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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实训总结(优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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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实训总结 第1篇

关键词 “营改增” 企业会计核算 影响

一、“营改增”宏观背景与现实意义

1994年的税收改制,我国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2004年,我国率先在东北地区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改革,而后扩大到全国的增值税转型,扩大了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2009年我国实施新的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随后2012年_出台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在三十五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先后进行了四次比较大的税收改制。综观中国几次的税制改革,总体来说呈现三个特点,产生了两个影响。第一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第二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范围逐步增大,第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逐步增多。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逐渐优化,中国企业的税负也有所减轻。而这次“营改增”方案的实施在实现中国税制结构优化的同时,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填制或取得的一种证明文件,取得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增值税发票就是众多原始凭证殊而又重要的一类。“营改增”之前交纳营业税的企业并没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使用,“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牵涉交易双方企业的经济利益,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会被购买方用于抵扣税额,在此种新税制实施的情况下,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的有关部门就必须严格加强专用发票的使用培训及管理,严格审核检查企业交易环节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种类、开票时间、开票规范性、相关印章等,以避免由于不熟悉新政业务而发生的不合规不合法的涉税风险的发生。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

我国的税制规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是含税价格,获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全额计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算时应价税分离,由当期销项税额扣除掉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而来。“营改增”后,成本的入账价值与进项抵扣额挂钩,导致企业的经营利润收入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第一,xxx增值税的影响。“营改增”工作在全国范围实施后,统一的税制改革政策,为试点企业提供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作用。而从新税制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方面来看,总体上来说是降低了企业税负水平的,但也有部分行业的税负不减反升,其间纳税人身份选择与适用税率的确定是影响企业税负的关键因素。

第二,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变化状况取决于经营利润变化情况,企业所得税会随着经营利润的增加而增加,反之亦然。

(四)“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前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来看,缴纳营业税时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增值税部分作为价外税从原销售价格中分离出来,主营业务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这一变化会给企业的某些财务指标带来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会给企业净利润率带来一定的影响,当然这只是在假设某一特定情况下其他因素不发生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情况的企业净利润都会降低,如果当期发生的营业成本降低,或者企业抬高销售价格,都会使得企业的净利润率上升。

三、“营改增”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

随着营改增在建筑业行业的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在某些环节获得增值税_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由于施工地点不确定,原材料种类繁多,材料采购来源多,很多材料在采购过程很难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会导致某些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缴纳过多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二)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利润。

其次,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营改增会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

四、“营改增”后企业会计核算的几点建议

“营改增”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面对各种利弊,企业应该积极应对环境政策的改变,可以从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入手,加强财会人员及相关涉税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采取适当可行的税务筹划策略,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的实行,找到“营改增”对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的良方。

(一)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税务意识

在新税制改革背景下,要加强涉税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涉税管理能力,提高全员税务意识。

(二)进行合理定价,做好预算工作

估算营改增给企业利润和服务价格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定价和营销策略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市场的价格必然会发生相应的波动,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要重新进行合理的定价,重新做好收入的预算工作。

(三)控制成本费用,完成产业转型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企业利润适应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要结合本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增加税负的关键点和流程,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地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

增值税实训总结 第2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税法实务;教学改革

通过走访调研多家中小企业,我们发现其财务部门普遍存在人手短缺、一岗多职现象,会计从业人员不仅要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工作,而且还要进行相关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以及税务筹划工作。尤其是在2012年营改增之后,企业面临着更多新的问题,比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等,这些问题对企业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基于税务处理的重要性,大部分高职院校已将税法实务设置为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能够进行主要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以及相关会计业务的处理。近几年从用人单位的反馈来看,应届毕业生的税务处理能力还很欠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会计专业税法实务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应用型的会计人才,成为高职院校必须思考的问题。〔1〕

