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先进个人申请范文 第1篇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通过职称评审后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第十条 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按拟聘岗位数量或分配的推荐数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第十二条 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对通过推荐拟参加评审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一)三级教师、二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呈报。
(二)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呈报。
(三)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
第十四条 呈报部门应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及时呈报到相应评审权限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评审前应组织专人(须有一定数量的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的需要分别组建和调整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其中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组成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组建。
第十七条 各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有效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或评委会委员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相应审批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及时报送核准。
德育先进个人申请范文 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各地各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和“育人精彩瞬间”征集评选工作(具体方案附后)。
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和“育人精彩瞬间”征集评选工作作为今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力抓手,使征集工作过程成为推动德育深化的过程,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学校积极参与,并按要求及时高质地报送相关材料。
各省份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和“育人精彩瞬间”征集评选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以总结报告的形式与参评材料一起报送我司。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详见)
附件1:“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评选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略)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一)参评对象为体现学科德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理念的一节课。由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所列课程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的课堂要能够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方面目标的有机整合。要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材内容,较好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并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要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同时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申报时应提供教学设计、教学实录和教学视频光盘。教学设计以文字(含开发的PPT或课件)形式呈现;教学实录主要记录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以文字形式呈现;教学视频光盘应包括现场教学录像和专家或同行点评录像,其中现场教学录像可以是多机位拍摄视频综合剪辑而成,但应完整记录该堂课的实施情况(小学40分钟,初高中45分钟),点评专家或同行不超过两人(时长一共不超过10分钟)。
德育先进个人申请范文 第3篇
去留学德国,不能不提到最有名的“德国大使馆文化处学术审核部”,简称APS,即学术审核部的缩写。中国学生一般把它称为审核部。别看审核成立的时间不长,它的名气和大使馆差不多。设立审核部的主要原因是审核部可以缩短等待时间,而同时拿出的是审核程序,过滤假材料,吸收优秀的学生。
从2001年6月18日起,我国的留学申请人可以自由地向审核部提出留学申请。中国赴德国留学申请人可自愿参加由审核部组织的考试。审核部的要求是通过高考并在中国的重点大学学满一个学期或在普通院校学满3个学期的学生。
除此之外,2002年9月,持中国成人教育学历(包括电大、高自考、夜大、职业教育等)的留学申请人即使获得了学士学位,以及三年制大专在读生,审核部也不受理这些申请了。前德国驻中国大使馆文化处处长恩德君先生曾表示,进入德国高等教育的前提是通过中国的高考。
免费教育制还能存在多久
2003年,德国北威州大学向学生收了650欧元的学费,钱虽然不多,但还是给中国学生带来不小震动。目前我国在德国的各类留学人员已接近30000人,很多学生之所以选择德国,正是看中了其留学费用的低廉。德国公立大学实行免费教育,除了每学期开学时交纳的注册费以外,留学生可以和德国学生一样享受全免学费的大学生活。
关于大学收费的问题,德国方面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德国人反对“免费教育制”,认为“大学收费对提高高校的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环境都有好处”;只要引入奖学金和借贷制度的时机成熟,“没人可以阻挡大学收费的必然趋势”。
德国大学依靠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提供资金,因为经济不景气,大学得到的资助有限,大学收费已经提到日程。一方面学校的教学科研有所补贴,另一方面也可以遏止德国学校的学生拖延在校时间。德国大学人士表示,最早2005年最迟2010年大学将全面实行收费,大学受教育费用大约每学期400―500欧元,各州根据当地经济生活水平有所不同。
现在,德国大学收的费用虽然不多,不过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中国留学生到德国后都要先学一段时间的德语,有的学生还要在德国通过DSH语言考试,才能到专为留学生开设的大学语言预科班学习一年之后才能正式进入大学。这么算下来,留学德国的费用仍然是不菲。
各州在大学收费的问题上态度也不一致,有的主张收,有的主张不收。所以说,德国大学到底会不会收费,什么时候收费,收多少费,这些都是个未知数。既然现在去德国留学还算便宜,那就放心去好了。
德福考试全新登场
中央服务部即将运作
2003年7月8日,柏林召开了德国高校校长联席会议第200次全体会议上通过2004/2005冬季学期起,外国留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中央服务部”统一处理的《重新设置留学生录取程序》议案。这项议案由160多所德国高校联名提交并获通过,这些大学覆盖了每年约29万份来自国外学生申请书的60%,成立一个全国性的受理国外申请材料的机构是他们的共同心愿。除了联席会议的高校成员外,其他高校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决议执行。
议案的形成是因为近年来留学生申请人的急剧增多(包括很多申请人重复申请现象严重),德国各大学外办无法有效工作。至于“中央服务部”,它的建立旨在把各大学从具体事物中解脱出来,部分代替各校外办的功能。它的主要职能包括检验申请人的材料是否完整,在其本国的中小学教育是否足够以及现有的德语水平等。而这些工作本来是由各大学外办处理的。这一服务机构的任务在于核对申请的基本条件,录取与否则仍由各高校自行决定。“中央服务部”的经费将由新设的外国留学生的申请手续费来维持。
《重新设置留学生录取程序》议案并不是在2004/2005冬季学期开始后就在各所德国大学统一执行,而将在柏林和勃兰登堡州进行试点,然后在德国各大学实施。
中国留学生对“中央服务部”的成立喜忧参半,有的人认为它对中国学生有很大帮助,它会淘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形中增加了中国学生间的竞争力。有的人认为它会延长学校申请时间和等候时间,增加被拒绝的可能性。
德育先进个人申请范文 第4篇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_、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导民办教育工作,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推动全区民办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区教育局决定评选20__年度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所有由个人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
2、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3、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管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安全措施到位,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
4、办学效益明显,教育质量高,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办学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强化审核,民主评选。评选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申报。各民办教育机构对20__年的工作进行自查,形成书面典型材料,并填写上报《民办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第二阶段:交流初评。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交流会,申报单位在会上做工作交流,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参评单位的25评选入围单位。
