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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举报信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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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举报信xxx 第1篇

关键词:校园霸凌;霸凌定义;立法保护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的频发不仅威胁着校园的安全,也屡屡挑战着社会的神经。2015年3月引爆舆论的留美中国学生霸凌女同学案将校园霸凌事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学校以及整个社会来说,都如同存在着的一股负能量。如何积极有效的从法律层面应对校园霸凌事件,将是我国社会现阶段的当务之急。

一、对校园霸凌的界定

二、校园霸凌产生的原因

三、外国对校园霸凌的法律保护

(一)美国

美国作为一个多种族、多宗教、多文化的移民国家,隐藏着严重的校园霸凌问题。美国民众真正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是通1996年华盛顿州学生杀人事件,1997年阿拉斯加州、密西西比州、肯塔基州发生的校园枪击事件,1999年美国科伦拜校园枪击事件,根据调查证明,这些杀人者多数都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这些校园血案让美国社会不仅仅反省枪支泛滥,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校园霸凌问题,认识到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并于1999年,佐治亚州最早通过了《校园法霸凌法》(school antibullying legislation),随后,其他州也相继通过,到2006年,有16个州通过了《反霸凌法》,2012年增加到49个州,截至2015年4月蒙大拿州通过该法,美国50个州已经全部通过了《校园反霸凌法》。美国通过严格的法律来表达出了对霸凌行为的零容忍。

(二)日本

日本社会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多发的霸凌自杀事件,校园霸凌开始被日本视为社会问题,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在2013年之前未对预防和管控校园霸凌制定任何专门的法律,学校和有关机关应对霸凌问题所依据的是文部科学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其仅包含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2013年4月,在野六党向国会提交《霸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案》。2013年6月,在第183次国会上,《霸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以赞成票居多正式通过,并于9月开始施行。

四、我国的立法建议

校园霸凌举报信xxx 第2篇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1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游明发、xxx、xxx崑、法制副校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班主任、各班班长

   工作职责: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教育。学校集中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了实施欺凌的学生。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学校自查,接受普查。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对不足地方及时弥补。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是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0795—6522007)。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政教处xxx主任汇报,政教处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_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2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怏怏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

校园霸凌心得体会3

   “我们的教育,不仅仅是教你们学知识,还要教你们做个好人。”班会上马校长这样说道。对啊,学校就是一个让学子进步、完善和发展的地方,它将一切坏念头扼杀在萌芽阶段。读书以明理,明理方可成人。

   这次班会围绕“拒绝校园霸凌,做品学兼优学生”展开。班会中几段学生打架斗殴、欺凌弱小的校园霸凌事件视频,使观看的我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平日里念着文明友善的莘莘学子竟也成了对他人恶语相向、棍棒相加的人。如法制副校长xxx所长说,13亿人,安康280多万,我们彼此相遇,并将同窗3年是多大的缘分,平常同学之间的一些小摩擦,我们该用宽容的心态去对待,毕竟有的人、有的事都要我们去珍惜。再者,这样的青涩年华,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逝去的日子就不会重来,做过的决定也不会轻易更改。若有天我们成了施暴者,即使发肤无损伤,心理留下的阴影将是无法抹去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为何又要再做些令他们操劳费心的事。即便不是很优秀,不闯祸惹事就挺好。同样是不友善待人,不处理好人际关系,成为受害者也是有可能的。心灵与肢体的创伤想要彻底消去,终究是困难的,血肉源于父母,无论伤害或深或浅,都会给父母带来苦楚与懊恼。其三,站在衡量个人健康的角度来说,道德健全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若因小事就与人争执不下,又何谈大度与宽容。嫉妒他人植下祸根的种子,又怎样前往光明的方向。整日纠结于利益名誉,人性本善也终将被摧毁。

校园霸凌举报信xxx 第3篇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2],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大多数的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与12~13岁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都是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外[3]。显然,这种几十年来一贯的立法与执法思路,已经严重落后于社会现实。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4]。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5]。未成年人在今天的社会氛围之下,其发育之快、成熟之快以及堕落之快、习得残忍之快,已非几十年前生活于单纯、封闭环境中的父辈可比。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理解了刑罚的性质、功能与后果[6]。一些青少年凶徒之所以施暴,往往并不是对法律无知,而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7]。

二、对校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估计不足带来的保护缺位

三、对校园暴力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带来的纠治缺位

一方面,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校园暴力,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理机构与治理经费。相比较而言,美、日等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机构,并拨付经费。美国教育部专门设立有安全无毒校园办公室,年投入经费在500万美元左右。日本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实施了专门的干预计划并拨有相应的预算。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以监外执行、社区矫治为主,而相应的机制尚有待完善。以四川省为例,现在全省仅一所少管所,容量为2000人。除了犯有重伤、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之外,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尤其是对于在校未成年罪犯,都以缓刑和监外执行为主。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未成年罪犯的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而并未侧重于防范校园暴力。事实上,尽管有部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确改过自新,但有相当比例的人仍然会重新犯罪。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尚待完善,一些社区、派出所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与帮扶流于形式,甚至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更是近几年基层法律工作的难点。