一、会计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培训机会欠缺、师资力量不足。税法实务这门课程综合了税收法律条文、会计业务处理以及税收实务操作技能,知识点多、技术性强,它不仅要求任课教师要同时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财务税收知识,而且还要求任课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但是,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缺乏综合型的教师。在从事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部分教师是法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但他们不熟悉财务税收实务知识,所以在讲税法课程的时候只讲法而不讲会计处理〔2〕,远离了会计专业开设这门课程的出发点;而会计类专业出身的教师,会计税收知识比较通晓,但对法律条文领悟不深,无法深刻解释相关的税法规定。教师本身具备的知识决定了其在讲授过程中能否深入浅出,从根本上影响着教学质量的提高。当然,会计专业也存在个别既懂税法条文,又精通会计税收知识的年轻教师,但他们多是硕博毕业后直接到高职院校任教的,企业实践经验缺乏,讲课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学生学了税法之后却不会税收实务操作。(二)教学模式单一、知识点串联不够紧密。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均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这往往容易造成学生跟不上教学进度,学生参与度不高。在这种你讲我听的模式下,会计税法理论大部分知识点是很枯燥无味的。一旦枯燥无味,学生又没有动手操作的机会,那么教学效果会非常不理想。知识点串联不够紧密。教师一般按照教材章节的先后顺序对各个税种进行逐个讲解,由于时间有限、内容较多,教师会忽略前后税种之间的联系,更忽略了税法知识与相关学科的衔接;孤立的章节知识、脱离了财务体系的税法课程,是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的。(三)实训条件有限、课程重视度不够。税法实务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需要有足够的实训时间和齐全的实训设施。然而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税法课程的实训学时仅占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重理论轻实践。另外,税法实务虽然被设置为专业核心课程,但得到的重视程度却远不及财务会计。在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中,财务会计的实训设备较为齐全,比如财务会计有与之配套的金蝶软件、用友软件。相比而言,大部分高职还没有配备相应的税务实训软件,实训条件较差。在目前的课程安排中,税法实务的实训课程基本上都是在课堂上进行的,学生通过做课堂练习来完成实训内容。在这种实训模式下,学生通过认真学习确实掌握了各种税种的计算方法,但是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能力无法得到锻炼。(四)教材实用性不强、时效性较差。大部分高职院校选用外来教材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经常发现教材内容和课程标准相差甚远。外来教材一般具有通用性,不仅要适用于会计专业而且还要适用于法律相关专业。这种通用性的教材忽视了会计专业学生的特殊性,即会计专业学生学习税法的主要目的是能够服务于税务岗位或者能够服务于会计业务处理。很多教材都是重点讲税法法律条文,忽视了税务操作和会计处理,而且编者无法结合每所学校实际情况编写,实用性不强。我国正处在税制改革时期,税法条文更新较频繁,这就要求税法教学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更新。

二、会计专业税法教学改革的定位与目标

针对目前高职会计专业税法教学的问题,有效的改革途径,首先应当是明确会计专业税法教学的定位和目标。在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涉税业务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学校培养的会计人才,不仅应熟悉税法相关条例,而且还要能够进行税务操作、会计处理以及简单的纳税筹划。具体地讲,高职的税法教育应分以下四个层次:第一,让学生在系统理解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强化学生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第二,对各个税种具体内容有正确理解,并能完成税种的计算和相关会计处理;第三,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使之能够胜任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第四,引导学生研习会计税法相关规定,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

三、税法教学改革的路径思考

参考文献

〔1〕xxx,孙学辉.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9):45-47

增值税实训总结 第3篇

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

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升级

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参加培训。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三是规范办税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办税厅导税员做好对纳税人的办税引导,要求办税厅人员认真落实《规范(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在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基本规范等方面超出《规范(版)》要求的行为发生,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增值税实训总结 第4篇

xxx处长介绍说,出口退(免)税,一般意义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它是一种税收国际惯例,而不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规定:“xxx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xxx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在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_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_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xxx介绍,我国近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有:

――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平均退税率下调三个百分比。

――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进口两税增量部分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新增退税中央地方共同负担。

――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推进外贸出口从收购制向制的转变。

――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