第三阶段:验收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验收,综合评定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按入围单位的40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区教育局和参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第四阶段:审核表彰。对公示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名单通报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职教成教科。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组织评选。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于20__年2月28日前向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
1.《20__年度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20__年度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典型材料。要求准确、翔实,有代表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德育先进个人申请范文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全区文明单位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实效。
二、局创建全区文明单位各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组织领导工作:4月份前,完成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议在全局的宣传、传达、部署和局全年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协调做好本局各文明创建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与县文明办和市审计局加强沟通,了解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和动态,并及时进行调整,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效。
2.文明创建档案工作:5月底前,按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要求,建立文明创建档案目录分类,并采取边收集、边归类整理的方法收集文明创建城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片、音像等资料,6月底前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起草和整理工作。
3.文明创建专题片制作:4月份前制定专题片制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文明创建专题片的制作。
4.文明创建对外宣传: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上前年要进行重点宣传,力争在县、市、自治区主要媒体上宣传我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下半年重点坚持宣传工作的常态化。
5.创建工作绩效考评:12月10日前,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完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的材料建档,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上报工作。
6.文明创建后勤保障工作:对局文明创建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进行规划,并指导和协调做好文明创建各项保障工作。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组工作
1.学雷锋活动:(1)3月底前完成全年学雷锋活动方案、体现雷锋精神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学雷锋活动总结。(2)按照绩效考评总体部署,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绩效考评指标,并上报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3)组织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有具体措施、有参与人数、有活动效果。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开展学雷锋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完成学雷锋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志愿服务活动:(1)4月底前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对志愿服务工作队工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局总人数的80%以上,并建立志愿服务QQ群,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指导,并在12月10日前完成活动总结。(2)4月底,制定表扬奖励措施,并对局志愿服务队员进行一次上岗培训。(3)组织专题专栏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事迹等学习教育活动;(4)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前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帮扶共建活动:(1)4月份完成年度帮扶共建或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工作总结。(2)与局新农村联系村、消防队开展各种形式帮扶共建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3)5月份完成帮扶共建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1)4月底前制定年度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工作计划,全年为未成年办好事实事不少于1件。年底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总结。(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_中央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意识的氛围。(3)协调配合辖区社区和学校、新农村联系村、共建单位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各项活动。(4)5月份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道德风尚建设组工作
1.道德讲堂建设:(1)3月底前制定全年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总结。(2)继续按照标识统一、氛围浓郁的要求搞好道德讲堂的布置工作。(3)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道德价值体系为重点,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通过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规范性流程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德讲堂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4次。(4)5月份完成道德讲堂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道德经典诵读活动:(1)4月底前制定道德经典诵读年度工作方案,12月上旬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4月底前,确定应知必读的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并开展道德经典箴言诵读、交流、比赛等经常性的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3)4月底前组建道德经典诵读文化志愿者小组,加强对道德经典诵读的指导。(4)5月份完成道德经典诵读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我们的节日”活动:(1)4月底前制定“我们的节日”活动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通过春节文化电视专题片、清明祭祀革命先烈、端午民俗讲座、中秋灯会等形式开展“我们的节日”--节日文化和节日民俗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3)5月份完成“我们的节日”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文明风尚传播组工作
1.文明有礼培育:(1)4月底前制定年度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总结。(2)4月底前,对干部职工文明守则进一步完善。(3)4月底前,完成干部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的制定,力促形成团结谦让、和谐相处的内部氛围,在社会上树立审计文明形象。(4)5月份完成文明有礼培育工作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勤俭节约活动:(1)4月底前制定全年勤俭节约活动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此项活动工作总结。(2)4月底前制定和完善局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勤俭节约制度制定,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局机关节能减排达标。(3)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和“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等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3)5月份完成勤俭节约活动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