四、应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防范校园暴力

刑事责任、保护功能与纠正制度的缺位,让法律治理“校园暴力”常常面临“管不了、护不住、治不好”的尴尬境地。除非有极端恶性的事件发生,法律基本上难以有效约束校园中的未成年侵害者。这让中国校园中“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现象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造成了常为人所忽视却极为严重的普遍性后果。在社会现实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呼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3年,或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以当事人的恶性补足其年龄,从而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凭借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逃避正义。另一方面,则应在司法实践中纠正有关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片面从轻的工作惯性[13]。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需对“霸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以填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空白,针对性地惩治校园暴力中的霸凌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人格与人身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

参考文献:

[1]xxx.中日校园暴力防治措施的比较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9,8:17.

[2]xxx.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张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J].法制博览,2014(5).

[4]xxx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6]xxx.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7):67-68.

校园霸凌举报信xxx 第4篇

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

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

学校在这面前,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

再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于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

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惩罚也不可少。至于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儿童,让学生远离伤害。

校园霸凌举报信xxx 第5篇

关键词:霸凌;家校配合;萌芽消灭

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事后的正确处理很重要,但笔者觉得,更重要的是预防。怎样把霸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每一个老师,特别是班主任的重要责任。

这个学期,笔者教的学生上初二了,初二的学生正值“身心聚变”时期,美国心理学家xxx斯称之为“心理性断乳期”。孩子们在小学阶段年幼天真,一般都能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行为乖巧,守规矩。升入初中后,第一学年对新的校园和学习生活都有陌生感,胆子小,自觉遵守纪律。而进入初中二年级后,学生们的心理就开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青春期的孩子认为自己身体上已经发育成熟,心理上也已经成熟,他们自认为什么都懂,甚至比师长都理性,于是渴望独立的空间,不习惯老师和家长对他们行为的约束和管教。什么事情他们都觉得自己可以解决,觉得找家长、找老师是无能的表现,所以有人认为初二是整个中学阶段“最危险”的阶段。这学期,我班就发生了两件差点酿成重大霸凌事件的事情,好在处理及时、得当,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情的恶化。

第一件事:班上一名男生被初三的学生殴打。

事情的起因是我班一名叫小天的男生,中午放学后在校园外的小卖店买零食,遇到几个初三的男生在那里聊天。其中一名叫小峰的男生也在,小天还和他一起打过篮球,所以就以为他也认识自己。于是就在小峰面前晃着零食叫:“你吃不吃,你吃不吃……”小峰觉得受到了挑衅,觉得自己并不认识小天,他还在自己面前吊儿郎当的样子,当时就很生气,想要打小天,后来被劝住了。下午课间时,小峰带着两个同学来到班上,把小天叫出班级,在楼梯角落打了几拳,踢了几脚,还警告说放学后在校门口打他。事情发生后,小天一度还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直到快放学了,担心出校门被打,才在同学的陪同下告诉了笔者。而找笔者的原因居然是通知家长来接他回家,不让笔者介入解决,他的解决方法就是躲。担心老师介入以后,初三的同学可能表面上同意道歉或和解,但以后还会报复。但是躲过了今天能躲过明天、后天吗?所以很矛盾。这种心理代表了大部分学生甚至家长的心理。还有些学生的做法就是找社会青年来教训打自己的学生,看看谁找来的人更狠、更令人害怕,导致冲突升级,甚至出现流血伤亡的情况,把校园的小矛盾变成社会事件。

笔者了解情况后,首先肯定他来找老师是正确的做法,然后告诉他,老师肯定会妥善处理好的。这些安慰减轻了他的压力,他说一个下午都在惶恐中度过,直到找了老师说出来了才感到放松些。这也提醒了我们,平时一定要教育学生,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之后,笔者打电话通知了家长。家长遇到自己孩子被打往往比较激动,这时沟通的技巧就比较重要了。没有什么受伤的就先介绍伤情,让家长安心;接着介绍自己了解到的情况,事情的发生往往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是双方有矛盾和冲突,所以这时要客观指出其孩子也是有责任的。这样让家长心中有数,等下见面时不至于太激动。家长来了以后,我们一起找到初三的班主任,带着去班上认人,之后一起到办公室分开来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初三的学生小峰说是因为学习烦恼又觉得被学弟挑衅,才在冲动之下动了手,那些威胁的话纯粹是说说而已,目的是让小天不敢告诉老师,小峰表示很后悔,也向小天和家长道了歉。了解真实情况后,家长也接受了他的道歉。最后,笔者和初三班主任都对双方进行了进一步的教育,小峰和小天都表示以后不会再滋事。这件事得到了比较妥善的解决。

这事给笔者的启示:把所有的事情摆出来,包括谁是否说过什么话,是否准备这样做;包括如果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如果现在解决了,以后还寻衅滋事,将会怎么样,都一一摆出来,摆到明面上才能解决。

第二件事:班上一个女同学被其他女同学逼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