一是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信访问题比较普遍。集中表现为经济利益和民生问题的诉求,如农民建房、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污染、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越来越多,且呈上升趋势。

二是缠诉缠访等无理信访问题依然存在。有些信访问题,虽已有明确处理意见,但因个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不停上访。

三是过度维权上访问题日益增加。由于惠农政策、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救济、灾民建房、低保、医保等政策实施等级和区域差别,一些群众因对政策了解不够,产生不平衡、攀比心理而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