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第1篇
姚,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xx省zxx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原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主任科员。
经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审理,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姚强利用职务便利,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详见〔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号、〔20xx〕浙嘉刑终字第119号)。
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党组织和上级的教育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触犯了刑律,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罪犯。为严肃纪律惩戒,纯洁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强开除公职处分。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7月27日
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第2篇
经查,13秋建筑施工班王xx同学违反宿舍请假规定,未经老师允许于20xx年11月30日晚夜不归宿。鉴于该生在校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规校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根据《息工程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暂行)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二条第四款,经中专部研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王明旭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决定记入本人档案。
信息工程技术学 校
20xx年12月6日
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第3篇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一
***,男,汉族,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下洋山村人,1949 年 3 月 18 日出生,1971年 10 月 23 日加入中国_,小学文化程度,1985 年至2010 年任下洋山村出纳。农民。
010 年 10 月份,时任下洋山村出纳的***因被手机中奖诈骗,在村主要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于 10 月 11 日将由其本人保管的 30000 元人民币村集体资金汇给一诈骗犯林小雄;后又在 10 月 12 日,私自从村集体账户中以造桥为由提取人民币 100000 元,分笔汇给诈骗犯林**和戴**。案发后,张本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与 2010 年 10 月 15 日、16 日,将其挪用的村集体资金 130000 元人民币交还村集体。
***身为党员却挪用村集体资金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例》第九十九条和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会议于 2011 年 8月 31 日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讨论批准,决定给与其开除党籍的处分。
本决定自 2011 年 9 月 23 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区纪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年 10 月 8 日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二
张**, 男,汉族,高中文化,1959 年 1 月 30 日出生,003 年 11 月入党。1978 年 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基地第二炮兵服兵役;1980年10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务农;1988 年 7 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办轴承厂;2004 年 10 月在上海市打工至今。
014 年 3 月 20 日 20 时 30 分许,被告人张凤明酒后驾驶牌号为沪 A56136 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钱路近南奉公路南约 100 米处时,被交警查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张凤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张**身为_员醉驾,被法院判刑,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为严肃党纪,纯洁组织,根据《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凤明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向乡党委、市纪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_兴化市周奋乡委员会
年 11 月 9 日
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三
张 **,男,汉族,50 岁,初中文化程度,1955 年参加工作,1956 年 7 月入党,现任
XX 市中学出纳员。张 **1960 年在第八中学任党支部干事期间,因私开证明,欺骗组织,招摇撞骗等错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他在担任第八中学会计、出纳期间,从 XXXX年 X 月至 XXXX 年 x 月三次用先提取现金后销毁存根的办法贪污公款 元,**** 年 x 月又贪污市农机厂交来的集资办学款 1200 元。**** 年 x 月用教育经费垫支购书款 2500元,书款收回后,装入私囊。到 XXXX 年 X 月底整党开始,张×X 所管的账款共短款 8715,54 元,其中贪污 元。
张 XX 的贪污、短款问题暴露后,本人不但不主动坦白交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账,反而在 **** 年 x 月私自从学校复读班存折上提取现金 8900 元,于×月×日携现款外逃,流窜三个月,给清账工作造成了困难。支部大会对张 XX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张××不仅已经丧失了_员的条件,而且构成了犯罪。为了严肃党纪,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开除张××的党籍,并建议向法院起诉。
××市第八中学党支部
XXXX 年 X 月 X 日
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第4篇
王建春,男,1974年3月22日出生,汉族,浙江义乌人,初中文化,1996年11月入党,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任江东街道尚仁村党支部书记,现系江东街道尚仁村村民。
经审查,王建春同志存在以下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原尚仁村两委成员王建春、王明进、王荣法、王才立、王臻庆、王明和村会计王能富、出纳王才义等8人,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在村财务以工资形式支出人民币共计196480元,其中王建春造册的工资为25440元,支出工资单报账来冲抵用于本村旧村改造工作的部分开支。开支项目主要为旧村改造所需土地征用和指标等协调工作时招待费、交通及用餐补贴等,开支的项目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并且未建账,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王建春担任江东街道尚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村两委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王建春身为_员,违反群众纪律,应予严肃处理。鉴于违规支出资金用于村集体旧村改造工作,未对村集体资产造成损失,并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到位。依据20xx年《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xx年《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之规定,经江东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建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5月25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向本委提出申诉。
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第5篇
党员违纪处分决议范文一
×××纪委:
对于 党支部 同志 的违纪行为,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建议给予同志 处分。
年 月 日
党员违纪处分决议范文二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男,1963 年 11 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 12 月参加工作,1990 年 5 月入党,现任_××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1995 年元月初和 1996 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 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 500 万元人民币。
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
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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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党员违纪处分决议范文三
矿属各支部、各单位:
x,男,1968 年 5 月出生,1988 年 11 月参加工作,2003年 5 月入党,2007 年 8 月任矿保卫部部长,大专文化。
x 自担任保卫部部长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犯组织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在职工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经查,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存在保安人员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擅自挪用资金问题。2009 年以来,在保安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不向矿领导说明,而是假造保安人员名单,冒领保安工资 60000 多元,擅自将其中的 20000 元挪作他用。
根据中纪委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经矿纪委 2010 年 9 月 15 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撤销其保卫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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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